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神一,你、你找错人了。”她残存的意志告诉她,接下来会发生很危险的事情。
他在她耳垂边喃喃地说:“我没有找错,我要找的人就是妳。”
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在这个时候格外具有煽动的味道,他老练地用唇在她脸颊和脖颈处点燃一簇簇的火种。
当她在挣扎着推拒他的同时,她和他的衣服也在拉扯间掉落在地上。
他的肌肤紧贴着她的,他噙着笑盯着她的眼睛,“这就是男人和女人从远古到今所必须进行的战争,看看到底是男人征服女人,还是女人能征服男人。”
她醉醺醺地蹙起眉心,“你以为你一定会胜利吗?”
“不相信妳可以试试看。”他像是诱人犯罪的登徒子,危险的眸光梭巡着她光滑雪白的身体,然后把手放在她敏感的胸前,“从来没有人进犯过妳的领地吧?”
她咬紧牙关,“没有战斗过不代表我就会输。”
“那好,我期待妳的表现。”
他悠然的笑声激怒了她,不再是被动的承受,古老的催使她主动进攻。
在这张不算宽敞的床上,他们反复纠缠,互相占有,如中了迷香情毒,直到两人筋疲力尽,又都心满意足之后,才在床上各自找了一块地方睡去。
战斗的结果到底是谁胜谁负,他们都忘了计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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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你、你为什么会睡在我的床上?不、不对!我为什么会睡在这里?”
牧神一以为他醒来时必然会听到秦蔷这样质问他,但是先醒过来的人是他,而秦蔷的睡姿从昨晚的头在床尾,脚在床头,变成了不知何时躺进他的怀里,把他的身体当作可以依偎取暖的温床。
他微微起身,从上面俯视她的睡容,她的呼吸很均匀,睡脸很美。他忽然有点庆幸除了自己之外,再没有第二个男人看过她的这张睡脸。
昨晚知道她是处女的时候他并不吃惊。方念情说得对,尽避秦蔷伶牙俐齿,浑身是刺,但她还很单纯,在男女方面,如果他说得稍微深入一些,她就会脸红躲开。他并没有特别的处女情结,不过在她面前,他有种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和满足感。
不知过了多久,她终于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看到他时,并没有像他想象中那样惊声尖叫,然后把他推开。只是淡淡地扫了他一眼,问出一句让他差点晕倒的话--早餐吃什么?
“妳的神经是什么做的?”他月兑口而出,掩饰不住失望。他向来讨厌女人烦他的,但她未免神经太大条了吧?处子之身在酒醉时被一个男人占有,难道身为女人的她不该愤怒控诉,或是送给他一记响亮的耳光?
“昨晚的事在我意料之中,如果我不同意,你以为你能轻易占我便宜吗?”她给他一个白眼。
从看到牧神一的第一眼,她就感觉到了,这个男人早晚会吸引她犯下涛天大错,所以当这天终于到来时,她反而松了一口气。
“你这里有做早餐的食材吗?”她起身穿衣,没有很矜持地背对他。看都被看光了,模也模光了,还有什么好遮掩的?
牧神一欣赏着她优美的身体曲线,然后淡淡地说:“距离这里不远处有家店做的早点很不错,我带妳去吃。”
“好。”她没有拒绝。
第五章
天才音乐少女与乐坛教皇成为新情侣组合?
秦蔷与牧神一的关系没有保密多久,很快就上了报纸头条。她远在台湾的老爸老妈都打电话来谴责不孝女的行为伤风败俗,但她自己倒是轻松回应,“同性相斥,异性相吸,一男一女走在一起很奇怪吗?”
“姊,妳真的准备和那个恶名昭彰的男人结婚吗?”秦灵也担心的问。
“我自己的事我有分寸。结婚?那是我至少十年后才会考虑的问题,到时候牧神一会不会在我的计画内还不见得呢。”
她的回答让全家人几乎吐血,老爸还气得差点要和她月兑离父女关系,幸亏被老妈拦住了。不过她还是表现得不思悔改,与牧神一的音乐合作频率有增无减。
牧神一则是见惯了这种报导,听惯了这些问题,所以显得很平静。直到有一天,他们两个人的音乐会结束时,有人在后台献了一大束的玫瑰,接收者是秦蔷,牧神一才难得的多问了句,“谁送的?”
“乐迷吧!”她看了看名牌,上头的署名她不认得。
他挑挑眉,“既然不认得,扔了吧!后台哪有那么多地方放花。”
她则不同意,“人家的好心怎么可以扔了?再说这么一大束玫瑰花,我还从来没见过呢!”她笑靥如花,抱着花束数了老半天,“好像有两百朵呢!”
牧神一的脸色沉了下来,没有说话。
第二天,秦蔷从外面回家,一到门口就吓了一大跳,数不清的玫瑰花足足将她家门口变成了花海,乍看下,起码有上千朵。
她哭笑不得的打电话给牧神一,“花是你送的?谢谢,不过你不觉得数量多得有些夸张吗?”
他漠然回答,“我不希望我的女人在和我交往的时候,手里捧着别的男人送的礼物。”
这是牧神一唯一一次对她表达他的占有欲,只是这一次,又让他们的关系再度上了新闻头条,娱乐版下的标题是:千朵玫瑰表爱意,冰山教皇终于动了心。
他是不是动了心秦蔷不确定,她只是觉得很好玩,牧神一表现得像是在和人斗气的孩子,一定要很财大气粗地用钱把所有的对手都比下去不可。
不过,有一件事倒让她很满意--牧神一在和女人交往时都很遵守道德观,从不脚踏多条船,让自己陷入多角恋爱的新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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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秦蔷在美国巡演的最后一天,过两天她要转道到欧洲去。晚上她约了牧神一吃晚饭,以后至少有半年的时间他们不能在一起,她想和他谈谈他们的关系,既然有个明确的开始,也应该有个明确的结束吧?
听说牧神一身边的女人保鲜期不会超过一个月,从酒吧那夜开始,算到今天为止,他们在一起已经二十八天了,差不多是他耐性的极限。这时候她说要走的话,应该是省了他不少麻烦,也许他会很高兴吧?
才刚在饭店大厅落坐,就看到不远处有一张熟悉的面孔,是牧神一的前任女友斯蒂芬妮。才多久没见?她看起来似乎变化很多,妆容没有以前艳丽,眼中流露着深深的忧郁。是什么让她改变这么多?是为了牧神一吗?被他抛弃的女人都会憔悴如斯?
她正在犹豫是否要离开,斯蒂芬妮已经看到她,并且站起来走到她面前。
“妳好。”对方先打招呼,然后直接坐在她面前。
“妳好。”秦蔷礼貌性的伸出手想与她交握,但是对方的手却放在桌上一动也不动,只用那对碧绿色的眸子盯着她,“和牧在一起快活吗?”
她微微一笑,“还不错。”
“妳准备什么时候离开他?”斯蒂芬妮开门见山,直截了当。
她收回手,还是礼貌地笑,“不知道,也许明天,也许明年,看我们对彼此腻了没有。”
这种第三者出现的场面早在她的意料之中,不过很遗憾,居然是和他交往了一个月后才发生。
斯蒂芬妮迫切地想把自己的恶意表达出来,“牧不是一个很好的情人,他没有耐性,我看他很快就会厌倦妳了,妳还是赶快离开,以免将来陷得太深,伤害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