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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美先生情逢敌手! 第3页

作者:宋雨桐

他在逼她。

逼她面对那一段过去,究竟对他有什么好处?

莫斯欢瞪着他,迎向她的却是一张极完美的笑颜。是啊,她怎么忘了这个男人现在是出了名的完美先生?应该最擅长面带笑容地整人,完全不露痕迹。

“曾经有个男人带我去看过一整片的向日葵花田,那里满满都是向日葵,又高又大,我站在中间,有种快被那片金黄淹没的感觉……”她边说着,微闭上了双眼,唇角勾起一抹极淡的笑意。“然后风吹过来了,拂上我的脸,那男人拉着我的手漫步在一大片花海里,那一刻,是我这辈子感到最幸福满足的一刻……”

她哽咽着,再也说不出话来,眼眶一阵热涌,让她不得不背过身,好掩去眼底那即将泛起的微红。

陶一飞却没打算放过她,再度逼问道:“那对你而言,这段美丽的回忆是代表着遗憾或是曾经拥有?那一大片向日葵花海是否曾经在你的梦里出现过无数次?”

莫斯欢蓦地回眸,幽幽的眸光里闪过一道水光,她鼻子发酸眼泛酸,半晌说不出话来。

“您为何要问我这个?”她终于在一分钟之后找到自己一向灵巧的舌头。“这个问题跟我的创意发想有何关系吗?”

“当然有。”陶一飞迷人地一笑。“莫斯欢小姐,我希望向日葵这个品牌可以满足人们内心里头被爱的渴望,而不是遗憾;带给人们的是满满的金色幸福,而不是在梦里的虚无飘渺;让人感受努力到最后可以被爱的幸福,而不只是曾经拥有……懂吗?莫斯欢小姐?”

陶一飞的嗓音,温柔得像可以滴出水来,莫斯欢听了好想哭。

当他轻轻地诉说着他对向日葵这个品牌的梦想时,好像,真的只是好像,是在诉说着属于她的梦想。

这段话是故意说给她听的吗?他为何要这样?

不只是曾经拥有,而是可以握住的幸福……

如果他真的这么想,那么为何十年前他见一个爱一个,处处留情,完全不懂什么叫珍惜?

第2章(1)

服完兵役才来念大学的陶刚,进大学时已二十岁,不仅长相俊美无俦,那在军中曾经被狠狠锻炼过的历练,让他比一般刚上大学的男生还要成熟且吸引人,可以说是当年度最热门的校园风云人物。

篮球打得好,书也念得好,祖父祖母那一代曾混过血的他还能说一口非常纯正流利的英语,再加上他硬是比一般人更为出色的五官、高大的身材,可以说是走到哪儿都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这样的情况一直到他上了大四,都没有改变过。

校园里不管是学姊还是学妹,学长还是学弟,老师还是同学,每个人的嘴里都难免提到他几句——莫斯欢就是这样认识他的——藉由一张又一张形容这男生有多好又多帅的嘴,尤其是她的同班同学王雪香。

王雪香暗恋学长陶刚这件事,社团里没有人不知道,广告社的社员人数一向不多,大一到大四加起来也只有五、六十位,有的是本系,有的是外系,打着POP广告制作快速教学的旗帜,也能吸收一些其他社团的中坚干部来学习如何为自己的社团做宣传及海报。

不过新学年的情况却大大不同,因为找到了广告系陶刚这个活招牌,社员人数一下子爆到好几百,乐得社长大人笑开怀,虽然大家心知肚明这些社员全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但为了冲人气也没人会介意。

每次下课,大家都兴冲冲地冲到社桌“望眼欲穿”等着陶刚的到来,没想到每次都扑空,就这样,一个多月后,广告社桌的来人骤减,三两只小猫时而可见,莫斯欢就是这三两只小猫的其中一只。

从头到尾,她都不是冲着陶刚之名而来,她当然见过他,但每次都是远远地见他被一群女学生给包围住,后来他搞失踪,她便很少看见他,尤其期中考后,广告社参加了全国性的大学广告社团作品评选大赛,学长们都在努力充电及讨论中,连社长都是神龙见首不见尾,她这个小学妹也只好独个儿在社团找广告专业书看,没人吵其实感觉也挺好。

直到身旁的座椅被人拉开,莫斯欢先是闻到一阵好闻的肥皂味儿,抬头一看,竟是……

“嗨。”一双笑起来保证迷死一票女生的眼,正瞬也不瞬的对着她。

陶刚本尊?天啊!

她第一个反应是将头埋低,然后偷看四周有没有人注意到这个角落,这才缓缓地抬眸对上那双依然带笑的眼——

“嗨……”她小小声地说,白皙的脸颊上有点热热地。

太近了……

他靠她这么近干么?近到她都可以看到他眼底的自己,像是映在他眼底似的,让她感到莫名的亲昵……她赶紧移开眼,觉得脸更热了,暗骂自己为什么一见到这人就胡思乱想?她没有那么花痴好吗!

陶刚将她慌乱不安的神情全纳入眼底,却打算无视,一只大手很自然地越过她,取饼她手上正紧紧抓住的那本书。“你还在看这本书?有不懂的地方吧?说吧,我教你。”

“还”?

莫斯欢莫名其妙的看了他一眼。“你看过我在看这本书吗?在今天之前?”不会吧?

陶刚微笑,把她手中的书翻了又翻,修长的指非常好看,他久久不说话,让莫斯欢觉得有点尴尬,双手不由得在桌子底下交扣住,拇指的指甲刺着掌心的肉,这是她一紧张便会出现的坏习惯。

一只大手出乎意料的伸过来,轻轻覆盖住她的手——

她一愕,热浪掩面而来,心跳扑通一声后好像停止了跳动,连同她整个人都似乎动弹不得。

现在是怎样?他为什么要碰她?

“不要紧张,我不会吃掉你。”桌子底下的大手轻拍着她的小手,虽是安抚,大手的主人说话的语气依然带着笑意。

“我没有……紧张。”才怪!她紧张得差点没咬掉自己的舌头。

“那就不要弄伤自己的手,太用力也是会痛的。”

什么跟什么?莫斯欢睁大眸子,不敢相信的看着他。

他为什么知道她一紧张就会出现的坏习惯?他为什么知道?她跟他很熟吗?还是他注意她很久了?

可是,她今天才第一次跟他坐那么近的说话,她和他根本连认识都谈不上……

“呼吸。”他突然说。

她愣愣的看着他。

陶刚叹口气,侧过一张俊颜,就停在与她鼻尖咫尺之距——

“我说……你该呼吸了,你的脸好红。”说完,他的大手离开了她,人也跟着站起身,摇摇手上的那本书。“明天中午十二点半学校后门口,我们找个地方吃饭,我可以顺便指导一下你,嗯?不见不散。”

说完,陶刚把书夹在腋下,很优雅的离开了社桌,留下她。

莫斯欢这才大大的吐了一口气,双手不由自主地捂住脸。

天啊,好丢脸……他刚刚提醒她什么?该呼吸了?噢,天,为什么她会在他面前这么失态?

心跳好快、好快,快到不行……

幸好他很好心的一下子就离开了,不然,她想,她可能会因为忘记呼吸而缺氧晕倒。

初入秋,天气凉凉的很是舒服,中午下课钟声一响,大家拿起书本就往外冲,只有莫斯欢一个人呆坐在椅子上,忘记拿东西的王雪香踅回来,看见她在发呆恍神,小手往她肩头上用力一拍——

“啊!”莫斯欢吓一跳,腿上放着的书差点掉了。

“说,在想谁想得这么入神?男人还是女人?”王雪香就像她的名字一样,皮肤像白雪一样白皙细女敕,讲话娇滴滴地,是男人都会喜欢的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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