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往往就因为这一步的坚持,然后——铸就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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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织烟有一个与名字极其符合的长相。芙蓉面柳叶眉,眼波似烟含黛,朱唇流光溢彩,真正的美人胚子一个。不过,性子嘛,就天差地远了、算不上聒噪,但有些八卦;谈不上急躁.但有些冲动;神经也还算敏感,但有时就是比较粗。
好在那个即将耍娶她的人不介意,毕竟认识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所以对于她的一些小缺点也诸多包容,情人眼里出西嘛。何况人家大学时代被封为“四大美女”之一时的绰号还叫“赛西施”咧。
但相交不太深的的人就无法接受她可爱的小缺点了。所以当莫芷岚被袁织姻拖着闯红灯,并且差点儿被三辆呼啸而过的车碾上时,心里商埋怨袁织烟,而让她产生牛命危险的原因仅仅是袁织烟看到了对面公车站台上的旧识。
还只是个看起来平凡到家的女孩子而已。
“云忆!”袁织烟激动地穿过大街,根本没有考虑任何其他诸如生命危险之类的词汇,直接跳到了正在站牌下等车的云忆面前。后面是已经吓掉了半条命的莫芷岚。
老天,她还以为歌建骗她的,原来云忆真的回来了。
“织烟?!”云忆双眸闪动着诧异,连忙伸手托住她半扑过来的身子。
“你真的回来了?我还以为歌建骗我呢。你真不够意思,一声也不吭地就跑到美国去了,三年也不和我们联系,现在回来都不打个电话给我,你太不够朋友了。”袁织烟一迭声地抱怨着,脸上的表情气愤又生动,随后,她又问道:“你现在在做什么?”
“老本行而已。”云忆答道,她实在无法把织烟想象成情敌,织烟太可爱了!而且,她和任歌建的爱情已经牢固到了让人感动的地步,所以云忆从不曾让自己的感觉升华到爱的地步。
“那……”袁织烟的大眼滴溜溜地绕着她打转,“你现在准备搭车去哪里?”
“回家!我刚下班。”要不是等的车一直没有来,她现在也不会在这里。
“回家。”袁织烟差点儿跳r起来,“你忘记了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今大是什么大日子吗?云忆的脸上现出迷惑的神情,惹得袁织烟一阵跳脚。老天!歌行会不会切月复自杀?难道歌行没有通知她吗?
看着这两个人,全部人都快急疯了。五年!够生好几个孩子的时间,他们竟这样干耗了五年,“你忘了?你这个没良心的东西。”袁织烟咬牙切齿,如果不是歌行再三声明不准他们干涉,她第一个向云忆吐个痛快。
这女人真是白痴投胎,还是天生就没有副交感神经?怎么会迟钝到一个男人这么深情地爱了她五年,她却一点儿知觉都没有?看她的样子又不似装傻,哦!她要疯了。
“今天是任家两个白痴的生日啊,你竟然忘记了?你太没有良心了。”袁织烟直接吼了出来,双目喷火,美女形象尽毁,连带吓坏了路人甲乙丙丁以及身后的莫芷岚。
云忆吃惊地睁大眼,老天,她真的忘记了。不过……织烟的反应会不会太夸张了一点儿?
难怪!歌行打了这么多通电话找她,“那你怎么还在这里?她的问题不知道算不算切题。
“我陪芷岚来买礼物。”袁织烟朝天空`了个白眼,刚才出来时还在怨莫芷岚白痴的她现在是满心感激。不过现在没有空介绍了,“走啦,一起去,我们订了位置在‘君悦’夜总会。”
“这……我没有准备礼物。”云忆不太好意思地说道。
去还是不去?噢,怎么那么像哈姆雷特那个生存还是死亡的问题?
“你去就是最好的礼物了。”袁织烟不由分说地拦下了一辆的士。
“这个,你们聚会上的人我都不太认识”她还是觉得不妥。
“小五你不认识?老邱你不认识?今天去的都是老同学,你不认识?”袁织烟问得咄咄逼人,并且没有再给云忆思考的机会,一把将她推进了车内,自己也随后钻了进去,看到车外尚未回神的莫芷岚,她又大声叫道:“芷岚,上车了。”
芷岚?云忆觉得这个名字好熟。看了看坐在前方哥驾驶座的漂亮女子,她单向织烟,织烟立即会意,懊恼地介绍道:“云忆,这个是莫芷岚;芷岚,这是云忆。”
真是失策,这两个人怎么会坐到一起来了?
莫?云忆扬眉,莫姨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弟弟莫清风她已经在三年前的婚礼上见过了,而那个妹妹则因为举行婚礼时在英国,而后来人家回来的时候她已经远在美国,所以她没有见到。看莫芷岚与莫海岚有些相似的长相,莫非这个就是莫姨的妹妹?
算来,这还是她的长辈了。有些好笑,但她仍旧有礼地点点头,“你好。”
而莫芷岚回给她的则是——“嗯。”
真是搞不懂织烟,没事r吗要在人街上上演故友重逢的戏码,弄得自己美女形象尽毁不说,现在还要带人去参加歌行的生日宴会。
“你确定这样冒失地多带一个人去他们会高兴?”莫芷岚不耐地直接对织烟说道,丝毫没有顾虑到第三人的感受。
袁织烟蹙起了眉,云忆则没有受到任何影响地保持微笑,看来这个某种程度上与她有亲戚关系的女孩子不太友好呐。
“相信我,如果连她去他们都不高兴的话,我想我们俩现在就下车好了。”
懒得理会莫芷岚的诧异眼光.袁织烟干脆闭目假寐起来,嘴角则勾起笑,歌行,看看我给你带来多么令人惊喜的生日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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罢入夜时分,“君悦”夜总会已经满是人潮,喧嚣的气氛在逐渐加温,而最内端的包厢内,虽然将外面的声浪阻隔,但十几个人也在尽情地欢笑,不过最右边的一角却有一个人黯然独坐,王子般贵族化的面孔上有一抹忧郁深锁。
“她,不会来?”
趁大家都在尽情闹腾的时候,任歌建坐到了任歌行身边。从进酒吧开始,他就显得意兴阑珊,一个人在这里小酌。
任歌行露出淡笑,“手机关机了。”他以为云忆会记得的,如果不记得今天是他的生日,至少也应该记得今天是歌建的生日,可是她好像都忘记了……他真不知该高兴还是该难过,只是好失望。
五年呵!从见到她第一天开始,他就交出了自己的心,没有任何迟疑。她是那么纯净动人的女子,就像天空美丽得没有一丝瑕疵的洁白云彩,恬淡安静,闲适温婉;他全心呵护着,一颗心只为她热切地跳动。她喜欢歌建,他可以等,用朋友的身份在她身边,等她回头看他的一天;她想飞,他不阻止,哪怕一等就是三年,哪怕每两个月飞一次纽约去看她,也等她流浪的脚步倦了飞回的一天;她才华出众,工作业绩亮眼,却不知道“Smart”的总经理是他大学时代的好朋友,她也不知道因为她每年都不会回家,因此这三年来的所有节假日他都在她正对着她房间窗户的那扇小窗内独自度过;她甚至不知道两年前的圣诞节她在路边被人击晕差点儿被劫财劫色是他救了她,最后是他付款买了一辆车托好友以年终奖金的形式送给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