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水清浅却粗神经的并未察觉同事们此刻脑中转着的怪异想法。她抬腕看了下表,而后站起来开始收拾东西道:“下班时间到了哟!你们不走吗?”好奇怪,平日里五点一到,大伙儿早走得没影了。怎么今天一个个呆若木鸡,对下班时间全无反应?
她将一叠文件和手机装入坤包,道:“那我先走了哦!”说完潇洒地把包往身后-甩,跨着帅气的步伐走出办公室。
罢跨出门槛,一众女子立时在她身后炸开了锅——
“哇,阿水好有型!被人甩了还能表现得这么平静!”一女子说着还瞥了书芬一眼,“你也学学她啦,为我们女人争口气!”
“可是,人家就是忍不住伤心嘛!”书芬说着又两眼含泪。
“哎,说不定她一回到家,立马扑到床上去大哭一场。我敢说她只是在假装坚强罢了!”
“你懂什么?像阿水这种女人中的男人,才不会哭呢!”
“何况失恋这么多次,早该习惯了!”
听人说,秋天是容易失恋的季节。在这个飘着落叶的初秋,水清浅遭遇了她人生中的第三十六次失恋,她会从此对异性绝望、对爱情望而生畏吗?还是会像老话说的那样,“塞翁失马,焉知非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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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家咖啡店有个颇为奇怪的名字叫“橘子”。
全橘红色的外墙,贴着橘子图案的磨砂玻璃窗,连圆圆的房顶上,都煞有介事地给安了一个绿色的小毕蒂,看上去就跟一个南瓜——不,橘子一样。
可是,这家名为“橘子”的咖啡店却不卖橘子。不仅不卖橘子,也不卖橘子汁、橘子冰淇淋、橘子蛋糕。总之,任何跟橘子有关的东西,它统统不卖。
一家不卖橘子的店,为什么要叫“橘子”呢?这是水清浅想了好久也没有想通的一个问题。
于是,她就跑去问这家咖啡店的主人——也就是自己的老妈。结果老妈给了她一个很煽情的答案:“那是为了纪念你老爸呀!你老爸生前最喜欢吃橘子了。”
“哦。”当时她很白痴地点了点头,勉强接受了这个说法。可是,还有一个问题也不能不问,“老妈,既然我们的店叫做橘子,那为什么要装潢得像一只南瓜呢?”
“南瓜?”水妈很无辜地眨了眨长睫毛,惊讶地道:“有吗?我觉得它看上去很像橘子啊!”
得到这种答案,水清浅只好没力地抹了把脸,换上制服帮客人送咖啡去了。只是,每当她下了班换上橘红色的制服站到吧台后的时候,她都会在心中埋怨自己那早逝的老爸:他生前为什么那么喜欢吃橘子呢?
不过,老爸若是知道自己生前的饮食喜好被以这样一种怪诞的方式延续下来,恐怕他也会像她一样,在心里充满了深深的无力感吧?
记忆中,老爸一直是个温柔的好男人,有一双大而温暖的手。他是个高风亮节的学者,“水清浅”这个名字就是他取的,取的是“疏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
之古意。只是,当时老爸或许没料到,长大以后的她,竟然会发育成一个如此“健康”又“强壮”的女子。
傍客人送完咖啡之后,水清浅为自己泡了一杯拿铁,站到吧台后面,慢慢等它凉。在女乃黄色的醇厚液体中,倒映出她的有几分忧郁的面容。
就在今天,她又失恋了,而且是被甩。说一点都不伤心是自欺欺人吧?可是,也许还真像同事们所说的那样,她是伤心伤到习惯,没感觉了。如今,心里的感觉反倒比较像是被严苛导师当掉的不及格学生,她仿佛看见有人拿着红印章在她的“恋爱学分”一栏里重重敲上:
“FLUNKOUT!”
短短两年,二十四个月,她居然可以被甩三十六次!
最长的一次恋爱持续了一个月零七天,最短的不过三天。
唉!她水清浅天生跟“恋爱”两字有仇吗?为什么她的每段恋情,都那么早夭呢?
手中银勺缓缓搅动着杯中的甜苦液体,她浑然未觉母亲已经来到身后,直到她的声音响起——
“12桌的那个客人真的很过分哦,连喝个咖啡都好意思要求续杯!她当我这里是麦当劳啊?”
水清浅顺着老妈的方向看过去,见12桌坐了个三十岁左右的女子,浓妆艳抹的,却死绷着一张脸,看上去心情极度不爽的样子。怎么,她今天也失恋吗?
她想也没想就道:“黄昏那家伙来了没有?”这种难缠的女客,交给他去处理最好。
“还没。”水妈悻悻地一耸肩,“他今天要去编辑部交稿,会晚一点来。”又看看女儿,问:“乖女儿,你今天不和那个叫什么迪的先生约会吗?”
水清浅翻个白眼道:“妈,是ANDY啦!”不会讲英文还硬讲,“我们分手了。”她口气有丝烦躁。
“怎么会?”水妈立刻换上一脸惊异加同情,“他又说你没有女人味?还是说只能把你当好哥们看待?”
水清浅再度翻个白眼。这是她前几任男友提出分手时的借口,老妈记得还真牢。
“他说跟我在一起没有谈恋爱的感觉。”她叹口气。
其实别说他,她也没那种感觉啊。两人只是相个亲吃吃饭的普通交往而已,哪有那么多火花可以冒?那个ANDY真是诚实得过分,竟然直接说对她没感觉,可恶!早知道就先一步甩掉他!
“那还不是一样?”在水妈看来,这次的分手借口并没有和前几次有什么不同。可怜的女儿,枉费她拉了这么多条红线给她,又安排了这么多次相亲。人家说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可偏偏她的女儿耕耘这么多次,却一根羽毛也没收获到!唉,可怜可怜,真是好可怜!
“乖女儿啊,那你打算怎么办呢?”
“我无所谓。”水清浅耸耸肩,“反正下一个男人会更好。”
下一个男人会更好,这句话是她的口头禅。每次因为失恋而心情低落时,她都会用这句话来安慰自己。
这话水妈爱听!她立即笑呵呵道:“不如这样吧,你三姨的老姐妹认识一个牙医,今年三十岁——”
“停停停!”水清浅举双手作投降状,“拜托,让我先休息一个月成不成?我这样马不停蹄谈恋爱,迟早会‘过劳死’。”她之所以会交那么多个男朋友,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也是因为老妈的过度热心。活像怕她嫁不出去似的一个接一个地介绍,相亲宴当成一日三餐来吃,这样恶搞之下,她怎能不患上审美疲劳?
敝不得人家说“N次恋爱,肯定变态”。恋爱的次数越多,心跳的感觉越少。和男人吃烛光晚餐像在陪客户应酬,与男人四日相对像望着电脑,谈恋爱熟练到这份儿上,她都不知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可是,女人就是要有人疼爱才会活得滋润呀!”生性浪漫的水妈双手捧颊,眼中散发出少女般的梦幻色彩,“想当初,我和你老爸在大学里……”
别又来了哦!水清浅受不了地皱皱鼻子。老爸老妈的罗曼史,打从她懂事以来就被水妈当成枕边故事每天晚上反复讲一直讲,晒着月亮讲、就着夜宵讲,导致现在她闭着眼睛也能默写个三遍。
“老爸已经走了这么久,你还不是活得很滋润?拜托,现在是什么时代了?女人没有男人不会死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