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今年秋天,我上大学了。
斑考的成绩并不十分理想,我填报了一所本科线内的艺术院校,选了听起来很有意思的戏剧文学系。结果,向来没有考试运的我,这次居然很幸运地被录取了。
开学的第一天,我走在新校园最宽广的一条大道上(有趣的是,这条大道虽然叫做“光华大道”,却一点儿都不光滑。)。看着黄叶铺满一地,踩在脚下发出干而脆的响声。没想到,秋天才刚开始,凄凉的味道就这么深重了呢。
在这样的气氛里,我的同学们大多脸色忧郁。他们都是搞艺术的孩子,而艺术的本质就是忧郁吧。太快乐的艺术,想必是很难成功的。
而我,却一直很快乐。因为老姐答应我,只要考上大学,就可以做两件事情:一是写言情小说,二是谈恋爱。
所以我决定,等到寝室里买了电脑,我就要开始——写文了!现在的我,每天晚上睡觉前都会在日记本上涂一些琐碎的文字,或者潦草地画一画男女主角的样子。处女作酝酿中,敬请期待哟。
至于谈恋爱嘛……嘻嘻,其实,我已经在恋爱了——很用心的哦,可不是玩过家家酒。
只是,被我爱上的那个人,或许已经不记得我是谁了呢。
秦瑶二○○X年九月二十一日
PS.这是私人日记,偷看者大学四年内交不到男朋友!
清晨六点,布置得温馨柔美的粉紫色调的少女卧室里,咯咯鸡闹钟震天响起来。“咯咯咯,咯咯咯……”这是催命的叫声。
而陷在绵软被褥里的秦瑶还在赖床。其实,她已经被吵醒了。她也知道今天是星期一,而半个小时以后,她就要搭乘地铁去这个城市的另一端——回到她可爱的校园里去。
在报考大学时,她特意选了一所本市内的高校,因为这样就能每个星期回家一趟——把寝室里的脏衣服带回家洗,把家里的零食带回学校吃。可是这样一来,每个星期一的早晨,就成为一种酷刑。向来最爱睡懒觉的她,被迫要在天刚蒙蒙亮时起床出门,真是痛苦。
“啊——”秦瑶大喊一声,双手用力把棉被一掀,终于坐起身来。然而,傻呆呆地坐了三秒钟之后,她又闭起眼睛,“咚”的一声,整个身子向枕头的方向歪倒了下去。
所谓的“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就是这个道理。好困,好困……讨厌的星期一,讨厌的学校,讨厌的闹钟!她还想睡觉啊!
奈何这时,却有人要不遂她的意了——闹钟的鸡叫声刚停,敲门声便紧跟着响了起来,还夹杂着姐姐秦珂的暴吼声:“小瑶,快点儿起来!你今天早上第一节有课!”
秦瑶躺在床上扭动身体,哀号着:“别管我,我要逃课啦……”大学又不经常点名,睡觉比较重要,逃课当然是家常便饭。
“不可以!快起来,你姐夫已经把车开出来了,他会送你去地铁站。”秦珂索性推开门闯进来,冲到妹妹床前,一把扯下她蒙头的棉被,“我老公为了你这么早起床去热车,你敢再睡一秒钟试试看?”口气轻柔却透着威胁。
秦瑶不情不愿地坐起身子,小声嘟囔:“你就知道心疼老公,都不心疼我。”的确,自从姐姐结婚以来,她这个做妹妹的就彻底被忽视了。每次看到姐姐和姐夫两个人像连体婴儿似的粘在一起卿卿我我,她就忍不住自怜地想:什么时候,她也可以和“他”这样亲密呢?什么时候,“他”能真正注意到她,而不只是把她当作好哥们儿家的亲戚小妹妹?
呵呵,又在做白日梦了。她心里的那个“他”,可是贵人事多忙得很,想必早就忘了她这个不起眼的小丫头了吧。
“发什么呆?你圆寂了哦?”一件碎花衬衫和一条棉布百褶A字裙丢到秦瑶头上,打断了她的自怜情绪,“快穿衣服,我去帮你把早餐包起来,来不及了,路上吃吧。”秦珂说完就转身出了卧室。虽然已经嫁为人妇,她那张毫不留情的嘴却依然十年如一日地毫不留情。
一刻钟后,秦瑶以最快的速度洗漱完毕,换好了衣服,背上驮着个硕大的书包,手里拎着早餐袋出了门。她脸蛋红扑扑,眼眸晶晶亮,梳着两条如松鼠尾巴般蓬松的长辫子,这模样看起来既可爱又卡通。
一直以来,都是姐姐叫她穿什么,她就穿什么。所以,她绝对不是故意要走纯情路线的哦,只是衣橱里塞满了女圭女圭衫和色调粉女敕的花边短裙,别无选择的她,只好继续装可爱下去。
姐夫唐仲行倚在门口的车库前等她。结了婚的他,依旧蓄着遮眉长发,俊朗帅气。看见秦瑶像蜗牛一样慢吞吞地爬出来,他忍不住笑了,“带这么多零食干什么?想吃可以在学校里买啊,这样太重了。”他接过秦瑶的大背包,把她塞进车里。
“我带去给室友一起吃啦。她们大都是外地的,平常回不了家;我要让她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嘛。”秦瑶系好安全带,扭头冲唐仲行一笑,“谢谢姐夫,这么早还要麻烦你送我。”
“这是什么话?一家人呐!”唐仲行怜爱地抚了抚秦瑶的头。撇去爱屋及乌这个因素不谈,他很喜欢这个小妹妹,因为她的可爱之处绝不仅仅是长得漂亮而已。她很懂礼貌,被姐姐教得很好,而且非常善良纯真,没有心眼。
这么可爱的丫头,到了大学里,想必会有一堆男生们为她打破头了。唐仲行笑笑地想着,把车子驶上高架。这时候,衣袋里的手机突然响起来。
他将耳机挂在耳朵上,“喂?”
“总监,是我。”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清清淡淡的女声。唐仲行愣了一下,然后认出这个声音来自于公司里的一名女职员,叫做谭芸蕙的。可是低头看了一眼手机屏幕,却发现上面有三个字在跳动——肖亚诺。
唐仲行立刻皱起眉头,在心中叹气。
肖亚诺,“弗洛森”的财务副总监,单身帅哥一名,也算是他小唐的多年酒友兼好兄弟了。年过三十还没结婚,是因为人家的外号叫做“肖公子”——只因爱慕他的女人实在太多,他便春风得意,大大地襥起来了,抱定不婚主义不肯松口。
而此刻打电话过来的谭芸蕙,则是肖公子的私人助理兼现任女友,一个没什么特色的中等美女。肖公子之所以会选她,八成是因为吃窝边草比较不费力。
想到这里,唐仲行没好气地问电话那头的谭芸蕙:“怎么是你?肖公子他人呢?”
一听到“肖公子”三个字,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秦瑶,神情突然绷紧了。她用手偷偷抓住身上的安全带,屏息倾听着。
“他昨晚喝醉了,现在还在睡。总监,今天我们都晚到一点儿可以吗?我担心他待会儿醒过来头会很疼,没办法开车。”谭芸蕙的声音依旧不紧不慢。这一点令唐仲行很佩服,对于一个即将生擒黄金单身汉的女人来说,她的表现可谓冷静至极——或者说得难听一点,是太有心计。
不过,这个女朋友是肖公子自己选的,别人没有置喙的余地。唐仲行撇了撇嘴,“这种事情不需要向我报告,我又不是你的直属上司,如果肖公子他自己觉得迟到没问题的话,我当然没什么可说的。”他一直不喜欢谭芸蕙面对他时那种接近讨好的态度,这个女人那么急切地想打入他、大唐和肖公子的三人小圈子,自以为这样就可以把肖太太的宝座提前收入囊中。其实,她的那些伎俩都毫无意义。唐仲行十分清楚:肖公子心里头装着的那个女人,根本就不是谭芸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