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她变得有多美丽,她的黑眸依然明亮如星光,她的朱唇依然甜腻如蜜糖,她的笑容依然灿烂如朝阳,而她的眼泪也依然晶莹如露珠,她依然像个天使啊;不同的是,她长大了,不再有生涩傍徨的眼神,也不再像个无助颤抖的孩子,泪水再也不听使唤的滚滚落下,宝琳哽咽着,却一脸带笑。
“希尼,我的宝贝女儿,告诉妈咪,这三年你受了什么苦?”
她摇头,眼泪随之而落。
“我没有受苦……而且我过得好极了。”她曲起腿,这个习惯她仍然没有改掉,轻靠在宝琳身上,泪水滑下她的脸庞,她娓娓叙述着。
“爸爸把我卖给一个纽约毒枭,他把我关了好久好久。我记得是个很深的夜里,有人来看我,是毒枭的女儿,她好心放了我,但是我……病了,而且无处可去。在纽约,我想到了凯斯……”
凯斯,这号人物宝琳似乎听史奇提起过。
“乖孩子,你为什么不回来呢?”
希尼一阵颤抖,咬着唇哭了起来,她悲伤的将脸埋在掌心里,那段痛苦的记忆至今依然鲜明地啃噬着她的身心。
“我病了……我没办法回来……我甚至连自己都快记不得。我的双手扎满了针孔,凯斯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把我从中毒边缘拉了回来,他照顾我,给我依靠,给我信心……否则,我根本没有勇气回来……”
宝琳的心几乎要粉碎,泪眼模糊的望着娇弱的女儿所承受的委屈,她拥紧了她,抚平她颤抖的双肩。
“希尼……宝贝……一切都过去了,以后你再也不会受苦了。”
希尼抬起头,深吸了口气又道:“我病了一年,之后一直留在凯斯的公司工作,我坚持还给他所有欠他的……除了还不起的人情……我对不起凯斯,他为我做了那样多,可是……妈咪,我只想着史奇,我只想着史奇啊……”她望着宝琳,泪水似止不住的断线珍珠般。
“可是……妈咪……三年了,他已成为最耀眼的巨星,他那样忙碌,那样受欢迎,我好怕好怕……好怕他早已忘了我……”
“傻孩子,”宝琳含泪带笑地说:“你们两个都是世界上最笨的傻蛋,他自始至终都爱着你啊,就像你一直一直都是爱他的一样。这三年,名利带给他的只是虚幻的空壳,他内心所受的煎熬并不亚于你啊,宝贝,你听到他为你唱的歌了吗?”
她愣住了,双颊滚烫的红了起来,她想哭,也想笑,娇羞地投入母亲的怀抱里。
“妈咪……噢,天啊!我不知道该怎么办。”
“等他巡回演唱回来,去见他,然后用一辈子的时间去爱他,永远别离开他。”
希尼仰起头。
“我昨晚去看他的演唱会了,我想他也看见了我,可是我逃掉了。妈咪,我好害怕……”将头靠在宝琳肩上,她低语着:“我该用什么方式去见他?我的样子是不是变了很多?他那么迟钝,会不会认不得我?”她紧张得像明天就要见到他似的。
宝琳笑了,捧起那张精致的小脸,她的女儿确实是长大了,她认真的告诉她。
“你怎么跟他认识的,就怎么去跟他见面。”
希尼呆了一下,思绪飘到好远好远的地方,笑容缓缓自她唇边漾开,她抱住了宝琳。
“妈咪……我好爱你。”
“现在你心里只有史奇,哪还有我?”宝琳笑着掐掐她的脸。
希尼羞涩的躲进她怀里撒娇。“才没有呢。”
“希尼,给你一样礼物!”
希尼好奇的望着宝琳走进屋里,没一会儿她出来时,手上多了个漂亮的女圭女圭。希尼的双眼顿时发亮——
“妈……”
“你的弟弟,叫希文!”
“希文……”希尼从宝琳手中接过孩子,望着那双与自己神似的大眼睛,希文粉女敕女敕的小手抓住了她垂落的长发,天使般的脸庞竟对着她笑了起来,她感动的泪水再次滴落。
“希文……我的弟弟……”
“看来他第一眼就喜欢上自己的姊姊了,这两个月你不会寂寞了。”
希尼笑着点头。
两个月,一下就会过去的,现在的我是最幸福的,我有妈妈、有爸爸,而且也有了弟弟。史奇,我等不及两个月后与你相见……
尾声
史奇刚从宝琳家出来,每一次去看希文,都有一种特别温馨的感觉,他像个漂亮的洋女圭女圭,尤其他一天天长大,那对无邪的眼睛也愈来愈像希尼了。
昨天刚下过一场雨,路上还有未干的痕迹,他戴上墨镜,将午后的暖阳隔离于镜片外,不由自主的走到街上,LA的街道永远是充满年轻活力的,他忘了自己有多久没有走到大街来了。
经过creenpub,发现店面重新装潢过了,显得华丽新颖而陌生。他伫立在门前,过去的种种回忆像浪潮般,向他侵袭而来。他怀念起从前,那段白天在街头发传单,晚上狂欢喝酒,通宵开party到天明,常常把驻唱赚得的酬劳,请来看他们表演的人喝酒花得精光。那时他们很穷,最贵重的财产就是乐器,歌迷都是朋友,都是真正关心你的音乐的朋友。
如今,那段日子已逝去,他们成功了,用不着发传单,就有人抢着买他们的专辑;用不着连拐带骗,甚至外加色诱,都有人一看再看他们的演唱会。他不知该笑还是该感叹,总之获得的掌声愈多,失去的东西也愈多,不论是自由、隐私,还有过去的种种……
他经过一条无人的小巷,他笑了,很久以前,他曾经在这里挨了一个酒瓶,如今那个疯老头已死去,巷道更脏乱了,他已经忘记当时身上的伤,却依然记得听到希尼是个女孩时的震惊。他摇头,笑自己好傻。
坐在马路边的某级台阶上,将下巴枕在他交叉的手背上,好像是第一次带她出来逛街吧,他们就是坐在这里喝可乐、吃汉堡,欣赏来往的路人。多少日子流失了,身旁的人已不复在,他也没有心情再去探测别人的心情故事。
他逛了很久,竟然都没有人认出他。这样也好,难得可以一个人自由的走,自由的回想,很多他几乎已遗忘的记忆,都被他寻回来了。他忽然发现,原来他有这么多的回忆留在这条热闹的大街上,他一向不是个念旧的人,而且是记性特差的人,却发现对她的记忆,他从不曾忘怀。
记得第一次和她相遇,他也是这样走着,沉思着,只是当时他心里想的是另一个女人;而今他心里、脑海里,想的都只有她。
他走路从来就不专心,他总是一边走着,一边想着,从不注意前方迎面而来的“小男孩”,匆匆奔来和他撞个满怀,打断了他的思绪。他一转身,一个反射动作,立即抓住了他骨瘦如柴的手腕,向他喊出一句似曾相识的老台词——
“小子,你拿了我什么?”
小男孩缓缓将头抬起来,周围的空气似乎一下子凝结在一起,令人难以呼吸。史奇睁大了眼,忘了心脏要跳,忘了眼睛要眨,当四目交会时,史奇只觉得自己几乎昏眩,几乎窒息。
她笑了,那笑容该死的熟悉,该死的美丽……
她仰着头,甜甜的笑道:“我拿走的是你的心。”
“希尼!”史奇终于喊出。
“史奇!”希尼跳到他身上,双腿勾住他的腰,头上的黑帽子掉落,一袭乌黑长发瀑布般的直泄而下,笑容灿烂得像LA的太阳,她快乐的、大声的喊出:
“史奇!我爱你,我想你,我一辈子都要纠缠着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