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当年,冷寒伦看到心爱的女子死在自己的怀中,大受刺激、像疯了似的抱着嫣红的尸首飞出了嫣红阁,自此再无音讯。恋红的离去,大概让寒伦悲痛得忘记了嫣红在这个世界上还留下了一个小生命,一个小到连男和女都还分不清的孩子,这个可怜的小生命就是冷志红。
出于对嫣红的承诺,冷寒水并不恨这个不是他亲生的女娃,反而因为她那张酷似嫣红的绝色容颜和那无法剔除的血缘关系,而使得冷寒水更加发自内心地去疼爱这个他的最爱留下来的孩子……转眼间,十七年过去了,恋红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和她的亲生母亲像是用同一个模于刻出来似的,惟一不同的大概便是她们的性子有所差异,一个是白莲般宁静幽雅,另一个却是象精灵似的天真活泼。但她们的本质都是相同的,因为她们同样的令人心怜。
如今恋红即将出阁,他的责任也将告一段落。他也算对得起恋红她娘了,嫣红啊,你在天有灵的话也可以安息了,我把恋红照顾得很好。
“爹爹,如果没有其他事,女儿就先回房了。”她已经决定嫁入水家,那么之前那长达十年有余的感情,又将置之何处呢?
“去吧。”冷寒水不是没有看出玄儿的犹豫和那份强装出来的镇定。不过他相信水若寒能给女儿带来幸福,等两人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恋红就会知道爹煞费苦心地为她挑选的丈夫是多么优秀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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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自己的闺阁,一眼望去皆是自己所熟悉的一草一木,冷恋红再也坚强不下去,她控制不住地放声痛哭。
天啊!为什么?为什么?这么多年的心意能够说抛弃就抛弃吗?她和炽哥哥注定是不可能的吗?她选择嫁入水家堡,他一定会恨自己吧?他能明白她的无奈吗?
她的炽哥哥、炽哥哥啊……泪水似雨水般倾泻而下,恋红的记忆仿佛回到了十多年前与冷炽初次相见的场面··
一张粉女敕女敕的小脸、再加上一袭白衣,让小小的恋红像个不识人间烟火的小仙女似的。可那双明亮皎洁的大眼却明白地告诉旁人,她不是优雅风湿的仙子,而是个顽皮的小精灵。
“哇啊!这棵树好高哦!”小小的恋红那年才五岁,已经是出了名的调皮顽劣。
“小……姐。”别看这位小姐才五岁,个子也才一点点,胆子却大得不得了,她时不时玩的小把戏常吓得她们这些婢女魂飞魄散的.上回就抓条死蛇放在小兰的衣袖里,吓得她们这些婢女个个视小姐为无所不敢的神,小兰也因此而昏迷了一天;接着,前几天小姐非要骑马,结果小巧差点死在马蹄之下;还有……总之,你去打听打听,杭州城内有谁不知道冷府大小姐好玩成性的?
不知小姐今天打算玩什么游戏呢?可儿一想到自己有可能成为小姐的”游戏对象”,全身就猛地一个冷战,背后的衣裳顿时湿透,她很怕啊!
小恋红瞧瞧妇女恐惧的模样,心里十分不屑。不过是些无伤大雅的小玩意,看看她们都吓成什么样子了?这些丫头实在是大胆小了,“看你这么害怕,那……”刻意拖长了尾音,小恋红微微地扬起漂亮的唇形,一脸的不怀好意,“那就更不能放过你了!可儿你也十岁了,整整大了我五岁。身为我冷恋红的最最大贴身的婢女,你这样胆小,传出去别人还以为你主子我也是胆小如鼠的人呢!”恋红对可儿晓以大义。要知道,如果连可儿都不敢陪自己玩耍了,她岂不是会无聊到死掉吗?
“小……小……姐!”绕了一大回,原来是小姐今天不知又有了什么新的鬼点子。可儿的声音不自觉地发抖。
“哎呀,也没什么嘛……”小恋红半撒娇半强迫地盯着可儿,“你看见这棵小树吧。”
这不是明知故问吗?可儿点点头,心里闷哼一声。什么小树啊?刚刚小姐才大喊“那棵树好高”的,真不知小姐的脑袋怎么转的,她说的那棵“小树”可是参天古树耶!
“那咱们今天就比赛——比赛爬这棵‘小树’吧!”恋红的话音未落,只听“砰”的一声,可儿跪在地上只发抖,还举起手自己打自己的两颊。
“唉,唉,这是做什么嘛……”真是的,明知人家最讨厌别人“威胁”的,“好了啦,我自己爬总行了吧。”不爬就不爬,犯不着这样嘛,真是败给可儿了。
一听这话,可儿赶紧站起来,但已经阻止不了恋红的动作,只看恋红敏捷地在树枝上窜来窜去,很快已爬到到半树高了。
忽然,仰着头的可儿看见恋红的双脚不小心地踏空了,“天啊!小姐!”直落下的白色身影发出一声尖叫,吓得可儿心魄俱裂开,“来人呀,救命呀。”老天,快救人啊,拜托您了。
只见一个原本在走廊上的青色身影纵身飞来,而且瞬间已抓住了恋红的衣袖。但由于这个人的轻功还不到位,依旧没有把小恋红抓牢,眼看她就要摔到地上了,可儿不敢再看。过了一会儿,却没有听到小姐的惨叫,可儿睁开眼一看,原来那个人先行落地,用自己的身体做了小恋红的垫背。
可儿慌张地上前,瞧见小姐趴在一个男人的身上,准确地说,那是一个没过十五岁的男孩。她的小姐似乎一丁点伤也没有,没料到这个青衣男子会用自己的身子护住小姐呢!谢天谢地,如果小姐有事的,她的小命也就没了。
从男子身上坐起身,恋红看着身下因当垫背而昏迷的替死鬼。“哇噻!”真是个漂亮的男孩。虽然只是一身的粗布衣袋,却丝毫没有削弱他的迷人气质,和她一样是个漂亮的人呢。
“小姐,你没事吧!”可儿边眷恋红拍打身上的灰尘,边不放心地询问。要是小姐有个三长两短,她就有一百个脑袋也不够掉的。
“我没事,但这位小扮哥大概就事大了。”恋红指了指依旧躺在地上的青衣男孩。
“这个小扮让小姐免于皮肉之苦,真是个大好人。但我在府里没瞧过他呀!他是府里的人吗?”
“先不管啦,救人要紧!快找人把他抬到客房,速速找大夫来。”恋红对可儿挥了挥手,示意她快去扭救兵。
可儿走后没多久,青衣男孩就回了过来。从短短的交谈中志红知道原来他就是爹爹最近收养的义子,取了个名字叫冷炽。
小小的恋红从那天起就在心底发替,必定要让冷炽那双黑色的眼睁不再冷寂、不再空洞,她耍让炽哥哥的眼里只有快乐、只有她,因为她发现自己很喜欢这个全身救己的炽哥哥呢。听府里的丫头说过,如果很喜欢一个男孩子,那就是“爱”。虽然她并不知道什么是“爱”.不过丫头们说:爱一个人就要成为这个人的娘子,要嫁给他。虽然她不明白什么嫁人、娘子,但依她想,大概就是两个人生生世世、永永远远地在一起吧。
于是,在那一年,只有五岁的恋红许下心愿:她要做冷炽最漂亮的娘子。
往事历历在目。十来年的爱,十年来的梦,今日她却要削发断爱了。拿起桌边的剪子,恋红削剪去自己长长的一段乌丝。永别了……我的爱。炽哥哥,若有来生,我定不负你。这是我的选择,假使你恨我,我亦无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