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宁苦笑了一下。是啊!程晴说风是风,说雨是雨,想到就去做,找丁一大堆事情丢给他,结果他根本没心思去想过去那些伤心事,想的念的郡是今天该怎么过。
“为什么突然告诉我这些?既然阿晴这么好,你又为什么没和她在一起?还把她拼命塞给我,好像急着把女儿嫁出去的老头子一样。”
“没办法,总觉得对不起她。”阿泽又耸耸肩。
“对不起她?什么意思?”
“她说过她喜欢我,可是我没办法用那种感觉去对一个女人。”
温宁眼睛突然张得好大。
“你再说一次?!”不会吧?高中三年他都不知道这件事?
“你没猜错,我是同志,我只爱男人,没办法爱女人。”他瞄了一眼脸色慌张的大男生,又说:“那么紧张做什么?要对你下手的话,高中早就开动了,还会等到现在?放心放心,我对你没兴趣。”
“怎么以前不说,现在才说?”
阿泽竟然就这么轻易地把他的性向给说了出来?尽避温宁并不排斥同志,但印象里总认为同志都宁愿将自己的身分隐藏起来,不会这么轻易示人的。
“反正迟早要知道的。以前在台湾,总是拼命躲、拼命藏,可是出了国以后,突然发现以前那些躲躲藏藏的行为很可笑,这又不是犯罪,何必像贼一样见不得天日?”他语重心长。
“会这样告诉你,也是因为想让你知道,程晴真的是个好女孩,我没喜欢上她,是我自己的问题,不是她的错。”
“干么一直提到这件事,好像我真的就一定非喜欢她不可?”也不知道人家到底对他是不是真的有意,还是只是阿泽自己随便说说而已。
“我想我应该不会看错。”阿泽笑笑。“而且,同住一个屋檐下,又是孤男寡女,想要擦出火花可不是难事。”
“别再开玩笑了,这样会让我以后和她相处很不自在。”
“随便你,不过我倒是很期待听到你们的好消息啦!”阿泽也不在意,他回头朝屋内喊着,“阿晴!你在干么?梳妆打扮也不用这么久吧?
我知道你舍不得我走啦!别躲在厕所偷哭了。”
“谁在偷哭啊!你臭美!”屋里飞出一条红绿相间的围巾,正巧就落在他的头上。
程晴跟着跑了出来,拿起他头上的围巾顺手把他整颗头给包了起来,看起来就像个印度阿三。
“天气冷,小心别着凉了。”
“台湾热得要死,你送我一条丰毛围巾做什么?”话虽这样说,但阿泽的心里却是一阵暖。
其实他一直很想要一条苏格兰的羊毛围巾,镇里一家店有卖,但价格太高,他看了好几次就是买下下手,也许是不经意间和程晴提过一、两次,没想到她竟真的记在心里,特地买了一条送给他做临别纪念。
“我走了,你要自己好好照顾自己。”
“你放心,我有阿宁啊!”
“他?”投过去不屑的一眼。“他还要你多多照顾呢!这小子搞不好连菜要怎么切都不知道,全靠你以后好好“教教”!”
“你以前还不是这模样?放心,我会好好教他的。”
“那……我走了。”阿泽又看了她一眼,眼里有着淡淡的歉疚。“阿晴,谢谢你。”他低低说出这句话,微笑。
“阿泽……再见。”她退回房里,慢慢掩上门。
就在门要合上的那一刹那,她突然又探出头喊,“笨阿泽,找到男朋友的时候别忘了寄张相片给我,让我好好瞧一瞧!”然后又马上缩了回去,把门关上了。
“她不送你?”温宁疑惑地问。
“唉……”一向嘻皮笑脸的阿泽叹了口气。“她会哭啊!舍不得我嘛!”停了停。“而且我也舍不得看她哭……毕竟一起生活了一年,看着她哭,我也会难过。”
温宁默默不语。阿泽刚刚讲的话还在他脑海里徘徊。
阿泽说,程晴喜欢他。
所以才会要他留下?
这是真的吗?
提着阿泽的行李,走在大马路上,他忍不住悄悄回头望了家门一眼。
第四章
温宁忍不住想,他的运气是不是在遇见程晴之后,终于开始好转了?
先是打工的事情相当顺利,他就在程晴家后面的那家超市当了店员,上的是晚班,下班前还常常可以用极低的价格买到当天卖不完的新鲜蔬菜、水果、面包和各式肉类,非常划算。
语言中心的课程,程晴帮他调到了较困难的学前班,难度高了不少,烬管有些吃力,但每天晚上她都很有耐心地亲自教导他,倒。也还应付得过去。
再来是申请学校的事情,既然要申请,当然是就地申请他念语,言学校的这所大学是最方便的。这所大学里,只有某几门科系特别热门,其他科系显得有些冷冷清清,名额是满了,但临时放弃名额的人也不在少数,程晴多方打听之下,终于问到在电机学院下的环境工程这一门硕士课程刚好有人放弃名额,于是她连忙将教授推荐信打点好,亲自带着温宁到系办公室去找教授面谈。
他就这样跟着程晴的计划跑来跑去,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喘不过气,可是看着妹妹快乐地在家里跳来蹦去的可爱模样,再辛苦也是值得的吧?
尽避他相信就算自己真的没申请到学校不得不回台湾,程晴也不会就这样把妹妹送到流浪动物中心,可是只要一想到妹妹是自己带回来的,是自己口口声声说会照顾它一辈子的,原本疲惫的心便会再度充满干劲。
有时候,他也会觉得好笑,自己干么为了一只小小的兔子这么拼命,还是……他想留下来其实是因为别的什么原因?
譬如,为了程晴。
阿泽临走前的话言犹在耳,只是他不敢去奢想,因为这样美好的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在他身上。
从小到大,他总是坐在墙角的位置上,不特别突出,却因为个子挺高,倒也不会让人看过就忘,只留下那种可有可无的印象。身高并没有给他带来多少自信,加上小时候有些害羞,不太敢主动讲话,反而给初识的人一种不好打交道的错觉。
其实温宁长得并不难看,他有遗传自祖父的自然鬈发,五官也很文秀,眼镜下的眼睛虽然不大,但眼神诚恳,有点无辜,细看的时候会不自觉地连想到黄金猎犬的眼睛,纯真又温柔。
他还有一口洁白的牙齿,只可惜他很少笑,常常紧张地抿着嘴,那口漂亮的牙便没多少人有缘见过,恐怕连他的前女友都没看过吧?
或是有,也没放在心上,因为温宁对她而言只是个备胎罢了,一旦她找到更好的人选,便随时可以抛弃。
温宁已经习惯了那种默默一人在角落努力的日子,说好听点是习惯了逆来顺受,说难听点,就是懒得去改变现况,只要日子过得下去就好。
不过程晴的个性就与他正好相反,她是个想到就去做的人,只要有机会就不放手,尽避有时候温宁会小小埋怨她都不征询自己的意见再作决定,但事后想想,她安排的事情其实颇有条理,而且阿泽也说过,程晴没把握的事情不会去做,只要她说出口,就一定’会做到,这一点他倒是相当佩服她。
在倒楣了那么久之后,他终于难得开始乐观地想,说不定他真的有希望能在英国念上一年书,然后抱个硕士光荣返乡,把温南给羡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