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他的笑容足以迷死一堆良家妇女,不笑时也很有当深情宅男的本事──一双内双的眼眸能发出超强电波,无论他笑或是不笑,老女人会很想疼惜他,熟女会很想将他当作小白脸来养,小女生则会希望能成为他钟爱一生的女人。
他叫高祖恩,能生下来是祖上的恩德!
因为他是父母结婚二十年后,吃尽镑种偏方、拜遍各大庙宇、求尽镑个妇产名医,好不容易在他母亲四十二岁时才怀了他;经历怀孕早期差点流产,然后在八个月早产的抢救下,他才在惊涛骇浪中,平安来到这个人世。
那时他的父亲已经五十岁,母亲也已经四十三岁;父亲是老来得子,祖父是老年得孙。
一脉单传下,他集三千宠爱于一身,吃好、穿好、用好,享受着全家给予的呵护及资源,他才能从一个体弱多病的早产儿,长得如今的俊秀挺拔、身强力壮,学业成绩更是一路从私立名校念到国立大学毕业。
支持他无后顾之忧的,是由他爷爷一手创立的升威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消费性电子产品。
从早期的电视、冰箱,到后来的录放机及计算机,随着高科技产品的推陈出新,到目前主力产品为液晶屏幕,升威企业没有自有品牌,全靠代工为生,是个有点老、有点旧的公司,连同员工也老、厂房也旧。
他的祖父不愿股权分散,也不愿有外人来投资,所以股东都是自家人;而他的父亲也秉持家训,不愿走向上柜、上市之路。
然后在没有新的资金注入、没有新的经营理念加入,那就像是年过半百的老人──没有活力、不求进步,只能墨守成规、原地踏步。
可能是老天爷的眷顾,也可能是祖上有保佑,升威企业靠着微薄的代工毛利赚钱,大家苦干实干,还是年年有盈余;虽然无法大富大贵,但盈余足以支撑全公司五百多名员工的生活。
升威企业位于新北市郊区,在三、四十年前,这个距离台北市很近的城市,不是绿油油的稻田就是家庭式的工厂,荒凉到没有人愿意来这里购屋置产。
斑家爷爷洞烛机先,选在这个地区立业,当时土地价格非常便宜,一口气就买下三千坪的土地。
现在不仅稻田早就消失在这个大都市里,随着捷运的开通、经济的变迁,中小企业若是未能熬过景气的萧条期,就只能关门的关门、西移的西移。
少数像升威企业能在景气循环中屹立不摇的,随着世界金融海啸的结束,房地产在热钱的滚动下,地价已是今非昔比。
有土斯有财,光是土地的价值,就让升威的资产价值飞涨。
在高祖恩二十五岁,刚服完兵役退伍后,就以特助身分进入公司,因为他那高龄七十五岁的父亲已是等不及要交棒给他。
虽然他贵为天之骄子,不过他丝毫没有贵气,他以谦卑的态度、苦干实干的精神,跟着前辈努力学习,希望能尽快替老父亲分忧解劳。
在工作两年后,在春暖花开的三月天,在他二十七岁的这一年,他的父亲一声令下公告所有员工知晓,直接将总经理的位置传给他,自己则担任起董事长之位。
就像古代的帝位,都是采用继承制。
不用开董事会,也不用开股东会,高家的股权占百分之八十,另外小小的百分之二十则是其它亲戚持有。
就在高祖恩接任总经理的这一天,晴空万里、温度宜人,这是个好兆头──连天气都这么配合高祖恩的就职。
一大早的八点三十分,他的车子准时开进工厂,警卫对他鞠躬敬礼,并且高喊总经理早,而他也回以亲切的笑意。
从今天开始,他拥有这个职称,一切都将不一样,他的肩膀要扛起更重大的责任;要如何让老企业有新的里程碑,他不能辜负父母亲的期待,更不能让公司的员工失望。
他的车停进厂区前的停车场,才走下驾驶座,一阵鞭炮声突兀的在宽阔的空间响起。
砰砰砰,火光四射、屑纸乱飞,一阵烟雾茫茫,他还弄不清楚状况,就听到那高亢又欢愉的女性嗓音──
“让我们欢迎高总经理祖恩今天正式走马上任,请大家掌声鼓励。”
热烈的掌声响起,十几名员工就站在大门口,摆出欢迎的阵仗,带头的就是那个拿着麦克风的女人。
斑祖恩看着眼前的阵仗,额上不禁冒出三条黑线。
他的心里气怒,眼眸仍是弯弯的,唇角仍然微扬,他一步步往前走,朝那笑容灿烂的女人前进。
这时,一串鞭炮无预警的在他的脚边爆起!
他不是个胆小之人,但是被突然轰炸,让他连退三步;等到鞭炮声停止,白茫茫的烟雾稍微散去,一张小脸在他面前放大,同时发出尖叫声。
“啊──”
他露出迷人的笑意,眼里却带着寒意。“你到底是在干什么?”
“特助,不……不是,我喊错了……应该是总经理,我……对不起……我不是故意……你的裤子……我……”
斑祖恩随着眼前女人慌乱的眼神、愧疚的表情,低头看着自己的裤脚──为了今天的上任,他穿着全新手工裁制的笔挺西装,可此刻,他的裤管位于小腿处,居然被鞭炮烧出一个大洞。
一向高EQ、好脾气的他,终于忍不住跳脚,要跳走那股灼伤的痛,也要跳走那鞭炮燃烧的余烬。
他唇上带笑,却是忿忿低吼,“江·千·兰!”
***
升威企业的同仁,上上下下都知道江千兰这号人物,她之所以这么出名,不是因为她在工作上的成就,也不是因为她是倾国倾城的大美女,更不是因为她有傲人的身家背景,而是因为她对于高祖恩的崇拜──
她对高祖恩的迷恋是明着来的,完全不闪、不躲,她把他当成是电影明星般在崇拜。
她都已经二十九岁了,心智却仍然停留在十七岁──
只要是高祖恩对全公司发布的e-mail,她全都打印成册;偶尔财经杂志报导这位第三代接班人,她也会狂热的将杂志买下;她甚至连他从小学到高中的毕业纪念册,都有办法弄到手。
还有,她会把握公司举办的所有活动,像是尾牙、运动会、年度旅行等,想尽办法挤在一群人之中与他合照。
虽然她只是当壁花般的缩在最边边的角落,她还是将有他和她的照片放在计算机桌布上,时不时要看上一眼,在内心深处膜拜他的俊美帅气。
虽然她每次看见高祖恩,都会像那十七岁的怀春少女,对着他闪出充满爱心的眼神,不过她也懂得自动转弯,远远的回避他所散发出来的万丈光芒。
想象那个画面,假若不是在公司,而是在大型的演唱会场地,她一定会摇着荧光棒,发出尖锐的口哨声,然后再高喊──
斑祖恩,我爱你!斑祖恩,我爱你!热情表达她这位粉丝对超级偶像的迷恋。
所以,江千兰只是崇拜,她还没胆做出骚扰高祖恩的事,就算在公事上跟他有所接触,她也只会被他浑身所发出的魅力而被电得吱吱叫,变得又傻又笨,脑袋完全放空。
她在升威企业担任助理秘书的工作,说好听是助理秘书,其实就是秘书的助理,也就是小妹兼打杂;虽然她隶属于总经理室,但她平常都只龟缩在小小的座位里。
之前两年,高祖恩在当特助期间,为了熟悉各部门运作,他四处都当作是办公室──也就是到各部门轮调,最远曾在大陆深圳厂区待了四个月才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