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寻见他好整以暇的坐下来,一副不打算离开的模样,绣花鞋不禁挪啊挪地,直想把自个儿给挪到外头去。
想到他今儿个来的目的可能是要抱她,她就心跳加快,呼吸失速……
那一夜,她忘也忘不了,激情销魂到让她连自己都快要不认识自己,从来没想过会是那样的,彻头彻尾的将自己奉送给对方,灵啊身地,全部都很难保留,是一种很可怕又很奇异的感觉。
重点是,他对她而言根本还是个陌生人,他却对她做了那么多那么多亲密又露骨的事,羞得她根本不敢看他,一直到现在,他站在她面前,她还是完全无法大大方方的直视他……
他的手游移在她身上的触感,他的身体密密与她贴合的感觉,他吻她的火热与温柔、狂霸与怜惜……
呼。莫寻把手贴在热辣辣的小脸上,因为想到那些限制级的画面,让她整个人都很不自在的敏感着。
“你在画什么?”赫连麒拿起她刚刚很认真在画的东西瞧着,里头有图也有字,却看不出什么所以然来。
嗄?画?她刚刚的创业大计?
她大惊,冲上前要把他手上的纸给拿回来,他却不让,三番两次让她的手扑了空,最后她因为重心不稳而扑倒在他身上,他大掌一握,适巧落在她纤细的柳腰上,状似两人抱在一块儿的亲密。
“快还给我啦!”她仰起小脸,也不知是气还是羞,红通通的。
那红,很惹人起疑,赫连麒的心莫名一动,为她那不期然的羞涩与美丽。
“瞧你急成这样,莫非你写的这些都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
“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东西,但它是我的东西,没经过我的同意你怎么可以擅自拿去瞧?”
“你摆在桌上,不就是要让我瞧的吗?”
“喂,赫连麒,你如果是个君子就不该这样强词夺理!”真是有够赖皮的男人!这样逗她很好玩似的!
他笑。“我不爱当君子。”
她眯了眼。“就知道你是小人!”
“是啊,我就爱当小人,当小人多自在啊,要做什么就做什么,百无禁忌,乐得轻松逍遥。”扇子摇啊摇地,赫连麒对这样的骂名可一点都不以为意。
瞧那副怡然自得的模样,像是怕人不知道他多爱当小人似的,看得莫寻真是好气又好笑。
她索性不抢回那张纸了,回头找了个位置坐下来,眼睛闪亮亮地望住他。“既然夫君做起事来百无禁忌,想必,自然也不会介意您的娘子出去抛头露面开酒楼做生意吧?”
赫连麒手上的扇子顿了顿,再摇。“合约有看清楚吗?你必须在一年内有孕并生下我的孩子,我才会送上楼房和万两黄金。”
莫寻点点头。“这个我知道,钱的事我会想办法,但那栋楼可以先买来借给我吗?只要有了身孕就成了吧?只要有孕,那栋楼就会是我的,那我先跟你借来用,你应该不会小气到不同意吧?”
这是什么逻辑?
赫连麒好气又好笑。“如果我说不呢?”
“那我就去找我以前的那些大官恩客们帮忙,他们应该都会很乐意投资我的,我不是都城第一名妓吗?以我的名义开的店,生意没有不好的道理,让他们当我的幕后金主铁定不吃亏,应该没有人会拒绝我才是。”更别提,她现在的身分还是赫连山庄庄主夫人呢。
这十来天,够她从晴儿及那些每次都在背后说闲话的下人们口中听到有关自己的一堆八卦了,当然也同时知晓赫连山庄在千邺国里有多么的财大势大,就比那对门的阎家堡少那么一些。
好笑的是,偏这两家死对头还有姻亲关系,而她,不,该说是朗明月这女人,竟也曾经“陪侍”过阎家堡堡主阎浩天很长的一段时间,在他甫丧妻的那半年里,朗明月是阎浩天唯一眷顾过的女人。
她相信朗明月和阁浩天的关系匪浅……既然如此,她应该可以借用一下阎家堡三十八家钱庄的财力,来帮她达到开店做生意的梦想才是。
“你在威胁我吗?”听她这样说,赫连麒的骨子里翻滚着腾腾热气。
“不是,我是在请求你,如果你答应了,我不是会更积极帮你生娃儿吗?你也不吃亏吧?”这一点,是她唯一可以说服他的理由,虽然她个人很不爱,但还是得常常拿来用才行。
“朗明月。”他突然很轻很柔地唤着她的名,目光灼灼地看着她的眼。
“什么……”那眸,太热,热到她觉得自己的身体都快要因此而融化。
“我要的是我的娃儿,不是别人的娃儿,这一点,你务必要深深切切的记在心底……否则,我会杀了你。”
又轻又柔的一句话,却让听着的人一阵哆嗦。
他的意思很清楚明白,就是警告她不准让他戴绿帽就对了。
莫寻的脸一阵青又一阵白,咬紧牙根才没出手给他一个耳光,他根本就在看轻她的人格,因为她出身酒楼,就算他明知她嫁给他时还是处子之身,这么多年在花楼里从未失过身,可他还是看轻她!
可恶……
讨厌……
又很欠扁……
她的心变冷了,脸更冷。“放心,我保证如果我怀了孕,孩子一定是你的,可以了吧?另外,除去我要帮你生下娃儿这一点,你和我之间没有其他的约束了吧?不管我在外头做什么你都不会过问也不干涉,对吗?只要不影响生孩子,任何事我都有自主权,对吧?”
赫连麒看着突然变得尖锐又冷漠的朗明月,淡淡点了头。
靶觉,她像是亟欲跟他划清界线一般,就像那日他对她的要求——不准爱上他,她似乎已经有了更为深刻的认知。
这样很好啊。如他所愿不是吗?
却为何,他会觉得胸口像是鯾了一根刺似的,怎么也不顺畅?
第4章(1)
炎炎夏日,莫寻热得快要中暑,每天都要丫头弄来冰镇的酸梅汤喝上好几碗才行,大半时间都慵懒的睡卧在铺着草席的地上,因为这样才凉快。
事情进展得很顺利,才十天的工夫,办事效率奇佳的刀叔已帮她找好了一栋位在都城西南一隅,占地约莫有三分之一个赫连山庄大的园林楼阁,高高的围墙内外植满了绿树,两层楼高的楼宇位在靠山的尽处,私密性极佳,很适合她要开的特种营业场所。
前两天,她找上了对门的阎家堡,见过了阎家堡主阎浩天,他见到她很是意外,但当她开口跟他借一大笔钱,他竟连想都没想一下便点头同意,银票马上就开给了她,连问一句何时还?拿这么大笔钱去做什么?等等等的都没问,还亲自护送她回到赫连山庄。
最重要的是,她好像怀孕了,一次中奖,因为月经已晚了七、八天,这是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事,不只如此,她每天都很懒,动都不想动,吃不下、很想睡,又超爱喝酸梅汤,八九不离十。
总之,一切的进展都十分顺利,楼有了,钱有了,连孩子都有了,现在只剩装潢事宜和召募员工这两件几乎可以同时进行的事,而这些事都必须等她人在都城时才能进行,也就是说,她这几天就应该得包袱款款离开赫连山庄了。
唉了一声,莫寻整个人转为趴在草席上。
懊开心地起来跳舞的,不是吗?为什么她却对这里有点依依不舍?是因为这二十来天都被宠坏了的关系吗?因为在这里吃好住好又有美男可抱?
噢,美男……
她承认赫连麒是百分之两百、三百的美男子,可是,她并不爱他,不是吗?他也不爱她,这是很肯定的,根本就没戏唱……好吧,虽然她也承认她应该不可能这么快就爱上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有点看不起她的男人,但,她现在之所以不舍得离开,的的确确是因为那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