晓雾皱著眉头思索,她一直不明白,为什么洛华会这么笃定“晨星”和“丹妮”是同一个人?
“呵!”晓雾苦笑。没想到,她的努力全成了助长他人感情的力量,此刻若是再告诉洛华那大封信的真相。恐怕更是自讨没趣了。
她不由自主地走向电脑,整个人痴痴傻傻地,脑子里回想著过去与洛华的种种,手却在键盘上敲了起来。多么想看看,洛华现在是否也在线上——萤幕上无巧不巧出现了算足“如愿”的讯息:洛华在那儿!
不过,在又如何?晓雾的心又是一沉。
一动也不动地沉寂了片刻,晓雾又突然想到了什么——那么,可不“将计就计”,再试那最后一次?或许,或许一切事清又能出现转机——晓雾就这么冲动地输入了“谈话”指令——“嘿!”
“嘿!你是?”洛华有了回应。
“晨星。”晓雾在萤幕上打出这两个字。
“晨星?你……怎么会?”他很惊讶。
“是啊。就是我。”
“你为什么不用“丹妮”这个匿名?”他问。
晓雾傻了一下。不知该如何回答,随即又说,“在你眼中,“晨星”和“丹妮”是一样的吗?”
“你怎么这么问?!不过,我真的很想告诉你,当我看到你的第一封信时,我就知道是那颗晨光中的星子。不会错的!”他回答。
晓雾此刻,并不想拆穿什么,也不在乎洛华究竟把她看作是谁,她只想知道。
那六封信在他心中的分量。“你能够体会我所写的感受吗?告诉我!”
“Oh!God!丹妮,你杂道察觉不出那些文字对我的影响有多大吗?我几乎是在赞完之后片刻不及地希望见到你,我不知道为什么,就好像我疯狂地爱上那些文字一样,当你在信中透露你的忧愁,我就跟著无法愉悦起来,我担心?……担心你会一不小心,从我身边溜走……”
晓雾看著这些话一字一字地显现,心一吋吋地碎裂,她在心中呐喊著——洛华,你知道你所读的字字句句是我的告白吗?为什么,为什么你就这么胡涂?错把“晨星”当成“丹妮”?晓雾的泪一滴一滴滑落在自己的手背上,又继续敲打,“那么,你是爱上了这些文字,还是我?”
“我……”在另一端的洛华犹豫了,“那些文字不正是一个抽象的你?那么敏感、细腻而深情,它们……是我更加速爱上你的理由,也是我感情被燃起的导火线……相信我。”
晓雾此刻已无法自己地抽噎著,手指颤动得好厉害。老天!她该不该告诉洛华实情?那不听使唤的十指,几次就要告诉他了。但却又在最后关头瑟缩了回来……不、不行!若是洛华知道了这一切是我……他一定不会接受的……到时候……岂不是更糟吗?那自己又还有什么脸面对他?晓雾惊惶了,她不能这么冒险,无论如何,她要留给洛华最美好的印象,她不愿因一时的激动而毁了他们原本“美好”
的友谊……咬著牙,晓雾还是忍住了这股冲动,只轻描淡写地告诉他:“没有想到,你这么了解我的感觉,我真的很高兴……”
网路另一端的洛华,仍旧没有发觉任何不对劲,而这一头的晓雾,那揪心的痛苦,正侵蚀她脆弱的内心,尽避再有千干万万句话想告诉他,也只能无声地抛向天际……这个星期日的下午,天气好极了,睛空无云,大台北盆地的彩度增高,一向只让人感到的灰沉沉,一下子全现出了鲜明的色彩。
不知道是天气的作用,还是心理的作用,洛华甚至觉得中正纪念堂广场内的苗圃,竞艳似地绽放著七彩花朵。
他跟“丹妮”约好了下午五点,在国家音乐厅正门前的回廊相见,辨识的信物,只是一张克林姆的画片。然而。今天的时间似乎月兑轨了,仿佛地球已经月兑离了绕行太阳的轨道般,难以分辨出一分一秒到底是前进了还是后退了?
就是带著这样的心情,和发热的神经线,洛华四点不到就出现在中正纪念堂前。他的心,一整天都是这么地忐忑不安,要不是年轻又身强力壮,可能早因负荷不了给送急诊了……雅睛何尝不是战战兢兢地迎接这一刻的到来,不过她可不愿承认这是“紧张”。
想到自己跟明威之间的一切.她一度怀疑自己和“WildMan”的情怀,只是她害怕寂寞的补偿和感情的替代品。
她抖著的手,难以好好为自己上妆。“唉!……”她慨叹著,望著镜中的自己自问:“纪雅睛,这一切对吗?”
这时候想这些不嫌大晚了点?!
她自知问得于事无补,轻笑了一下。反正事情已到了这步田地,倒不如尽人事、听天命吧!
她换上她最爱的水蓝上衣。并一反惯例地著上浪漫的白色长裙,裙裤底还打折得如一朵盛开的荷花。然后将一向盘著的及肩长发放了下来,那上过卷子的痕迹,像一波波海浪。在睫毛的上方,轻刷著今夏最流行的海洋蓝。那平日所带的尖锐、精明气息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令人无以抗拒的浪漫气息。
看看墙上的钟。雅睛知道时候到了,拿起早已准备好的画片,带著放手一搏的心情,踏出家门。
洛华在音乐厅前的回廊上来回走著。
“你好。我叫夏洛华。就是WildMan。”他自言自语揣摩著待会儿的情形,“不行,这样真是比拙的!”他对自己颇不满意。
“晦!丹妮,真高兴见到你……”他脸上佯堆著笑,又彩排起来,可是不管怎么讲,总觉得差了那么一点。
不行、不行。他可不能让情况失控,他无论如何也得来个完美的“演出”。
洛华边晃荡边思考著,此时突然有位女子迎面而来,仿佛也在找人似地东张西望。
“咳——”洛华一看到她,惊吓得给自己的口水呛到,咳了起来。
他迅速一个转身藏到巨大的红住子之后。
是她吗?是她吗?那个女孩子手上好像也拿了张什么!不过,他没看清楚她的长相。
洛华的心扑通扑通地跳著,虽然。他还不敢肯定是不是丹妮,不过。他心中倒盘算著。如果就是她也不错,因为.方才看她缓缓走近的模样,真的很飘逸动人。
一转念,洛华探出半个头。想再看那个女孩一眼这会儿,她侧著身子面对著偌大的广场站著。洛华只能看到她一头秀发在风中飞扬。和手中那张纸片在阳光折射下闪著焰褶金光——是!没错,就是那张克林姆的盏作!那——丹妮。就是她啰?!
洛华真的迷醉了。“她”比他想像中的还美。站在那儿,就像座胜利女神般月兑俗,迎著阳光和微风,身影婀娜又充满自信气息。
在红柱后的洛华,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不是在做梦吧?这么美好的事,竟落在他头上。他心中喜孜孜地想。这么有气质的女孩,他怎么能不上前去报姓名,并赶快享受一场红颜盛会呢?
他终于提起勇气,迈出步伐,朝她直直走去——说也奇怪。他们两人就像有心电感应以地:她竟也同时转过身来。
她看见了,看见了洛华手上那幅和自己手上一模一样的图。也很有默契地走向他——“爱情”果真是“盲目”的吧?!他们之间的距离不过数公尺远,两人居然到这节骨眼还没认出对方是……这相认前的几秒钟。还真是漫长极了,直到洛华近距离地再望著她——她——她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