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开门,染香却不在屋里,秦老爹气疯了,扯着嗓子又跳又叫:“给我找,挖地三尺也要给我找出来……”
???
找到了。
不,应该说是找到了染香的鞋。
在湖边。
一只红色的绣花鞋。
那鞋面上的小黄花儿像是枯死一般。
染香她娘呼天抢地地哭嚎起来:“女儿呀……我苦命的女儿啊……”秦老爹呆呆地站在她娘旁边,像根木头。
我的眼望向湖心,湖面上闪着蓝蓝的波粼,闪着一种禁忌的美,是这蔚蓝清澈盈盈欲滴的湖水,吞没了染香的生命吗?
我突然觉得那湖水变得无比的怪诞与狰狞。
三天后,染香的尸体才浮上水面。
她的身体早就硬挺挺的。没了气息。
???
香消玉殒,喜事变成了悲剧,村西便添了一座丘着的新棺。
一杯黄土。是新坟,没有杂草纷披,伴着染香姐姐的只有烟火灰痕,和无法掩盖的荒凉之气。
不知是不是染香姐姐的玉体有奇香,还是按老辈人说的,染香犯了什么星象,坟丘还没过头七,就有野狗不知打哪儿冒出来,对着坟嗅来嗅去。
秦老爹割了猪头肉、炸了供香馍放到坟前,狗儿们分食了供香,仍嗅那新坟不肯离开。终于在一个午后,导演了群狗奇袭染香棺材的一幕。四村的狗儿有几十条,啸聚而来,刨开土堆,像羊抵架那样对棺木发起冲锋,以狗头撞击棺木。以利爪撩牙啃抓棺钉。像是疯了一般势不可遏。
眼看棺盖错位,劈裂,村里有人飞快地跑去给秦老爹报消息。秦老爹和一些村民带着打兔枪赶来,怒不可遏,对着狗群连放三枪,才把恶狗逐散。但染香姐姐的尸体却已有残缺了。秦大娘对着损棺边恸嚎,边怨丈夫:“女儿呀……你的心愿娘知道……都是你爹这个老东西……”
为了保尸,秦老爹请来了风水先生。风水先生看后,七搞八搞,口中念念有词了半天,才想个不能人士的变通之策,用花砖在棺周围砖个墓。
防了狗,却防不了人。
九个月后,那花砖墓被人偷偷地破开,棺木被掘出,染香的尸骨不翼而飞。
丁鹏?
不知道。
从染香姐姐出事儿后,我一直没有看到他。
后来才听村里的人们传说,丁鹏在染香姐姐死后,害了一场大病,数月后才好,但从此却病病傻傻的。
他的货郎挑也不要了,代之以一只小包袱不离身。
不久,又有人见他整日在田野东刨西埋,没有安定下来的时候。
谁也弄不清他在鼓捣些什么。
???
再见到丁鹏已经是十年过后了。
十年后,我在县城上中学。一个周末回家,暮色淡淡中,我见一个人在一块地里埋什么,双腿跪地,专心致志的。可是我的脚步声惊动了他。
他却没有回头,迅速从土坑里捧出什么,放入脏兮兮的布包袱,扎了起来。
然后,他回头看我,我几乎和他打了照面。
幽幽夕照中,我认出这个蓬头垢面的中年人正是十年前的丁鹏。
不,没有认出。
他的神经早已经不正常,即使正常,也认不出偷他麦芽糖的我了。
“丁……你埋的什么?”
他似乎没听懂我的话,连理也不理我,背起他的包袱,幽灵似的朝田野远处走去,消失在暮色深处。
一股凉风袭上我的后背,我突然认定,丁鹏包袱中背的是染香姐姐的骸鼻。
???
在想什么?
雏菊?哦,就是野菊花。
你有没有在秋日的黄昏去郊外闲逛过?
我喜欢。我常常一个人走着走着,就逛到郊外。
我喜欢一个人漫步山林的感觉,看每一片树叶徐徐落下,听每一朵花儿开的声音。
是一种心醉的感觉。
秋日的野菊花是开得最繁荣的,但黄昏却是它们生命的尽头。虽然如此,那一簇簇开在山坡上,小路边,谢在山坡上,小路边的野菊花,仍固执地带着一抹嫣黄铺到天边。
也许它要人们永远记得它的美丽,就好像我永远记得染香姐姐的美丽一样。
茶味如何?
怎么能用咖啡来作比呢?完全是两种不同的东西。
喜欢就好。
品茶有它的先决条件的,就是生活安定。
妙玉对茶曾有妙论:一杯曰品,二杯曰解渴,三杯就是饮驴了。
茶有冠心苏合丸的作用,那时可能尚不明确。饮茶要谛应在那只限一杯的“品”,从咂模滋味中蔓延出一种气氛。
成为“文化”,成为“道”,都少不了气氛,少不了一种捕捉不着的东西,而那捕捉不着,又是从实际中来的。
若要捕捉那捕捉不着的东西,需要富裕的时间和悠闲的心境。
我想,这两者我都处于“第三世界”。呵呵,不提也罢。
下个星期可能不行了,我要去拜访几位朋友。
下下周的周四晚上,行吗?
好啊。再见!
附雏菊,又名野菊花成蓬篙菊。菊科。半耐寒性草本植物,高一二尺。叶长椭圆形,深裂多缺刻,有叶柄及小托叶,互生。花冠头状,周围罩瓣舌状,中间管状,色有白、淡黄等,花期甚长,自三月开到十月。茎叶女敕时可食,称蓬蒿菜。
第四章两枝玫瑰
请进。
雪碧,不要粘在客人身上。
不好意思,它总是这么皮的。
送给我的?
谢谢你,你怎么想起送花给我?
呵呵,你是个懂得爱悦自己的女孩儿。
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最喜欢的花儿就是玫瑰?
不,不是象征爱情的红玫瑰,是代表友情的黄玫瑰。
我喜欢它的香味儿。
真巧,我有个故事和你今天送的花儿一样,不如听它吧?
是的——两枝玫瑰!
???
你来了几次,有没有发现我家对面就是烈士陵园?
虽说是陵园,但却因为有城里少有的绿地,反倒成了人们休憩的公园。
也不知是哪位高人想出的主意?烈士陵园!既安慰了死去的人,又方便了活着的人,真够绝妙!有段时间我老是会记起那个天边泛着金光的黄昏,有一个小男孩儿背着我,从山脚下一直爬到山顶。
其实,那时他也不能算是小男孩儿了,只是,因为比我小了足足四岁,所以我习惯这样叫他。
他叫黄凯,那年十九岁。
除了小时候被爸爸妈妈背过外,我再也不曾有过这样的经历了。
黄凯的劲儿真大呀!背着我,两条结实而有力的腿不停气儿地直往山上跑,我觉得两边的花儿呀,树呀,往后退得飞快,自己就快要飞起来了。
在山顶的时候,他偷偷摘了两朵红红的玫瑰送给我。那天我们在山顶上坐了很久,我记得下山的时候,月亮已经爬上了头顶。
那次,好像是他第二次来看我吧?
是的,我不否认,我和他在一起时,真的真的非常开心。
也许,他的年轻给我的身体注进了一些新鲜的血液。
我是在电话里认识黄凯的。
还记得那次是打电话去找一个朋友,他不在,却听到另一个浑厚的声音。
他的声音很有磁性,很好听,我心里一动,不由自主地和他多聊了几句。
以后,黄凯便常常打电话来找我聊天。
我给他讲自己已经结束的恋爱史,给他讲许多朋友们的爱情故事,把他当作另外一个自己,
倾诉着所有的地老天荒。
其实我是很自私的,我这么放心地讲自己的故事与他听,是想着,其实有个与自己不在一个城市的朋友可以无所顾忌也很安全。
但是我没有想到,那个五一节,黄凯在电话里固执地说要来见我,不管我同不同意,他就真的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