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行!妳就算没洗澡也要先卸妆,瞧妳脸上那一层油彩,不止三公分厚吧?”
兰萱撇撇嘴,边不情不愿的走进浴室,边口中念念有词:“油彩是另一种面具,可以隐藏自卑,可以保有自我。”
她伸手褪去上衣时,卓妤欢忽然探头进来,“为什么?”
“哇!”兰萱担心春光外泄,赶紧把衣服遮在胸前,“妳有病啊?不说一声就跑进来。”
“对不起、对不起!”卓妤欢忙不迭地转过身子,“我只是想问妳,为什么会感到自卑?”
“因为我没爹、没娘、没亲、没戚,还要靠妳施舍才有饭吃--”
“喂!妳再这么说,我要翻脸喽!”卓妤欢生气地走回梳妆台前,望着镜中的人儿,情愁蓦地如排山倒海般涌来。
六点了,夜幕轻垂。距离到日本的飞机,已过了四个小时,当烈长云发现她没搭上那一班飞机时,他会不会着急?会不会难过呢?
白天,她借着车水马龙,人声鼎沸,试图忘掉这个约会,但它仍无时无刻萦绕在脑海。尤其是这个时候,烈长云的形影紧紧盘据她的胸口,无尽的相思啃噬着她的心。
她年纪尚轻,没能力去承担过多的情愁。而寂寞总是趁人不备的时候,偷偷爬出来搅和,累了一天,她睡意全无,一颗心悬在空中,思前想后,弄不出解决的好方法,只好哭了。
“干嘛?”兰萱赤果的上身,只裹着一条浴巾,“嫌衣服买得不够多,不合妳的意?”
“不是的,我──”两个人同时往镜子望去,这一望,可望出了一身冷汗。
洗尽铅华的兰萱,那容颜如此秀丽,皮肤恁地白晰,五官抢眼而气质出众。
“我的天啊!”两人不约而同地失声喊道:“妳怎么跟我长得这样像?”
然后她们面面相觑,愈觉得彼此之间有些难以言喻的亲切感。
“妳爸爸喜欢捻花惹草,处处留『种』?”兰萱半开玩笑的问。
“少胡说了,”卓妤欢凛然想起她爸爸和兰姨那一夜的谈话,但……不可能的,她很快的推翻那种可能性。“我爸爸是市议员,又是新竹仲安医院的院长,他很重视自己的形象,而且--”
“妳就是卓仲凯的女儿?”兰萱倏然打断她的话,“烈大哥的小女朋友?”
“妳……妳怎么会认识我爸爸?”她下意识地警戒起来。“是我爸爸派妳来抓我回去的?”
“开什么玩笑?凭你爸爸不干不净不仁不义的卑劣行为,他请得动我?”
卓妤欢神情黯然地抿嘴不语。
兰萱这才警觉自己一时嘴快,伤了卓妤欢的自尊。
“对不起啦,我不是故意在妳面前批评妳爸爸,只是……只是不小心说溜嘴。”
不解释还罢,愈觉解释愈不得体。
“妳不用跟我道歉,我爸爸的为人我很清楚,”卓妤欢咬咬下唇,一行热泪倏地挂了下来,“我之所以会流落街头,就是为了逃避我爸爸。”
“所谓虎毒不食子,他应该不至于对妳做什么惨无人道的事情吧?”
“他硬逼我嫁给我不喜欢的人,妳说这算什么?”
“惨绝人寰!”兰萱认为爱情是至高无上的,既不能勉强,更不能取代。
她之所以会没有理性的去挑衅寒秋水,跟她发生肢体冲突,亦是基于对烈长虹钟情不渝的爱恋。
“但是,没道理啊!”她上上下下,前前后后将卓妤欢相了一遍,“妳念高中了没有?这么小怎么嫁人?发育都还没完成呢?”
“妳简直门缝里瞧人!”卓妤欢气得两手叉在腰上,那一双灵动且特别晶亮夺目的黑眸,斜瞪向兰萱:“我都一百六十二公分了,哪能叫发育不完全?”
“发育完不完成不在身高体重的长短多寡,”兰萱一本正经又带着些许戏谑的说:“有的人国小毕业就五、六十公斤,且前凸后翘,但凸的是肚子,翘的是,完全没有曲线,只是一堆肥油,那也能叫发育完成吗?”
卓妤欢不知不觉将腰杆挺得更直。
“没有用的啦!”兰萱很不给面子地猛摇头,“妳那充其量只能算是荷包蛋,连乒乓球都构不上。”
卓妤欢不服气地大口大口吸气。
“好吧,荷包蛋加葡萄干。”
“妳!讨厌!”卓妤欢冲上去,跟兰萱扭打成一团,继而双双跌落在床上,气喘如牛。
喘息片刻,兰萱将手枕在脑后,语重心长的说:“假如我真有妳这样一个妹妹,不知该有多好。”
“那妳就当我姐姐嘛!人家亲姐妹都不见得长得像我们这么相似。”
兰萱慨然-笑,表示赞同。
“对了,妳怎么认识长云哥哥的?”
“我从小就在他家长大,”兰萱感伤地叹了一口气,“听烈妈妈说,我是私生女,我爸爸不肯娶我妈妈,也不想要我,所以才把我托付给烈家。烈妈妈过世以后,烈爷爷就接下扶养我的工作,一直到我大学毕业,才进入烈家旗下的企业服务,开始自食其力。”
“喔?我跟长云哥哥也是从小就认识,可是,我怎么从来没有见过妳?”
“很合理,因为从我有记忆开始便一直住在美国旧金山,并且在那里接受教育。”
“难怪,妳讲话老是一种腔调,而且特别爱说闽南语。”
“那是跟烈爷爷学的,以前我们在家里是不准说国语也不准说英语的。”
“为什么?”
“因为他不会说啊!”
卓妤欢匪夷所思地睨向她,“妳不是说他事业做得很大,这样能跟人家谈生意啊?”
“这就是中国人厉害的地方,妳看王永庆才国小毕业,却能开创令人咋舌的石化王国,上千百名的博士都要靠他吃饭呢!”
卓妤欢还是很难在低学历和大企业家之间画上等号,那些情景对她来说,毕竟太遥远了。
“然后呢?妳为什么跟我一样流落街头?”
兰萱腼腼地牵动嘴角,逸出一丝苍凉的苦笑。
烈长虹帮寒秋水系好丝质睡袍的腰带,将她柔软如棉的身子抱起来,轻轻放在床上。
“我有没有说过我爱妳?”他沙哑低语。
“也许有,但不是说给我听。”寒秋水的语气酸得像一盘雪里红。
烈长虹仰头一笑,附在她耳畔,不停细语轻啃,惹来她格格地娇笑不止。
他不是一个爱笑的男人,但是寒秋水的确令他很开心。她有一股很特殊的气质,感性不失理智,聪颖慧黠当中,又透着纯真浪漫,他从来不知道,自己可以这么热情专注的爱一个人,也很为这些日子来,极度渴望成立一个家庭,拥有许多小萝卜头而震惊异常。
包括他爷爷、他老哥,以及肯尼、永征他们,每个人几乎都认定他这辈子将会永无休止地狂放浪荡下去。不料,他才回台湾一个星期,就碰上了他心目中理想的伴侣,那颗飘荡摆渡的心,迫不及待的想为她靠岸,为她建筑一座坚固幸福的堡垒。
靶谢上苍恩宠,让他拥有她,他的秋水呵!他在心里默默立誓,将永生永世珍爱这个小女人。
“想什么?”寒秋水支起上半身,趴在他胸前。“想得那么入神?”她瞇着眼眸看他刚毅俊朗的面孔,心想,要是能这样看他一辈子会是件多么幸福的事!
难怪兰萱会为他与自己大动肝火,不惜冒着坐牢的危险举枪相向。
凭良心说,他并不是一个标准的好男人,他脾气暴躁、专断独行,三不五时就显露出大男人的沙文性格,但是他的魅力也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