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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杀火神 第27页

作者:黎汎

“你的眼睛那么漂亮,明明就是老天爷给你的礼物,才不是什么妖魔的象征咧!”蓝尹妍只顾着纠正他,完全没发现他邪气眼睛里得逞的笑意。

“你为什么总是要为我辩驳呢?”尹御廷用着魅惑人心的醇厚声音询问。

被他好听的声音催眠,蓝尹妍忘了自己还在跟他呕气,想也没想,直觉的回答:“因为喜欢你啊!”

话才说完,蓝尹妍立刻羞得想咬掉自己的舌头,尤其在看见尹御廷饶富兴味的笑容之后,蓝尹妍马上就知道自己上当了。

蓝尹妍恼羞成怒,粉拳不客气的往他身上招呼。

“讨厌,讨厌,讨厌啦!”

笑着接住她的手,尹御廷单手环住她的腰,轻道:“喜欢,喜欢,喜欢你!”

羞红了脸,蓝尹妍抗议的皱了皱鼻头,嘴角边却不由自主的噙了一抹美丽的笑容。

让她靠在自己的胸膛上,尹御廷开口:“那你呢?”

听着他沉稳的心跳,蓝尹妍娇嗔的问:“什么啦?”

尹御廷笑得像只偷到乳酪的耗子似的,在她耳边轻道:“对于我的表白,你的回答是什么?”

蓝尹妍连耳根都红得像是成熟的辣椒般,把脸埋进了他的肩窝。

“人家早就说了!”

“何时?”尹御廷不肯放过她。

不依的轻捶了他一下,蓝尹妍用蚊子般的声音说道:“不是说了吗?深蓝忧郁,淡紫高雅,问吾所爱?仅只御廷。”唇畔的笑意扩张,肩膀退开了些,尹御廷随即将头低下,准确的找到了她的唇,深深的吻住,像是要把这几个月的份都补回来似的。

不敌他的挑逗,蓝尹妍被他的吻搞得晕头转向,只能本能的回应,大脑完全无法思考。

吧台内的小缇眼见情势演变至此,闲闲的搬来高脚椅,泡了一壶桂花橘皮薄荷茶,双手撑着下巴盯着眼前这对情人,双眼里充满着好奇,巨细靡遗的观察着他们。

哇!好火热喔!都吻了十分钟了,他们都不用换气的吗?肺活量更大,好厉害呢!

阳光从气窗洒落下来,暖暖的、甜甜的。

春天,地下室的咖啡馆里,爱情的味道比咖啡更香醇。

番外篇——黑街

燠热的五月天,大雨冲不走空气中的燥闷。

尹御廷侧倚廊柱的站着,身旁来往的人群正上演着一出出最现实的人生。

今天是蓝尹妍最后一次的复检,他不放心她一个人,无论如何也要陪着她来,可她却不让他一块进诊疗室,要他在一楼急诊室的座椅处等她。

无心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群,尹御廷的眉忽然蹙了起来。

方才的那抹身影……

城市边缘一个黝黑阴暗的区域,有一排老式的木制房屋,低低的屋檐下是潮湿黑暗的狭小空间,仅能勉强遮避小风小雨,若是风大一点,木板间的缝隙便成了它们入侵的最好入口,若再下起大雨,屋内的小雨也绝对是免不了的。

这里就是大家敬而远之的“黑区”,也是道地的贫民窟。“黑街”是“黑区”里最有名的一条街,不是因为它最整洁,而是因为它是罪恶的滋生地。

在这短短一百多公尺的街上,充斥着扒手、小偷、流氓、毒贩……都是些上不了台面却令人伤透脑筋的小奸小恶之徒。

一个瘦小的身影独自出现在黑街上,灵活的大眼里有着不符合年纪的警戒,原因无他,只因为在这里,每天都上演着“螳螂捕蝉,黄雀在后”的戏码。

瘦小的身影停在一栋灰蓝色的木屋前,左右打量了一下,正打算进屋,却无意间踢到一个软软的东西。

低头一看,瘦小的身影猛然冲进屋里叫道:“鹏哥,鹏哥,糟……糟糕了!”

一双黑眸凌厉的瞪着他。

“我哪里糟了?”

瘦小的男孩结结巴巴的说:“不……不是啦!是我们的门口……有……有死人啦!”

“哼!八成是哪来的流浪汉睡在那儿吧。”被唤作鹏哥的男孩不屑的回答。“小雷,你总是爱大惊小敝。”

叫小雷的瘦小男孩不服气的红着眼眶道:“我才没有咧!那个人身上有好多血,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不是死人是什么?”

鹏哥眯着眼看了小雷一眼,从老旧的窗口看出去。门口果然有一个蜷成一团的小身体躺在那儿,虽然看不太清楚,不过似乎真的有些微的血迹沾染在衣服上。

走向门,鹏哥正打算开门一探究竟,却被小雷喊住:“鹏……鹏哥,你真的要开……开门吗?很……很恐怖耶!”

瞪了他一眼,鹏哥低咒了一声“胆小表”,便打开大门。

方才从窗口望去并不清楚,这会儿站在那小身躯的前面,鹏哥可以很清楚的看见那里着小身体的超大黑色风衣上沾着不少的血迹。胸膛微弱的上下起伏着,若不仔细看,还真的会以为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四周打量了一番,鹏哥双臂一伸,将那小小的身躯抱了起来,退进了屋内。

小雷吓得全身发抖,躲得远远的。

“不想待在屋里,就去把门口的血迹清一清,小心别被别人看到。”鹏哥白了他一眼。

点点头,小雷匆匆的出去,不想待在屋里。

把那小身躯放在床上,鹏哥眯起了眼。那是个年约十二、三岁的男孩子,他身上除了简单的棉质衫外,外头罩着的风衣不知道是从哪儿模来的,到处都沾满了血迹。

皱着眉头,鹏哥唤来了女友,要她去烧水,准备帮这个孩子处理伤口。

用小刀划开了棉质衫,鹏哥的眉头皱得更紧了。这个孩子的身上有着许许多多的伤疤,新旧不一,而令他鲜血直流的是右月复侧的那一条伤口,极细、却极长,约莫有十来公分,不知是被什么划伤的,深度不算浅,而且照伤口上凝结的血块看来,想是伤了一段时间了,只是伤口太大了,也许还因为他的过度运动,因此上头还渗着血,令人有些不忍卒睹。

边摇头叹息,边为他处理伤口,鹏哥开始怀疑他带小家伙进屋到底是对还是错了。

一年后——

在黑街,拳头大的人就是老大,没有人保护的家伙若是不够力的话,就只有被抢劫的分。而在这个地方,没有贡献的人自然也得不到任何好处,权力的分配是以贡献的多寡来区分。

在这间灰蓝色的屋子里,鹏哥是老大,他手下有五、六个小家伙,通常是以扒窃维生,权力的消长自然和扒到的金钱成正比。

然而只有一个人例外,就是一年前被鹏哥救回一条命的那个小男孩。因为小男孩说他忘了自己的名字,鹏哥便给他取了个外号叫邪狼,除了他邪气的外貌之外,也因为他的孤傲。

邪狼有一双与旁人不同的眸子——一只蓝,一只紫。

一开始大家都被他吓得半死,以为他是什么妖怪,结果被鹏哥海削一顿,说他们见识短浅,路上的“阿豆仔”不也多的是绿眼睛、红头发的,不过是眼睛的颜色不一样而已,有什么好害怕的。

之后大家就慢慢的接受了邪狼。倒是邪狼,有一段很长的时间,他都习惯性的待在黑暗的角落里,因为怕被别人看见他的眼睛。

原本他在伤好了之后也应该跟大伙一般,加入扒窃的行列,可是令大伙跌破眼镜的是,鹏哥竟要他去捡破烂来卖钱。

这个工作一向是由被鹏哥惩罚的人去做的,因为捡破烂不但辛苦,而且收入微薄,只有在条子针对扒窃来个大扫荡的时候,大家才会去做的。

也就因为如此,邪狼在灰蓝屋里的地位一直处于最低,难以晋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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