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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龙 第1页

作者:湛露

露言露语之二十一湛露

湛露是个购物狂吗?大概是吧?

前一阵子在BLOG上叫喊着要换MP4,结果老MP4立刻乖乖地工作,不敢再发脾气。于是湛露又想买新的手提电脑,可是跟随了两年的手提刚刚维修过,这些天都尽忠职守,也很听话。

朋友巫呼更换了手机,NOKIA3250,很漂亮的红白色,湛露看看自己的LG,黑黑的、土土的,好像……蠢蠢欲动的购物癖又要发作了吗?

说来奇怪,从七年前湛露第一次买手机到现在,始终没有用过那些最响亮的品牌。最初第一支手机是三菱的,细长的造型,珍珠白色,是当时手机中的公主。那时候市面上的手机种类实在是不多,以至于湛露外出时只要看一眼人家的手机天线就基本可以猜中那是哪个牌子的哪一款了。

一转眼,现在手机品牌以及型号之繁多,简直让人眼花撩乱。而手机,又真的是在日新月异地改变我们的生活啊。

不怕各位读者笑,第一次买了手机的湛露是动用了自己几个月的月薪,那时候同事中又没有多少人在用手机,所以湛露偷偷把买到的手机藏在自己卧室的抽屉里,每天下班的第一件事就是跑回家拉开抽屉抱着手机好好亲热一番,哈哈……

那一支手机到现在都是我的最爱之一,只可惜它后来被无德的维修人员修坏了,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把它永远安息在抽屉中,又去买了第二支手机。

因为是匆忙购买,第二支手机买的很没主见,是一个小品牌,才用了不到一年就出现N多问题,一怒之下湛露更换了第三款手机,这一回算是个大一些的品牌了吧?可惜按键在一年之后又出现故障,修理之后一个月,故障再度复发,我没有耐心了,又去买了第四支手机,再一年后,第四支手机的两块电池全部罢工……于是买了现在的LG。

湛露在更换手机的理念上一直是秉持——能用就好,不求功能太强大,没有用坏就不买新的。

但是,这一次是为什么?为什么我的心,控制不住的想要拥有一款新机器呢?我努力地找原因,找来找去,终于明白了!

都是小璐和巫呼这两个女人的“陷害”嘛!

每次出门吃饭的时候,大家坐在必胜客里也好,牛排店也好,第一个动作就是拿出手机自拍,拍啊拍、拍啊拍(这一群自恋的女人)——

小璐和巫呼用的都是NOKIA的,萤幕超大,拍出来的效果极佳,而湛露这一款虽然照片拍得很清晰,但是无奈萤幕很小,每次都要借助BLUETOOTH功能将照片传送到小璐和巫呼的手机上才能看到最优的图像。

5555;不甘心啦,人家也想有个大萤幕啊!

于是湛露看来看去,看上了NOKIA的6288,但是,这款尽忠职守的LG才只跟随了我五个月而已,跟随至今没有出过任何纰漏,我要不要这么狠心地抛弃它啊?

买新的手机,还是不买呢?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哦。

我想啊想……还没有得到答案。关键时刻,老妈推波助澜,让我下定决心去买手机。为何?只因母亲节这一天,湛露约了母亲大人在外面吃饭,结果上午老妈去外婆家,湛露下午顶着烈日骄阳到了约会的地点,在STARBUCKS里面坐了一下午,都没有收到老妈的消息。

一怒之下,被放了鸽子的湛露决定——买手机去!

匆匆忙忙到了手机店,问询了一个最低价格,二话不说刷了信用卡买下。全部交易过程不超过二十分钟。

然后从这一天开始,湛露成了卡奴。

不过新手机真的很可爱啊,我超喜欢那个录像功能,录了N多声音影像当作朋友家人来电时的铃声。最“无耻”的是,湛露拍了一段老妈的画面,在录制时不停地重复问一句话,“老妈你爱我吗?你爱我吗?你爱我吗?老妈,你、爱、我、吗?”

偶尔一次老妈从家中来电,这段录影在大庭广众下放出,顿时招来八方侧目……

湛露和NOKIA的亲密故事就此开始上演。

第一章

雪白的素笺上,一行娟秀流利的小字正书写其上──

英畴表哥如晤:

前日来信及差人所送栀子花皆已收到,甚喜,知表哥在边关杀敌连连告捷,深为东岳黎民欢悦。然倭寇向来狡猾,宋将军生性敦厚,恐其不识诡计,又恐下属有贪功冒进之人,请表哥千万小心,不可随意更改战略,亦不要与同袍因战法不合而再度引发冲突……

书写到一半时,前面院子里忽然响起几声炮响,笔尖一颤,一滴墨汁滴在纸上,执笔人一叹,“唉,还要重写一张。”

抬眼看着倚在门口拚命向外张望的婢女,屋内的主人问道:“是有圣旨到府吗?”

“奴婢不知道。”婢女还在张望,但是隔着层层院墙,怎么可能看得见。

“想看就去瞧瞧吧。”主人看穿了婢女的心思,一笑,像是对婢女说,又像是在自言自语,“这时候来圣旨只怕没有什么好事。”

三声礼炮正是东岳官员在府邸中迎接圣旨的惯例。片刻之后,那婢女气喘吁吁地跑回来,“表小姐,快去看看吧,老爷夫人还有大小姐接了圣旨之后哭成一团呢。”

屋内人已经写完信,听到婢女的话并没有立刻急急地赶去,只是静静地把信封写好,密封了信函,这才出门。

前院内果然已经乱了套。

来传圣旨的太监已经回去,本府的主人,朝廷的三品司礼官潘佑安手捧圣旨连声叹气垂泪,而他的夫人以及唯一的女儿潘婷婷抱在一起哭个不停。

“叔叔,出什么事了吗?”

清雅的声音不疾不徐地在此刻响起,潘佑安的目光投向站在对面几步远的那名少女身上。

这少女不过十六、七岁的年纪,容貌虽然称不上绝艳,倒也有几分清秀可人,嘴角的一对酒窝最是惹人喜欢,青布裙配鹅黄色的外衫,素净雅致,脸庞上淡淡地从容与嘴角边的笑意相配,竟让她有着不大同子同龄孩子的成熟,漆黑的眸子里闪烁着睿智的光芒。

这是他的侄女,潘龙美,自幼母亲去世,前年父亲也去世了,就一直寄住在他家。

看到潘龙美出现,潘佑安如看到救星一般,急急地说:“龙美,你可来了!”

指了指叔叔手中的圣旨,她问了句,“可以吗?”

潘佑安将圣旨交到她手上,“万岁要召婷婷入宫。”

她只是挑了挑眉梢,并没有露出太诧异的神色,将圣旨打开,从头至尾细细看了一遍,然后问道:“叔叔,现在怎么办?”

“圣旨在此,不敢不遵从,只是婷婷和她娘……”他又叹了口气。

谁都明白,宫门一入深似海,潘家人行事向来低调,并没有多少攀龙附凤的心思,所以这道圣旨的出现对于潘家人来说犹如灭顶之灾。

潘龙美看着哭成泪人儿的潘婷婷,沉吟道:“上个月就有传闻说今年的选秀要改为皇上钦点,以婷婷表姐的芳名远播,被皇上选中也是情理之中。”

“龙美,你就别说这种刺人心的话了。”潘夫人擦着眼泪,却怎么都擦不净,“婷婷是我的心头肉,送她到宫里那种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去,我们母女这一生只怕都没有再见的机会了!”

“以婷婷表姐的才德,要在宫中出头也非难事。”她似笑非笑,“皇上特意征选婷婷表姐,就是爱她‘琴冠东都,艳惊千里’的美名,定然会对她另眼看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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