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后面两句话来得有些贸然,让公孙忍不住多看了他几眼,“你指谁?难道是……”
黑衣人抬起手止住他后面的话,“不说这个,我请你来,其实是有件事情要问你。你看,这是什么?”
他翻起手,打开握在掌中的一个纸包,里面散碎着一些药渣。
鲍孙低头闻了闻,面色微变,“是毒药?从哪里来的?这药谁吃了?”
“这你不用管,我只想问你,这药的毒性有多强?是否会置人于死地?”
鲍孙微蹙起眉心,“下毒之人手法高明,一时间我也不能判明这里头到底有哪几种药材,不过毒性并不猛烈,都是缓发的,吃的人如果只吃上一两天,对身体无大害,但若经年累月的服食,肯定难逃一死。”
黑衣人的眸光乍现出一丝寒意,嘴角却挂着笑,“很好,多谢了。”
“你……”公孙困惑地看着他,“不是有人对你下毒吧?”
对方沉沉地微笑,“你听说过蛊毒吗?”
“有所耳闻。”
“我在许多年前就已经中了这种毒,这一生都不可能化解了。”黑衣人的笑容冰冷无色,公孙先是一惊,而后霍然明白这句话背后的深意。
不是蛊毒,而是情毒,中了情毒的人,一生一世都会与对方牵扯,化解不了。
蓦然间,他想起仇无垢,他与她,每年相约的毒局要到何时方休?难道也要纠缠一生一世吗?
悚然微惊,仿佛江风凉凉地吹过他的心,从里到外都是冷的。
第五章
又是在这萧萧林叶之前,公孙将玉笛放在唇边,那可以穿透黑夜的笛音婉转而起,甚是缠绵。
大概一炷香的工夫,林中有道人影淡淡现出,然后是仇无垢的声音,“现在就来我离愁谷挑衅,不觉得早了点吗?”
鲍孙淡淡道:“有事问你。”
“请问,但我未必要答。”她的身影终于清晰,停在距离他身前不过两三尺的地方。
“虽然你可以不回答,但是为了你的清白,我觉得你还是说实话比较好。近来有没有再害过人?J
她的眉一凝,“什么意思?”
“你离愁谷如今名声赫赫,但是你这一身用毒的本事如果只在离愁谷中,只怕无法施展开吧?”他噙着冷冷的唇色,“公孙家有人中了毒,很像是仇世彦下的手。”
她轻蔑一笑,“那不可能。”
“你为何如此肯定?”
“我母需向你解释,但我的确肯定。”她的目光停在他手中的笛子上,“从哪里弄来的?我竟不知道你也会吹笛子。”
“本来不会,被迫学的。”他转着手中的笛子,意味深长地笑,“怕再被人置于死地,向来以为动手不如动口的我竟要去学武功,又为了不让那些蛇虫鼠蚁突然袭身,我还要去学吹笛。”
“这么说来,是拜我所赐?”她的秀眉扬起,“其实你真该感谢我。原本你对毒药几乎一无所知,现在却是解毒的高手,这些能耐在你将来振兴公孙医馆时也是大有用处。”
“是要谢你,但我想来想去,唯一能谢你的,就是在今年试毒的时候再赢你一场。今年,该是第十年了吧?”
鲍孙的眸子静静地投注在她身上,十年的光阴在彼此的身上都做了不少改变。她早已不是那个娇小的少女,宽大的衣装也难掩她玲珑有致的纤长身材,连那张本来还有几分稚气的面容也越来越透出冷艳之美。
她晶莹剔透的明眸与他专注的目光一触即分,“十年,你觉得很长吗?”
“弹指间而已。”他也移开目光,将话题拉回,“毒既然不是你下的,那就算是我请教你吧。什么毒药会让人全身出红疹,高烧不退?”
“请教?这算是求我吧!”她微笑道:“若我告诉你答案,我有什么好处?”
“今年试毒我若输了,除了命,这支玉笛也一并归你。”
“原来这支玉笛和你的命是同等份量的?”她低喃之后,仰起头,“北驼峰的蛇粉,会让人全身红疹,高烧不退,呕吐不止。”
“会让人浑身散发香气吗?”
“香气?”她想了想,“北驼峰还有种红兰花,据说香气袭人,如果放在蛇粉中可以去除蛇毒的腥味。”
鲍孙释然地长吁一口气,“那就是了。”
她斜睨着他,“就为了这件事,大老远跑来问我?”
“想问你的事情很多,但你不会说,所以我也不问。”他静静地沉吟了会儿,抬起眼看着她,“那个言萝还时常来找你?”
“对她有兴趣?”她戏谵道:“不过要赢得她的心可不容易。”
“你有没有想过,她天天在江湖上玩命,杀人无数,早晚有一天会把你给连累?”他认真地劝告,“那些恨她的人,都知道她与你是至交,若是他们群起而攻,你这里会成了争斗的战场。”
“会吗?”她无所谓的样子,“我离愁谷也不是什么人都来得了的。”
“除了上天,或是入海,天底下让人去不了的地方并不多,更何况,我十年前就能破解的毒阵,怎知就没有别人能破?”
“你是怕我提前死在别人的手里,不能为你准备灵药,所以特意来提醒我的?”
“身为医者,我应当有颗济世救人的良善之心。”他噙着一抹难解的笑,“但是如果出事的人是你,我不知道自己是袖手旁观看热闹好呢,还是推波助澜出一臂之力,更或者,你本就该死在我手里?”
她的脸色倏然一沉,盯着他的眼睛,片刻后转身返回密林深处。
但他并没有急着离开,反而是在原地坐下,悠悠然然又吹起笛子。
清风朗月,树海密林,有笛声相随,未尝不是件惬意的事情,只是吹笛的人和听笛的人是什么心情,就只有天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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鲍孙坐在菊花楼上喝茶。
菊花楼之所以被命名为菊花楼,便是因为它的菊花茶口感甚佳,每日到这饮茶的人很多,公孙喜欢在一个固定的位置上饮茶,从这可以看到街上的一切,这也是每年他与仇无垢试毒时必坐的位子。
距离他们约定的日子还有几天,今天他的对面是空的,而他的注意力俨然被旁桌的茶客吸引过去。
那是主仆三人,两仆站在主人左右两侧,主人则坐在桌边饮茶。
在集乐镇这小小一方土地上,能有大人物出现是很不容易的事情,虽然不知道这主仆三人的来历,但是直觉告诉公孙,他们来头必定不简单。
主人是个面如冠玉,二十出头的年轻人。衣着考究,腰上是把镶珠嵌玉的宝刀,手上还戴了只翡翠戒指,看上去这个年轻人的心情不错,他每饮一口茶,表情都是愉悦的,仿佛有什么高兴的事情。
倒是那两名站在左右的仆人面沉如水,完全是一副保镖的架式,让公孙看了觉得好笑。
终于,他过分关注的目光引得那两位保镖不悦,其中一人瞪来一眼,喝问:“看什么看?”
鲍孙嗤笑,“难道你们让人看不得?”
那年轻的主人伸手一拦正迈步的仆人,“阿刚,别这么莽撞,出门这一趟你已经给我得罪不少人了。”
那声音清越,带着几分西岳边境人才有的口音,让公孙更加好奇。
年轻人对公孙拱拱手,“这位兄台,我下人无礼,你别见怪。”
“好说。”他也以礼相待。
年轻人端着茶杯走到他桌前,问道:“这位兄台,我看您丰采照人,可否交个朋友?”
没想到对方如此爽直,公孙虽有些吃惊,但也微笑伸手,“请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