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现在时间凌晨四点,我看着小兰熟睡的模样,大概不容易再被我吵醒了吧!
本来在想着为什么会喜欢上那个笨蛋,但不知不觉又想起了阿强学长,虽然我曾经刻意的要将他遗忘,但这段感情就像烙印在手臂的疤痕,难以去除。
会喜欢上那个笨蛋好像也是因为学长的关系吧!
思绪再度跳回九百九十九片枫树落下的情景,只有想到这里我才知道他的好。
就这样我跟学长开始交往了,当然我成为众人称羡的对象,也因此我饱受成名的压力,学校就这么一了点大。发生任何风吹草动,很快就会传遍整个校园。
如果对象不是学长,那我就像是路边丑不拉叽的野花一样,他们连看一眼都嫌麻烦,但是现在是一株君子兰长在我这朵野花旁边,当然引人侧目。
我有的时候会跟他抱怨:“跟你交往压力好大喔!”
“你不要胡思乱想了,他们是这样的,等过一阵子又有新的八卦时,我们就会被遗忘了。”他总是这样安慰我。
罢开始交往时连一起吃个饭都会引人侧目,更不用说一起逛街看电影什么的,好像不管走到那都会有人盯着你,在背后指指点点的,我讨厌这种感觉。
但是没办法,谁叫你喜欢上这么一个风云人物。
我总觉得压力不断的往身上堆,就快压着我喘不过气了。
幸好我还有发泄的地方,也不枉我认识那个笨蛋。
“小护士,你最近交了男朋友挺忙的嘛,都看不到人。”那个好久没出现的笨蛋终于登场了。
“干嘛!想我喔,真抱歉已经来不及了。”人家好意的关心,你却这种回答,连我自己听了都会生气,你可不要这么快就投降。
“怎么人家说恋爱中的女人最美丽,但好像不能用在你身上。”虽然我是故意激怒你,想找你斗嘴,但也不用这么毒吧!
“是喔!有人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你也可以去找个冬朋友啊,但是依你的条件……,你还是继续酸下去算了。”怎么我也变得那么毒。
此时电话响起,他接起电话,用很温柔的声音说话。
“喂!我们等一下去吃晚餐,你先洗好澡我再去接你,拜拜。”
我的鸡皮疙瘩在他挂完电话的同一时刻,全数落地。
“没时间跟你闹了,妹妹找我吃饭,真是烦。”他得意的炫耀他的战功,“妹妹”两个字说的特别大声。
有什么了不起,小心等一下乐极生悲,我在心里诅咒他。
看着自己的手机,今天一通电话都没有,学长现在不知道在做什么,打电话问他看看好了。
“喂!”不论何时,学长的声音都是那么有吸引力。
“喂!是我啦!你现在在做什么?”
“在处理社团的事情,你呢?”
“嗯……没在做什么。”
静……静……
你好歹也说说话,电话费很贵。
那个笨蛋转身又走了回来,我赶紧对着电话大声说。
“晚上去吃饭,好哇!我要先回家洗澡,你等一下再来载我。”我对着那个笨蛋露出“此刻我很幸福的表情。”
“你说什么,我没听你过说今天晚上要吃饭啊,况且我可能会忙到满晚的。”他在电话那头听着我胡言乱语。
我拿着电话什么也没说,直到确定那个笨蛋离开我的视线。
“喂!雯你怎么了,说话啊!”他大声的说。
“没什么,刚才胡言乱语,你忙吧!晚上等你回家再打给我。”我无力的说。
“真的没事,那我去忙了,再打给你,拜拜。”
嘟……电话挂断了,看来又是个孤单的夜晚,以前我一个人的时候还不是这样过,也不觉得怎么样,为什么现在感觉那么空虚。
自从谈恋爱之后,我开始希望每当孤独的时候都有人堕在身旁,我开始喜欢有人捉着我的手说些肉麻的甜言蜜语。
这就是恋爱吗?
罢才那个笨蛋又走回来的时候,我为什么装着很幸福的样子给他看,明明学长就是没空陪我。
难列我在妒嫉他,就因为他晚上可以和妹妹约会,而我却要孤孤单单的在家看八点档连续剧。
不会吧!我什么时候变的那么小心眼。
★★★
叫到宿舍小兰Ⅱ土不在,最近她好像很忙似的,常常看不见人影,难到她也谈恋爱了,等一下回来要好好烤问。
无聊、无聊……
为什么别人谈恋爱都有人陪,我却要一个人孤独的看电视,这个时间应该是在山上看夜景,或是手牵手的逛街,再不然也要坐下来一起喝杯咖啡,怎么会是现在这样。
苞学长交往到现在不过才几个礼拜,一起吃饭或是手牵手逛街的次数,用一只手掌的手指就数的出来,我跟他真的是在交往吗?
人家说谈恋爱一开始是最甜蜜的,但我觉得只有他跟我表白那天最甜蜜,其他的时候我一点也感觉不到。
★★★
坐在客厅,看着八点档连续剧,为什么最近的电视剧都那么难看,从前的我一到晚上就霸着电视不放,不管什么节目我都会看的津津有昧,这是我最大的乐趣,标准的电视儿童,但是现在,我看那一台都不顺眼,甚至觉得一个人坐在电视机前面好悲哀,我有种想哭的冲动。
原来我以前是这么的孤独,生活中只有电视与书本那么乏味。
现在有了男朋友竟然也是这样的生活,我不想再过这种日子了,看着手中的摇控器,我告诉自己不再需要它了,于是朝着窗户用力一甩,就看着摇控器在空中画出一道完美的弧线,破窗而出,消失在黑夜中。
我迅速的拿起电话,找个可以陪我一同出去走走的人。“您的电话将转接到语音信箱,如不留言请挂断。”小兰最近到底在忙什么。
“您拨的电话现在没有回应。”阿凤不知道又跑那去了。
“现在出来,不行耶,我在陪男朋友。”小如果然是个重色轻友的家伙。
“嗯……改天好不好,我现在没空耶。”阿玲也是个大忙人。
有点后悔把摇控器丢掉,看着电话簿,原来我的人缘这么差,朋友少的可怜。
又打了几通电话得到相同的答案,我决定放弃了,就在此时,瞄到电话簿的最后一行,是那个笨蛋的名字,他现在应该是得意的陪女孩子吃饭,在心里诅咒他拉肚子、拉肚子。
放下电话,随便穿了件衣服,我决定一个人出去走走,因为再待下去我一定会无聊死,但是要去那里呢?
肚子有点饿,想想到现在都还没吃饭,先祭祭五脏庙吧!然后再去买几件漂亮的衣服,就这么决定。
走在街上,看着来往的人群都是一对对的手牵着手,脸上充满了幸福与喜悦,而我却像游魂一样穿梭在人群里,显得如此孤独。
但是有一个人,不,应该说是另外一个游魂。
那个笨蛋怎么也在逛街。
他现在应该是跟那受骗的小妹妹吃饭,为什么孤单单的游荡在大街上,难到他骗我,还是被人家甩了。反正电无聊,跟着他看看到底在做什么。
我觉得自己好像狗仔队,而且我大概真的是无聊到极点,竟然玩跟踪,对象还是个男孩。
我就这样悄悄的跟着他,但是他走的很快,干嘛!赶着投胎啊。
终于在我决定是否要停止这项愚蠢的行动时,他停下脚步,在一间咖啡店前。
因为他突然的煞车,害的我撞上前面的一对情侣,硬生生的从中把他们俩给拆散。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停的道歉,都怪你这个笨蛋,走的好好干嘛突然停下来,还有你这个男的也真是的,女朋友的手也不好好的牵牢,随便一撞就放掉,小妹妹,我看他也不是挺爱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