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清晨,一间只有九坪大的小房间里蓦地响起了刺耳的闹铃声,划破了原本寂静的空间,声音由小渐大,尽职的吵着。持续的声响把左右邻居都吵醒了,小屋里的闹钟主人却还慢条斯理的以毛虫蠕动之姿缓缓地移向床头。
被窝里伸出一条藕臂,“啪”地一声终结了噪音的来源,随即又缩回魔爪,以熟虾般的姿势蜷成一团。睡眠的最高品质就是要静悄悄,所有吵死人的声音统统都应该闭嘴。
常欢满足的叹了口气,重新让睡虫征服自己。唔,真是个好梦呀!睡梦中的常欢唇畔上扬着贪婪的微笑,她正梦见了自己躺在用钞票堆成的床垫上。管它美金还是英镑,管它台币还是法郎,统统在她背下稳稳地躺着,只要她愿意,她甚至可以拿钞票当柴烧来取暖,一切的原因就只因为她是个亿万富婆,拥有十辈子也花不完的财富……
“钤——铃——”又有声音干扰,真是可恨!常欢再度皱起了眉,她正开心的数着钞票,这一吵让她全乱了数了。
腾出一只手向声音来源处模索着,她早就说了不要装电话,都是吴悠坚持非装不可,说要是她万一饿死在家里也好有个迹象,电话几天没人接之后,吴悠就会过来帮她收尸了。
朦朦胧胧的抓过话筒,慵懒的送出了自己的声音之后,电话那头就以河东狮吼之势,雷霆万钧的喊着:“常欢!你还在睡?”
是吴悠,那个什么事情都爱管她的金兰姐妹。
常欢一个惊吓,人就跌下了床,刚好结实的跌在木质地板上,她一边揉着,一边对着话筒解释着:“我闹钟没响嘛!”说完才看见闹钟已经横尸在地上,而且镜面破裂,指针分针像欲振乏力的钟摆,在原地一前一后垂死挣扎的动着。
看来她刚才的力道似乎太重了,伸手拿过闹钟的尸体,在心中懊恼着又要花钱了,虽然这二手闹钟只花了她八十元,但想到八十元已经可以抵过她一天的饭钱,她还是有些儿心疼的。
“你换个借口吧!同样的话我已经听了不下几万遍了。”吴悠在电话那头嚷着。
其实吴悠说的也是实话,打从两人从国中开始读书住宿时,吴悠总是先起床到图书馆温书,明明在出门前就已经帮常欢把闹钟设定好该起床的时间,可是往往在预备升旗时还不见常欢的影子,吴悠总是气急败坏的冲回宿舍,却看见常欢还高枕无忧的在和周公下棋,闹钟要不是横躺在桌上就是摔落在地上,结果往往是两人一同罚站在升旗台前让全校师生免费“瞻仰”,两人在校园间的名气也因此不胫而走。
两个漂亮却爱迟到的女生,拥有令人羡慕的名字,吴悠与常欢,好像烦恼与两人绝缘一样。这是大家所认知的共同印象,而事实上两个小女生肩负的沉重担子却不是外人所能体会的。
“我这不就起来了嘛,你的声音比闹钟还管用。”常欢打着呵欠说,看看墙上房束留下来的挂钟,已经七点二十了,她觉得自己才刚爬上床,怎么才一会儿时间,天就已经这么晚……不,是这么亮了呢!
“你别忘了今早有个面试,千万别迟到了。”吴悠在电话那端担忧的说着。
常欢三天前才刚丢了工作,原因是她被从总公司调来的主管骚扰。事发的当时,她也不管现场还有没有别人,一个生气就把手中的文件摔在新主管脸上。下场当然就是收拾细软、回家吃自己,不过常欢也不是省油的灯,她在离开前还临去秋波的送给新主管一份超级见面礼。
透过相交不错的人事主管,常欢抄到了新主管的住址,趁着月黑风高的晚上,把新主管的白色宾士用喷漆上了黑块,活像只大号的大麦可狗,再把四个轮胎全戳了洞泄气,前后的挡风玻璃则涂上了厚厚的强力三秒胶,将所有搜集到的三瓶蚂蚁、四瓶壁虎、五瓶蟑螂分别倒在玻璃上,任其在玻璃上挣扎抵抗,然后像标本一样的固定住。接着她拔走雨刷,当然也不忘拔走那个象征着富贵的宾土标记,随手丢在水沟里。
她满意的站在车前看着自己的杰作,然后用力的踢了车门一脚,在警报器震天嘎响的同时隐身在黑暗的巷子里,看着原本幽暗的巷子接二连三的扭亮了灯,开着窗户朝楼下破口大骂着车主缺德。一会儿之后她便看见了新主管身穿睡衣、拖鞋,狼狈的跑出家门,在看到自己爱车已经变成眼前可怖景象而目瞪口呆时,她这才满意的回到大马路上,骑着她的小绵羊机车离开。
这下子,新主管的荷包肯定要大失血,谁叫他要开除她?害她生计出现问题。活该!惹到她常欢,算他倒霉。
“我没忘,是你帮我送的履历表,我要是忘了,你会饶过我吗?”常欢在电话这头吐着舌头说。
吴悠在一年前结婚了,嫁的是捧着公家铁饭碗的公务员丈夫,其实吴悠比她聪明、学识比她丰富,想找一份高薪的工作并不难。但也许是渴望幸福家庭的温暖吧,她选择早早步人结婚殿堂,才二十五岁的吴悠终结了单身女郎的生涯,和比自己大五岁的范仲达结婚之后,安心的在家做个贤淑的小女人,偶尔接些出版社需要翻译的稿子打发时间,生活惬意极了。
而今天要她去面试的地方正是范仲达的同学所任职的公司,透过这层关系,吴悠主动先帮她应征了总经理秘书的工作,反正英文难不倒常欢,剩下的文书工作就更不是问题了。
“知道了还不快去?难道要把三万五的待遇让给别人吗?!”吴悠又开始吼道,常欢有的时候简直比小孩还要像小孩。
三万五?这个数字让常欢像弹簧一样的立刻从地上弹了起来,一边动手换掉睡衣一边喊着:“你怎么不早点告诉我有这么多钱?”
“我也是昨天才知道的,别再抱怨啦,你再不快一点就真的要迟到了。”吴悠又催促着。
“对,我得要快一点,不和你说了,再见。”
“欢!”吴悠在她挂电话前喊住了她,交代着说:“穿漂亮一点,还有,骑车小心。”
常欢有时赶时间,骑车像在玩命一样的惊险,不知吓过吴悠多少次。
“知道啦,悠悠老妈子。”常欢嬉笑着挂下了电话。
吴悠和她情同姐妹,彼此都是这世上最关心对方的人,而这分情谊几乎是打从两人出生到现在,一晃就已经二十多年了。
匆匆地梳洗完毕,常欢考虑了一下还是穿起牛仔裤与衬衫,但她记得将为数不多的套装抓了一套塞在她的背包里,如果骑快一点,她还有时间到了那儿再换装,要飞车总是穿裤子方便点儿。站在梳妆镜前随便的为自己涂上口红,梳了几下头发之后抓起皮包便出门,离而试时间只剩下二十五分钟了。看来她的小绵羊又要变成虎虎生风的小野狼了。
骑上车,为着她的三万五千元勇猛的往前冲,冲呀!
宽广的柏油路上,一辆名贵的银色跑车在路上风驰电掣的行驶着。关振寰在车上不耐烦的说着行动电话,他都已经出门了,公司还不停的来电催促,只不过是秘书的面试,有什么好紧张的。只要她是个女人,长相还不至于令人生畏,英文能力能通过公司安排的测验就行了,干什么非要他亲自决定呢?他已经交代过唐光磊了,怎么连这点儿小事都办不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