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念情很破例地没有睡着,她一天都在忙于画画,一天下来,他们没有再说一句话。即使坐得这么近,却好像两个世界的人,各自做着自己的事情,眼中能看到的也永远都是自己的倒影。
比赛的时间到了,但念情居然还没有来。明千藏默默看了眼手表,差一分钟十点,从今天一大早就没有看到她的影子,难道她今天又要上演初赛那出赶场的好戏吗?
十点整,数学老师有些不情愿地看了看表,开始发考卷。聚集在教室外面观战的同学本来是人山人海的,但是随着时间一点一点流逝,念情始终没有出现,失望的叹息声也频繁响起,惹得老师不得下出去劝说他们离开,不要干扰到考场的秩序。
半个小时之后,明千藏做完所有的试题,交卷走出教室。教室外,千藏迷们早已等候多时,端茶递水,嘘寒问暖的人潮将他团团围住,而他只是用寒冰一样的眸子扫了一圈,“走开。”
人群自动让开一条路,他走了出去,站在阳光下。明明赢了,他却一点也不高兴。她没有来,这几乎是不战而胜,这样得来的胜利有什么滋味可言?
她为什么不来?是怕了吗?不,这不像她,她向来是满不在乎的。那是又误了点,没有赶到?如果是,晚了几分钟勉强说得过去,但今天的比赛这么重要,即使他昨天没有刻意提醒过她,比赛开始前后也应该有老师,或者那些爱看热闹的同学去把她拉到考场,那么,她到底是为什么没有参赛?
等到回神时,他人已经站在学校的大门口。因为今天有比赛,上午的课他可以不用上,而中午他从不在学校吃饭,所以就吩咐家里的司机早点来接他。此时他家的车就停在学校门口。
“少爷。”司机下车为他开门。他没有立刻上去,转身去了教务处。
“我要方念情的住址和电话。”他以不容推诿的口气对教务主任说。
“方念情同学吗?”教务主任从学生的通讯录中翻到念情的资料,“方同学和你是同班同学吧?直接问她不就好了?”瞥了一眼上面的地址资料,没有理会教务主任的问话,明千藏低声说了句,“谢谢老师。”转头就走。
结果到了方家,没有明千藏想象中的豪华,虽然从外表就能看出是有钱人家的产业,但不是暴发户的那种富丽堂皇,整体简洁而雅致。记得方念情说过,她家是做电脑业的,看来做电脑的人还是有些思想和品味。
“请问你找谁?”管家隔着门问。
“方念情在吗?”他猜测她可能在家里,希望没有猜错。
“小姐昨晚忙了一晚,到现在还没有起床。请问您……”
“告诉她,明千藏找她,问她见不见。”
念情打着哈欠走下楼时听到了钢琴声,弹奏的是舒伯特的小夜曲。
“明千藏。”她打了声招呼,走到钢琴旁,托腮听了一会,用欣赏的眼光看着他。“难怪那么多女孩迷你,你的钢琴的确弹得不错。不过,对于你这样的美少年来说,琴艺的高低其实并不是最重要的。”
他停下来,直视着她,“妳想说什么?”
她微笑着在他的眼前画了一个圈,“你有一张俊美的脸,IQ两百让你看上去聪明而冷傲,会弹点钢琴又拥有艺术家的气质,你本身拥有太多资本让你成为万人迷。这辈子没有失败过,背景辉煌又灿烂得一场糊涂。如果我是男人,我会嫉妒死你。”
“妳又在侮辱我。”微微瞇起眼,他不认为这是在夸奖他。
“别太敏感,我想你是误会了。”她笑着摆手,“我是诚心诚意在赞美你。”
“赞美?”他对这个词嗤之以鼻,不过他无意与她在这上头作争论,而且这也不是他今天来这里的目的。“妳错过了今天的比赛。”他盯着她,“为什么?”
“比赛?哎呀!我又忘了!现在几点?”她慌慌张张地回头去看墙上的钟,已经是三点多,考试显然结束了。
“为什么会忘记?”他平静地问。看她这么慌乱,知道她不是故意缺考,一路赶来的怒气总算是平息了一点。
“漫画啊,昨晚画漫画画到凌晨三点,爬上床后就一直睡到刚刚。”念情倒也没有懊恼太久,抓了抓乱发,又笑道:“其实这样也好,反正我不是你的对手,早点退下来以免在场上输得太惨烈。”
“还没有比过,妳怎么知道不是我的对手?”不战而退的敌人是他最看不起的。
她俏皮地眨眨眼,“因为我不想做你的敌人啊,与其面对你那一脸的杀气腾腾,倒不如站在你的身后为你加油祝福。”
黑眸中的寒光渐渐收敛,一抹困惑的神色流露其中。
“妳真的不在乎胜负输赢?”他不相信,认为任何人都有名利之心。
“不是不在乎,只是这件事的胜负我无所谓。”
“妳有在乎的事吗?”看她一天到晚睡得好像狗熊一样懒洋洋的,他奇怪她竟然没有胖成狗熊的样子。
“当然有啊,画漫画就是我毕生要完成的事业啦。”说到漫画,她就两眼发亮。“最近有出版社向我邀稿,也许下个月我的第一部个人漫画就可以出版了呢!”
看她欣喜若狂的样子,他的嘴角慢慢扯动,一点一点的,扯成一条斜线,优美的唇形缓缓张开,说出两个字,“白痴。”
决赛成绩公布后,明千藏毫无争议地第三次成为入选柄际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参赛者。因为连续两年夺冠,对于他此次是否能够再一次蝉联冠军,自然成了各大媒体的关注焦点。
明千藏对记者的疯狂追逐向来不屑一顾,冷漠的他于是被媒体冠以“冰山少年”的外号,但即使如此,关于他的报导从来没有少过。
因为他的走红,明千晓一下子也成了红人。以前就有许多同学托她给明千藏送情书,如今连许多外校女生也参一脚,求亲靠友地找到她,要她帮忙转交情书。
吃过晚饭,她又蹑手蹑脚走进哥哥的房间。
明千藏正坐在电脑前解题,即使明千晓的脚步已经很轻却还是被他听到了。
“什么事?别鬼鬼祟祟的。”他从转椅上转过身来,瞥了眼她手上那迭绑好的信,眉头一沉,“丢掉。”
“好歹你也看一眼吧。哪怕是不回信,签个名让我带回去也好啊。你知道吗?你现在的签名在外面已经喊价到一千元了。”
他伸出手,“给我。”
“你肯签名啦?”明千晓喜出望外,“等一下,我去拿签名簿。”她昨天专门买了一本签名簿,一次可以签一百页。一个签名是一千,一百个签名就是……十万元啊!好大一笔数目,简直赚翻了。
明千藏接过那一迭信,一封接着一封丢进碎纸机,几分钟后,那些饱含爱意的情书就成了一堆不可辨认的碎纸片。
“谁说无情的男人最酷,我看简直是欠扁。”明千晓嘀咕一句。“要是我的男朋友敢这样对待我的情书,我就……”
“妳有男朋友了?”明千藏目光锐利的盯着她,“别忘了妳对爸妈保证的,求学时期不能谈恋爱。”
“知道、知道,我不过是随口说说,学校里的那些毛头小子我才看不上眼呢。”明千晓虽然这么说,但是脸却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