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匹诺曹走开 第28页

作者:叶山南

秦珂手推小车在生鲜区徘徊。她慎重地打量着水箱里的肥美大鱼,考虑哪一种鱼熬粥比较好,青鱼还是墨鱼?

突然间,她不经意地一扭头,眼角掠过一个似曾相识身影。

那人是……秦珂怔住。她认得那个人,曾经,她以为自己会永远恨着他。

那是她大学时代的男友,曾给过她一段短暂激情,也狠狠地抛弃过她。多年的时光过去了,他样子没变,依旧高大俊挺,眉宇间有淡淡的笑意。只是小肚子也许凸出了几分,头发比以前稀少了……

秦珂闪身躲到一排货架后头。因为她看见他并不是一个人,他身旁有位卷发女子,脸圆圆的,长得很秀丽,小肮凸出,穿着孕妇装和船形鞋。

然后,秦珂注意到他左手无名指上的婚戒。原来他已经结婚了,太太也怀孕了;原来,他过得很普通,身上外套甚至不是名牌;原来,曾经在情场上叱咤风云、爱了无数回的男人,也难免回归家庭,还携着妻子和未出世的孩子来逛超市。

原来,这就是时间的力量。她过去深爱过的男人老了,她长大了。她的心碎过一回,现在修补起来,还不算晚。

在这一刻,秦珂突然深深觉出自己的幸运。她遇上唐仲行,原来是人生最好的时分;今天她重遇昔日恋人,一瞬间心如明镜,发现自己已经不爱他了。

她爱唐仲行。

自始至终,秦珂都没有让那男人发现自己的存在。她小心地避开了那一对夫妻可能会走的路线,绕道来到生鲜区买下肥鱼,满心欢喜地去结账。既然不恨那个人了,也就没有必要故意现身去为难他和他太太。她如果是够聪明够大方的女人,就应该和旧情人比赛谁过得更幸福。

提着买回的鱼和葱姜走上男友唐仲行的公寓台阶时,秦珂确定,自己现在——过得很幸福。

稍晚时分,唐仲行从梦中醒来,鼻端嗅到鱼片粥的鲜美味道。他循着那香味来到厨房,看见一个娇小背影在料理台旁忙碌着,腰间系着围裙,双手沾着水滴。

她真漂亮。他踩着拖鞋,站在原地神情恍惚。感冒还没好,脑袋还晕乎乎的;可是他以为自己看到了仙女。

这时,秦珂回过头来,看见站在厨房门口的唐仲行,她忍不住笑了,“你睡醒了?”

“唔。”他点头,声音还嗡嗡的。

秦珂皱眉,放下手上的活儿走到他面前,伸手模模他额头,“有些发烧呢,家里有退烧药吗?”

唐仲行突然一把拉下她的手,墨色双眸定定地凝视着她,月兑口而出:“秦珂,不如我们结婚?”

“啊?”秦珂愣住,片刻后,“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脑子烧糊涂了哦?我们才交往不到一个星期。”

“你嫌交往的时间不够长吗?没关系,结婚以后我们可以继续恋爱。”也许真是发烧烧坏了脑袋,他竟然问出傻话;但心底里却是真心想娶她。他太喜欢这个女人了,费了千辛万苦才把她追到手,怎么舍得让她跑了?

方才的那一刻,他怔怔望着在厨房中忙碌不停的她的背影,脑中突然闪过这样一个念头:这就是他未来三十年间想要的生活——每天下班回家,看见太太在厨房里洗菜做羹汤。他走上前去,从身后用双手环住她纤腰,吻她面颊,久久不放。既然很爱很爱了,不会再改变主意了,为什么不结婚呢?他对自己有信心。

然而,秦珂却说:“你开玩笑的?”说这话时,她娇俏地斜倚在料理台边,手里端着粥,逼他喝一口试试烫不烫。

唐仲行正色道:“当然不是开玩笑。秦珂,你觉得交往多久可以谈结婚的事?”

秦珂偏头想了想,道:“一年左右吧——如果我们没有在那以前分手的话。”

唐仲行假装生气,狠狠瞪她,双手举起做爪子状,狞笑着步步朝她逼近,“你再说一遍?再说一遍就咬你!”

“对不起,我还是不太相信男人呢,所以需要至少一年的考验期。”她眨了眨眼,像个骄傲的女皇一般说着。

呵,还“至少”?气死人不偿命!唐仲行上前一把搂住秦珂,将她困在怀中狠狠亲吻。她惹他生气了,于是他决定和她分享他的感冒病毒;他要害她和他一块生病,染上这味叫“爱”的病毒,没药可医,永远好不了。

他们在厨房里唇舌纠缠,吻得忘了时间,直到粥都凉了。

尾声

一年之后,“匹诺曹走开”酒吧在经过了数月的修整之后,正式对外重新营业。

酒吧的外墙仍旧保留了之前的浪漫质朴风格,门口挂着铜铃,墙壁爬满藤蔓。唯有门口的小黑板上不见了那首著名的“怨妇诗”,取而代之的是用龙飞凤舞的粗体字写就的八个大字——

如果爱我,请嫁给我。

好简单、好直白的求婚词,大咧咧地呈现在马路口人流最汹涌处,供每位路人参观。

是哪个男人这么有魄力?愿意牺牲小我,把这性格乖戾的老处女娶回家去?

见了黑板上的宣言,常来这里光顾的酒客们都觉得既兴奋,又遗憾。兴奋的是“匹诺曹走开”的老板娘终于名花有主了,以后他们来这里喝酒再也不用对着她的晚娘脸。而遗憾的是,这样一来,所有的“匹诺曹”们,所有对美女老板娘有贼心没贼胆的男人们——也真的该走开了。

至于那个在小黑板上留言求婚的勇敢男人——再说一次,他很有魄力——他究竟有没有成功、如愿抱得美人归呢?

据知情人士透露,当晚酒吧里所有酒水饮料一律半价,并且破例营业到第二天早晨,彻夜热舞狂欢。看来,那天老板娘的心情极好,一定是遇上了什么喜事,才会如此慷慨大方。

于是,酒客们又顺理成章地推断——

原来,爱情的力量真的很伟大;原来,三十未嫁的老处女也有迟来的春天;原来,口口声声说着“讨厌男人”的古怪女人,结果竟嫁到了最优秀的男人。

原来啊原来,真正该走开的,是人们心中对于爱情的排斥和恐惧。爱情那么好,每个人都有资格得到,所以,在就要爱了的时候,请不要——害怕匹诺曹。

后记

“匹诺曹走开”是我一直在使用的一个网名。“匹诺曹”是外国童话里非常著名的一只小木偶,每次只要他说谎,鼻子就会变长(这是常识啊,不用再普及了吧?某南纯属多嘴)。

至于为什么叫“匹诺曹走开”呢?原因一点都不深奥,因为某南害怕被人骗,只想傻乎乎地活着,能不动脑筋的时候最好不要动太多脑筋(这话说得连自己都汗颜)。

记得大约在两三年前,有过一段心情低沉的日子,曾经在QQ上写过这样的设定——

如果爱我,请不要骗我;如果骗我,请离我远远就好。

在写这个故事的时候,为了应景,我就把这两句话拿来,稍加修改,用在了女主角酒吧门前的黑板上。

这个故事里的女主角,三十未嫁,脾气古怪,受过情伤,讨厌男性,唯一的优点是长得漂亮。怎么看,这都不是一个讨人喜欢的女主角;可是,我真的很迷恋这样的人物设定,思想斗争了好多次,终于还是不顾一切地下笔了。

男主角就很常规了,帅哥人人都喜欢,尤其是看似花心其实却不花心的,一直是某南的心头肉,一直很想写,非常非常想写呢:)

总之,希望这个故事写了出来,不会让大家觉得女主角太过讨厌哦。毕竟,即使是性格比较倔强、不够温柔可爱的女生,也有被超级大帅哥煞到的可能性嘛(自我催眠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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