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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征老公 第22页

作者:宋雨桐

捧起她的脸,席尔斯的吻改为轻柔。

向千晴的心幽幽地颤着,承受他温柔又缠绵的吻。

他不擅于表达爱,用身体去爱她是他最直接的方式吧?

虽然,她不是很肯定他是真的很爱她,所以才会为她做了这么多事,但至少她可以知道他是喜欢她、心疼她,也珍惜她的——虽然他没说过甜言蜜语,虽然他要她别想需索他的爱情。

他不敢给,她可以给啊!因为她爱他爱到根本控制不住了,又哪能斤斤计较谁爱谁比较多?或是谁又不爱谁这样的问题呢?

“席尔斯,我爱你。”趁他的唇稍离的空档,向千晴双唇微颤的表达自己对他的爱意。

心一颤,他深深的望着她,眸子深沉难懂。

向千晴的心凝着,觉得自己就快要没有勇气说下去,不过,她还是要说——

“不管你爱不爱我,可是你愿意让我当你的妻子,让我可以一直陪在你身边,我就已经很开心了。谢谢你,席尔斯,谢谢你愿意让我爱你。”

傻瓜一个!

如果他不爱她,在她被李俊恩以枪挟持时,他就不会在那一刹那心乱如麻,完全失去平日的冷静,更不会在她冲过来想要替他挡子弹时,气得差点想伸手掐死她。

那一刻,那一秒,他才不得不承认,自己竟然如此害怕失去她……

不是爱,那是什么呢?

他爱她,根本已经无庸置疑。

他深深的瞅着她,想说,却又说不出口,只好再次俯去吻她,用长长的一串吻来表达他的爱……

“下一次,不准你用你的身子来帮我挡子弹,连想都不能想。”他霸气地道。

闻言,她想说话,他却不让她说,密密的封住她的唇。

其实她不用对他说,他也知道她爱他,可纵使如此,他听见她说爱他,他还是会心动,会开心,会觉得幸福。

或许,这个女人身上真的有一股魔力吧?

一种会让人轻易爱上的魔力。

所以,他才会莫名其妙的陷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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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

秋意凉凉的十一月天,阳光普照,大地一片祥和,位于阳明山的私人独栋别墅外,一大片绿油油的草皮上,今日正举行着一场喜气洋洋的户外西式婚礼。

鲜花簇簇,五星级饭店主厨所掌舵的美酒佳肴,配上世界知名乐团现场演奏世界级的乐曲,婚礼简单却隆重,不够华丽,却绝对的浪漫。

宾客云集,混着各国各色人种,席尔斯虽然已经低调到根本没发帖子给任何人,只除了向千晴的若干亲戚,和已经在台湾等着喝他喜酒的麦格夫和陶冬悦师兄弟,但是现场的宾客还是快要挤到爆!

因为媒体喜欢追着他的新闻跑,连国外记者都闻风而至,让他皱了好几次眉头。

有一堆人从国外送礼过来,礼物堆得像山一样高,也有一堆人送花过来,把他的别墅堆得像个大花园,天空上还有满天招摇的气球,红橙黄绿蓝靛紫,气球下绑着的丝带迎风飞舞,美不胜收。

终于——

新郎新娘互相为对方套上戒指,在众目睽睽之下相拥而吻,当牧师宣布礼成,天空上的气球瞬间爆开,从天际洒落而下一大片的玫瑰花瓣,就像是一场红色的花雨,美丽得让人惊叹连连。

向千晴仰头望向那一片玫瑰的缤纷,泪突然流了下来。

爸爸妈妈,你们看见了吗?女儿结婚了,和一个我爱的男人结婚了,你们一定也会为我高兴吧?我知道你们一定会的。

“怎么又哭了?”席尔斯伸手替她抹去脸上晶莹的泪珠。“嫁给我不会那么痛苦吧?”

向千晴的唇角扯开一抹笑花。“我很幸福,太幸福了,真的,我只是想起了爸爸和妈妈……对不起,我老爱哭……”

席尔斯轻叹,张臂再次将她拥近。“我会代替他们好好爱你的,小傻瓜,别再哭了。”

她的泪,就是他的致命伤。

从第一次的相遇,她那带泪的容颜就已深深的触动了他的心,让他情不自禁的靠近,情不自禁的想要抱紧她。

“席尔斯……”向千晴不敢置信的抬起头来,幽幽的望住他。

“嗯?”

“你刚刚说,你要代替他们……爱我?”她听见了“爱”这个字,是吧?她没听错吧?

闻言,席尔斯英俊挺拔的身躯蓦地一僵,望着她的眼神里竟带着一丝腼眺与懊恼。

有吗?他刚刚真的把那个字说出口了?

别开眼,席尔斯下意识想要掩藏住自己的情绪,却让两只柔女敕的手给扳了回来——

“你真的爱我,是吧?”美丽的泪颜上,此刻竟有着最耀眼的笑容。“对吧?我听见了。”

“你听错了。”

“才没有!我真的听见了!知道吗?我很高兴,很快乐,我可以什么都不要,只要你爱我。我不会要求你一定要跟我住在台湾,我可以跟你飞往世界各地,只要你承认你爱我,很爱很爱我。”

啧,有新娘子像她这样不害臊的吗?

席尔斯无奈的轻轻摇首,却是满心满眼的笑意。

他抬高了下巴,有点傲慢地说:“如果我说没有呢?”

嗄?向千晴一愣,还是死命挤出一朵笑。“那……就没有啊,可是我还是会很爱你的。”浓浓的失落却在一瞬间布满她眼底。

谤本就是个藏不住心事的丫头呵。席尔斯心疼着,双手托住她的腰和臀,将她整个人半抱起来吻她。

“你的伤——”

“没关系。”

“可是……”

“我爱你。”在一连串细细索索的吻中,席尔斯终是轻声低语出他对她的浓浓爱意。

她听见了,感动的流泪。

他捧住她的脸,将她的泪一一吻去。

“那份合约,我烧了。”

向千晴眨眨眼,再眨眨眼。“为什么?”

“因为没有必要了。”既然已经确定爱着这个女人,他就不会再放手。

鼻子酸酸的,向千晴又想哭了。

“你确定?你不是还有一个红粉知己?如果有一天——”

席尔斯知道她要说什么,没好气的打断她。“如果我会爱上艾薇,那一天她在我房里就不会那么生气的跳脚走人了,她从头到尾都只是我那个大老板的宝贝妹妹而已,与我无关。”

“喔……”尾音拉得长长的,她突然觉得自己在他面前很可笑。

明明决定不要问这件事的,没想到还是小家子气的问了。唉!

“还有问题吗?”

她看看他,见他好像心情还不错,忍不住又道:“合约烧了,这样你很吃亏喔,因为如果哪一天你不要我了,我会跟你要很多很多钱,你不怕?”

她吓他,心里却暖烘烘的。

席尔斯啼笑皆非。“别担心,那一天根本不会到来,因为,我不会不要你的。”

他不是个容易爱上女人的男人,一旦爱上了就很难改变。

是种执着也是种痴吧?

就说……这个女人有魔法,才会让他一见倾心呵。

闻言,向千晴看着他,主动上前圈住他的脖子,吻他。

傍了他一点甜头之后,她才涩涩的开口:“我得先承认一件事。”

“你说。”

“我会跆拳道、空手道、柔道,我是个很会动手动脚的女人。”她偷偷瞄他,想看清楚他是否会有一丁点嫌恶的表情。

没想到他却笑着回答:“很好啊,这样我们平常就可以切磋一下,当作运动。”

她笑了,忘记他胸口有伤的扑上去朝着他猛亲!

天啊,她好爱他,好爱好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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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客云集中,一名穿着粉红色短洋装的女记者蹲在会场的一个小角落,顺手从小包包里捞出一本小笔记本,开始振笔疾书,与她前来的摄影记者也穿着正式的西装,偷偷用小小的数位相机在旁边捕捉今天婚礼的最佳镜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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