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寒,白小姐。”在他们说话之时,从旁边的月亮门处转过来一位纤纤女子,看年纪应该在二十上下,容貌清雅端庄,五官柔美,一看就是大家闺秀风范。
“堂嫂。”君亦寒持礼回应,“有事吗?”
“东都来信,分店那里有位大买家一口气订下了十几万两的货,但是货存不多,要从这边调货。”
白毓锦认识这个说话的女子,一笑道:“玉华姊姊还是那么漂亮。”
那被唤作玉华的女子被他一赞,似有些腼腆不好意思,“白姑娘,没想到你还会来我们家,我以为你和亦寒吵了架。”
“退婚是退婚,我与君二少的私人交情未变,倒是玉华姊姊年纪轻轻就丧夫,难道要一直在君家守节到死吗?”
她的目光陡然黯淡,一低头,喃喃道:“白姑娘别拿我开玩笑了。”
“不是开玩笑,是实话。”白毓锦看著君亦寒,“你们君家也做做好事,让这样青春貌美的姑娘一直守在你们家,实在不仁义,更何况玉华姊姊琴棋书画无一不精,习文经商更是奇才,在君家做个守寡的寡妇,一关数十年地活著,实在是太委屈她了。”
“你的手不要伸得太长。”君亦寒淡淡道:“堂嫂与我君家的事情不必由你操心记挂。后天午时,我在北城门等你,若你不来,我就先行上京。”
白毓锦笑著点头,和门口的方玉华又打了个招呼,才带著邱剑平离开。
方玉华,出身书香门第,四年前嫁给君亦寒的堂哥君亦儒,只可惜刚嫁过来不到三个月,君亦儒就病笔了,她从那时起便一直守寡至今。因为其头脑聪颖,很有经商之见,所以君亦寒接管君家之后,就一直请她帮忙照顾生意。
待白毓锦走后,她轻声问道:“要出门了?”
“是,要准备带贡品上东都,时间已经快来不及了。”
“今天清晨我听到一个奇怪的哨音。”方玉华的明眸静静地投在君亦寒的脸上,“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他平心静气地回答,“昨夜有贼光顾过了。”
“啊?那你有没有受伤?”她吃了一惊。
他笑道:“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地站著?自然没事,那贼只是看中了我在玉树梢头上立著的那只鸟,她前天晚上来过,将鸟割去,我又重新镶了一只翠鸟,她这次来没有得逞。”
“这么大胆的贼?”方玉华的眼睛睁大,“那,赶快报官吧!”
“不必,只是一个小贼,不必如此劳师动众。”君亦寒自信地说:“我君家的贡品历来在东都还没有人敢劫持,我不信她有这样的胆量。”
“但是以前在君家也没有出过盗贼之事,这一次不还是出了吗?”她疑问道:“是个什么样的贼?或许只是穷疯了,无计可施,他若再来,不如给他几个钱,打发他走就是了。”
“她可不是什么穷人。”君亦寒冷笑道:“她那双绣花鞋上的一对珍珠就价值连城。”
“绣花鞋?难道是个女贼?”她愣住了。
“嗯。”君亦寒自她手中接过东都的来信。
君家的玉器生意在整个东岳国是最大的,其开设的君玉斋一共有十三家分号,东都的那一家店是除了东川的总店之外出货量最大的,但是一口气被人要十几万两的货也著实少见。
“是什么人订了这么多货?”他问道,因为信上并没有提及买家是谁。
“分店的掌柜托人捎话回来说,对方很神秘,没有报上名字,只是先付了五万两银子,货不急于拿走,一定要你当面交易才行。”
君亦寒皱皱眉,虽然觉得古怪,但是历来也有一些有钱的买家买卖玉器不愿意被人知道自己的身份,正所谓“财不外露”。
“反正我也要去东都,就让这批货和贡品一起出发。”他抬眼看著方玉华,“还有什么要我从东都带回来的吗?”
她好像有些失神,怔怔地没有立刻回答他。
“堂嫂。”他的声音略高了一些,保持并不失礼的语调。
“哦,你……刚才说什么?”她回过神来。
“此去东都,可要我带什么东西回来?”
方玉华淡笑道:“也不需要什么,只要你们人货平安就好。”
君亦寒问:“上次你说喜欢东都琉璃阁的胭脂水粉?”
“只是随口一说,难为你还记得。”她低声道:“那就为我带一些琉璃阁的胭脂吧,别的……我也想不出什么来。”
“嗯。”他转身要回工房,她又叫住他,“亦寒。”
“堂嫂还有事?”
“那个……女贼,是什么样子?”她嗫嚅著开口问道。
“样子?”他蹙眉想了想,“只是个女贼,既不是国色天香,也不是三头六臂。”
方玉华的唇角动了动,似是回应他,又像是自我嘲讽,“是啊,只不过是个女贼而已。”
她扬起脸看著他——晨曦之中,他年轻的面容上有著一抹果决坚毅的神采,虽然让人心生敬畏,但也同样让人心中安定,仿佛有了依靠。
她微微一笑,“你先忙你的吧,外面的事情有我在。”
“有劳了。”君亦寒随口回应,终于走回自己的工房。时间紧迫,他必须尽快把玉树最后的样子打理完整,不能出一丝一毫的纰漏。
至于其他的人或事,就不是现在的他所该留意过问的了,只是白毓锦刚才的那个问题,让他的心头一跳——
“你与那女贼之间可还有什么故事没有告诉我?”
明明他已无话可说,为什么这句话却好像触动了他心底的什么东西?
他和那女贼能有什么故事可说却未说呢?这几年她总是趁他睡著时来,两人很少打照面,就是见到了,他也很少主动开口和她说话。
有一次,她从窗子进来的时候踢翻了他的烛台,几乎引起失火,他终于失去了涵养,愤而喝道:“你这个小贼,可知自己差点闯下多大的祸?”
她当时笑道:“我们神偷门的人向来只走窗户,不走门,打翻你的东西只能说句‘对不住’啦。”
还有一次,她偷走了他最常用的一把刻刀,那刀柄是用一块羊脂白玉做成,极为名贵,但让他生气的并不是因为这把刀身价昂贵,而是因为他用了十几年,已经用得十分趁手了。
那时见她又要跳窗跑掉,他怒问道:“你叫什么?把刀留下,这桌子上的东西任你拿!”
她回头一笑道:“我叫小桃红,这桌子上的东西我只看上这一件,其他的我都不要。”
这些小事,并不是白毓锦口中的“故事”吧?不说,只是他觉得没必要郑重其事地讲给别人听,尤其是他那种好打听故事的人,听到那人的耳里,还不知道会编派出什么新词儿来,所以他干脆不提。
但白毓锦有句话说得对,是他一次次的纵容练大了小桃红的胆子,才让她一次次地得手。
他并非怜香惜玉,也并非胆小怕事,那为何总会对她网开一面?
他皱眉,看著面前那株玉树上的翠鸟,它的双眼还是那样乌黑圆润,神采奕奕。
“你要是敢像她那样顽劣,振翅飞走,我就打断你的翅膀。”他对著那只鸟瞪著眼,说不清自己此时的胡言乱语是想威胁谁。威胁这只鸟吗?玉石做的死物,能懂什么?威胁那个小贼吗?她人已不在眼前,根本听不到。
看来他一定要去一趟桃花溪,才能了结此事。
第三章
桃花溪,距离东川三十里之外的桃花县城外一条绕城的小河,平时来这里的人多是一些洗衣女,或者是垂钓的渔夫。
白家和君家的马车停在桃花溪边时,立刻引得附近村民的争相观望,纷纷猜测这是哪里来的大户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