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怎么样。”他笑着道。
被人当成傻子耍,一再燃起莫名的希望,薛仲慕抓狂了。
“滚出去,不然我就杀了你!”
陆志一举起三根手指。“袭警,要胁,暴力恐吓,三条罪,你记者的生涯已经结束了。”
对方愈是冷静,薛仲慕愈是无法冷静,他几乎就想要冲上去,将那个男人的笑脸撕下来。
“无所谓,我不在乎!”
陆志一歪头。“既然不在乎,又为什么要用报导伤害她?你应该很清楚侦十队对她很重要才是,你报导前为什么不先知会她,和她讨论一下?”
三言两语将自己打得无力回应,薛仲慕撇开了脸。
“这是我的工作,我不能每次都顾虑……”
“方才能说不在乎,现在这么说不是自打嘴巴?”
“我……”
“劝你不要说出小孩子才会说的逞强话,你一定会后悔。”陆志一高高在上,旁观者清地说。
薛仲慕第一次被人辩得失去语言能力,他看着陆志一,真的不懂他究竟想要干什么。
“你……”
见一句打一句,陆志一再度抢话。
“如果弄不清楚我为什么来,就别乱抱希望,我可不是来扮演施恩的圣诞老公公,我是一个男人,而且曾经被静默视为男人爱过。”
薛仲慕被激得有苦难言。
许久——
“你说过你无法视静默为唯一所爱的女性。”
陆志一点点头,毫不隐藏地大笑。“对,但是一个需要被专一爱着的女人,经过几年寂寞的折磨后,冰冷而又无助,每一个人都会放弃莫名的梦想,转而拥抱真实的存在,纵然那存在抱了更冰冷也顾不了了,因为她再也不要一个人孤零零地活下去了。”
看着双眼灼亮的薛仲慕,他思考着他是否真能这么轻易的就放手,他爱得是否不够义无反顾,举起五根手指。
“只要五年就够了,以我在静默心中的地位,我相信我能再次得到她,心甘情愿的她!”
陆志一自信十足的话语,如同一道雷打在薛仲慕的心上,剥夺了他的行动能力,只能不甘心的看着他潇洒的离去。
他握紧了双拳。
为什么他这么的爱她,却不能得到她?又为什么那个人不够爱她,假以时日又能拥她入怀?
但是建构起他这个人存在的自尊,尚在和浇不熄也扑不灭的恋焰拉扯着,将他整个人弄得支离破碎。
扪心自问,他放弃不了静默,但他也放弃不了证明他存在意义的工作,所以他没有办法追上去痛殴那个可恶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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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讨厌安静的侦十队。
静默仰着头,按着眼角,虽然她是怎么也不可能在大庭广众前哭泣,但昨夜大哭之后,她反射动作地想阻止故障的泪腺胡乱分泌。
整个人像身处在火炉里头,渴望沁心的凉意,很是空虚,只能拥紧自己的身体,让自己能够站立。
爸妈走了,陆志一听到她胡言乱语之后,却不明不白地挂了她的电话,不给她依靠,让她体认正因一个人才要更坚强、更勇敢。
她已经没有能够安心的避风港了。
因为这样想,所以今天还是硬撑着来上班,一路上看到她的同仁,即使是认识的都回避了。
她不在乎眼睛有多红肿,早就伤心到无法在意别人的视线,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
她已经什么都不想管了。
身为警官,看到新闻稿,明了在武豪豪口中的最后一名受害者,居然是署长的次子,也无法让她的心情起伏。
好像大海不再潮起潮落,心也死掉了,但是很奇怪的,为什么死掉的部位还是会好痛好痛呢?
曾经就算痛苦也快乐的体悟,只是让现在的自己更可悲而已。
如果可以死掉去见爸爸妈妈,被他们紧紧地抱着,该有多好啊!
但外表强悍、内在懦弱的她做不到那种伤害身体的行为。
那种行为,也让她和罪恶画上等号。
于是进退两难,动弹不得地痛苦着,持续着胸口明明空了,还是冒出鲜血的痛苦着。
能不能不要爱了?
把手放开,把心放开,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面无表情的静默突地用力地按住眼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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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痛苦,日子还是要过,生活没有变,也不会变,就像太阳下山明朝还会升起一样。
静默没有事情可以做,不像侦一到侦九各有职掌,只要不去主动招惹案件,侦十队还没到中午就已经可以准备泡茶,从一斤十几万的乌龙到天蜜、玉井、亚芬葛洛都有,而到了下班时间,马上就可以走人。
平时的忙碌全都是自找的,但是今天,就只有今天,她无心多逗留在这份令人又爱又恨的工作一秒。
她没有迟疑地离开,将一切都抛在脑后,去百货公司附设的大型超市采买日常生活用品,用一堆细微的琐事麻痹自己,最好是眼花撩乱。
她要自己好好的活下去,但她根本搞不清楚自己拿了什么东西,到结帐柜台全推给结帐人员后,才发现她只有挑选食材,一大堆和一座小山一样,一个女性还没吃到一半,就会全数过期腐败的量。
她发现收银员一脸害怕地看着自己,才发现自己像个疯子一样地笑了。
“哈哈哈……哈哈哈哈……”她笑只因为她不笑不行。
为了一个已经退出她的生命,再也见不到面的男人大肆采买食物,比小丑还要可笑。
她失控一般地别开脸,空洞,但是用力地大笑着,嘲笑着自己,待笑到肚子痛了,她才失神地抬起头,目光正好停在美食街的电视墙上。
新闻场景是一艘豪华的游轮,报导一个进行中,为了唤起对糖尿病重视所举行的慈善晚会,而身为遗传性病友兼晚会主办人的知名企业家站上了舞台,举起香槟致词。
一切都很浮滥,用钱砸公益之名,但是这一顿排场省下来,就不知道可以做多少好事的虚华。
但静默的目光由无神到凝聚,下一秒,炯炯发亮。
那个人的脸上有着即使遮掩仍旧明显的暗色刮伤,伤痕很新,她这种长年在受伤的人,知道这种伤口一定是三天内受的伤。
那男人见有记者关心地问,露出温文有礼的笑容,打趣自己的血可能糖分太高,连猫也爱。
但是她知道猫抓伤的间距不可能这么宽,而且猫也绝对不会被拔了一根中指,不会空了一块。
静默时大脑不由自主地启动了,完全是反射动作,神情一转,冷酷得吓人,不管收银员怎么喊,她都沉迷在自己的世界里,盯着电视。
而现场直播的摄影机在结束前,带到一个不太重要的角落,在台下闪烁镁光灯的记者之中,有一个百无聊赖到格外特出、不修边幅的冷漠男人,相机垂挂在胸前,并没有随之起舞,甚至目光没有注意台上。
他高大,具有强烈威压感,浓眉笔直墨黑,双眼佣懒,用力抿着唇,给人一种有了岁月的磨练之后,才会出现的成熟男人味,而绝不是十七、十八岁那种未熟的青涩少年,他连边都沾不上,也无从想像他少年时的模样。
但只一眼,静默全身血液凉透,因为太过震惊,她整个人都快疯了。
她拚命祈祷薛仲慕的眼睛看向那个企业家,因为她相信他如果看见,应该也会马上联想到武豪豪说过的事情。
不是如收银员要求的拿出钱包,而是拿出手机,在电话簿里胡乱寻找着,但怎么也找不到所要的号码,这才想起那个男人不请自来,因为太过接近,所以她从来没有打电话给他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