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芝宁全身发抖,眼眶一湿,“我不是……”
蓝文皓开始借题发挥,“还有,妳刚刚跟吴嫂说,叫我回来后赶快来见妳,这是什么意思?妳是女王,妳在召见臣下?”
“不是、不是――”泪水决堤而出,叶芝宁怕得说不清楚话。
“我真是受够你们叶家的人了,真希望我这辈子不曾认识你们!”
叶芝宁闻言如遭雷殛,半晌说不出话来。
这辈子……不曾认识你们?
包括她吗?
这是她的皓哥吗?是那个从小疼她、爱她,怕她受到一点风寒,总是悉心照顾她的皓哥吗?
叶芝宁眼眶完全湿了,无可遏抑的心痛如滚水般烧灼着她的胸口,彷佛要爆炸了一般。
原来,这么多年他都在隐忍;原来,他并不想认识自己、甚至是娶自己;原来啊……
蓝文皓抚着头,抓紧头发,整个人瘫坐在床下,他似乎也累了。“我要离开公司!我要出去闯我自己的天下。”
“……”
“我要成功,我要让那些说我吃软饭的人刮目相看。”
“……”
“我有一双手,我可以自己做,没道理受人轻视。”
“……”
终于,蓝文皓发现了叶芝宁的沉默。他抬起头,这才看见她那全然崩泄而出的泪水。
“小芝……”
轻轻闭上眼,花了十秒钟时间收着泪水,再张开时已是一片漠然。
凝视着眼前这个男人,就像是在看陌生人一样。“你要离婚吗?”
蓝文皓一震,沉默不语。
“既然如此,不要再委屈自己了,我们……”话语未出,消失在嚎啕哭声中。
离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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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吧――呜呜……”叶芝宁挥舞双手,呓语不断。
噩梦夜……离婚后,这种夜晚常常出现。
“妈妈!妈妈!快醒醒!”一旁的五岁小男孩抓住叶芝宁的手,彷佛一股安定的力量,将她从载浮载沉的梦海中拉了回来,回到现实的苦岸上。
叶芝宁满头大汗,费力坐起身来,看见身旁的儿子。他长得,好像他。
五年了……
模模他粉女敕的小脸,“小祁,对不起,妈妈又吵醒你了!”
“没关系!”
“快睡吧!明天还要上课呢!”
小祁安安静静的躺回床上,撒娇般抱着叶芝宁的手。五年来母子相依为命,小祁是她唯一的亲人,尤其是在父亲去世,叶氏企业破产后。
“妈妈,我长大后要买大房子给妳住!”
看看如今的栖身之所,不到十坪,叶芝宁笑了笑,“谢谢小祁,妈妈不一定要住大房子,只要小祁乖乖长大就好了。”
“那大车子呢?”
“妈妈又不开车。”
“那……”
点点小祁的鼻子,“妈妈什么都不要,只要小祁给妈妈一个大大的拥抱就好了。”
“那还不简单,”整个人冲进叶芝宁怀里,“这样大不大?”
叶芝宁终于哈哈大笑,“够大了,快把妈妈撞翻啰!”
小祁依偎在叶芝宁怀里,甜蜜蜜说着,“妈妈要常常笑嘛!妈妈笑起来最好看了,老师也说,多笑心情才会好耶!”
嘴角轻扬,笑意却只留在嘴角,“好!”
妈妈会多笑的,会的,小祁。
只要这人世间还有值得喜悦的事,妈妈就会常常笑。
常常笑……
第一章
五年的光阴,像一把锉刀,磨去人的傲气与棱角,磨出锐利的眼光与智慧,磨出一身好胆量,磨出他人难望项背的成就,却也磨出沧桑与孤独。
纽约帝国大厦四十楼,文宁企业总裁办公室,蓝文皓坐在办公桌后批示着堆积如山的公文。
秘书敲了敲门,“总裁,恩斯先生再过十分钟就会抵达。”
“我知道了,到了把人带进来。”头也没抬。
“华尔街今晚的晚宴,您要出席吗?”
摇头,“我要跟恩斯一起用餐,帮我推掉。”
“还有美国总统的募款餐会?”
“签张一千万美元的支票去,记得两党都给,不要漏了。”
秘书退了出去,还他一室冷静。
卷批累了,蓝文皓停下了笔,坐在椅子上伸伸懒腰,看着一旁的时代杂志:文宁企业总裁蓝文皓,传奇人物。
苦笑,有谁知道,传奇背后,有着难以想象的痛苦。
下意识的拉开抽屉,拿出一张照片,细细端详。照片中,有他,也有那个他狠心抛下五年的女人。
年届而立的他,当年是只身一人来到美国,身上带着老丈人叶进雄给他的十万美元,靠着自己,一手打出如今这个天下。
起初,他还只是个股市玩家,进出股市无往不利,十万美元迅速暴增成千万资产,花了一段时间,他才拥有筹设企业的本钱。
然而在这个白人优越的社会,黄种人要成功,必须拿出折服人的本领。这里的白人欢迎你,但当你要赚他们的钱时,他们却未必会善待你。
然而,蓝文皓运用惊人的交际手腕,卓越的投资本领,收服了华尔街几个商会大老,所有的人都相信他,愿意投注大笔资金,协助刚起步的文宁企业。当然,他们也从中赚得大笔钞票。
时过五年,文宁已成为全球营业成长最快的企业,涉足通讯科技网路等高科技产业的文宁,已成为大发利市的代名词。
他成功了……
可是他却笑不出来。
打开左手边的小抽屉,里面只摆了一张有点泛黄的纸,那是一张离婚协议书。
女方名字早已签上“叶芝宁”三个字,是小女孩般的可爱字迹;然而男方的名字却始终空白。
粗糙的指月复抚上那蓝色的墨迹,一道道细微的电流窜过他的皮肤,旁若无人、肆无忌惮的直捣他的心房。
“小芝……”
离开她,他的妻子,是他一生最大的痛。
那一晚,是他们在一起的最后一夜;隔天一早,他只见到芝宁留在梳妆台上的离婚协议书,再不见她的踪影。
一个月后,他离开了台湾,独身来到美国。
他爱芝宁,也许知情的人会说,离开都离开了,现在再说这些不觉太矫情了吗?但这是肺腑之言。
幼时父母双亡的他,是被叶进雄收养,自小与妹妹般的芝宁形同青梅竹马,他习惯在乎她的一切,照顾她、心疼她。
离开绝非他所愿,但却是他不得不做的事,他不能继续以那种身分待在芝宁身边,这样他会疯掉,连带也会伤了她。
他是男人,有他的自尊与骄傲,他无法冷眼看待四周的嘲讽与冷言冷语,他不是吃软饭的男人,他想用自己的双手打出自己的天下,再抬头挺胸的回去,名正言顺的拥有他的妻子与一切。
他没有签下离婚协议书,五年来一直如此,就连那枚婚戒,他也始终戴在手上,他的妻子一直是叶芝宁。
五年来,对她的思念几乎快将他逼疯,但没成功前,他不敢回去。他在等,等到成功了,他才可以回去,请求她的原谅。
当初,他之所以能够毫无顾忌的离去,就是因为他知道,比起跟着他,让芝宁继续留在叶家,日子会过得比较好,所以他毅然决然的离去。
秘书又探进头来,“总裁,恩斯先生来了。”
“让他进来!”
五年了,他成功了,相思,也该结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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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斯是个美国人,只比蓝文皓小一岁,有着十分英俊的脸庞,是个惯于游戏人间的公子。谁想得到恩斯出自于政治世家,祖父至兄长几乎都是国会议员,而身为这个家族里最小的男丁,他干过赛车手,当过临时演员,“不务正业”到了极点,着实让人伤脑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