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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颜散流年(上) 第2页

作者:淇奥

他很高,大概超过一百八十厘米,因为业务一直很忙,所以他消瘦了不少,但是整个人依然玉树临风,最近他常在各处票点来回跑,所以他并不像其他人那样穿着工整的套装,而是衬衫配牛仔,却依旧风流倜傥,可见本钱很好。

但是她却还是喜欢他穿套装的样子,白色衬衫黑色西装,领子外翻出来,有时候随着他的动作袖子也会露出来白白的一截,越发衬得他的腕骨纤细分明,手指修长,有种纤纤少年的感觉。

他的头发极软极垂,感觉就像是《灌篮高手》里的流川枫那样,阳光下看过去仿佛微微泛蓝,就像现在。

此刻他看着她,脸上微微带笑,深邃狭长的丹凤眼里也带上了半分笑意,“早,今天忙不忙?”

“还好。”阮秋笛看着竭力装出没事人一样的同事,含笑开口做代表回答。

“那就好。”齐东阳点了点头就要往自己的位子走,走了两步却又停了下来,准确无误地点名,“宁榕,昨天的账对好了吗?”

“好了。”在他面前,宁榕一如从前,不敢多说半句话。

他又点了下头,抬脚朝经理室走去,全然没留意身后的众人长长吁出了一口气。

“真是的,他干吗一大早就跑过来吓人嘛。”齐东阳的身影刚没入经理室,外面的丫头们又疯了起来。

“知道什么叫威严了吧,小丫头们,”阮秋笛又好笑又好气,“平常在我跟前就嘻嘻哈哈,看到他就怕成这个样子,一个一个跟闷嘴葫芦似的。”

“难得阮姐你不怕他,你以为谁都和你一样吗?”说话的女孩子吐了下舌头做了个鬼脸。

“谁说我不怕他?”阮秋笛三分是真三分是假地笑着开口,“难道你们不知道吗?他是我曾经的初恋情人,但是我们受到双方家庭的阻力没办法在一起,后来我因为意外被毁容了,然后整容成现在的样子,所以你们别看我不怕他,其实我心里怕得要死呢,生怕他认出我来,又怕他认不出我来。”

她说完就笑吟吟地看着众人等候反应,结果众人沉寂了半秒后爆发出异口同声的唾弃之音:“切!阮姐,我们早就不看言情小说好多年了。”

“你编的故事太老套了。”有人打击她。

阮秋笛故意做出难过的样子,“真的有那么老套吗?”

“是啊。”众人一起点头,随即爆发出一阵笑声,清脆若铜铃敲击。

阮秋笛也跟着她们微笑,目光轻掠过经理室的方向。

半是黯然,半是神伤。

谁说她不怕他来着,记得一开始在公司见到他的时候,她亦是怕得要死,恨不能躲得远远的避开他。

她还记得那天下着雨,两年前的二月天气,天气犹凉。

因为头天跟要去面试的公司已经约好,所以她起了个大早,看一眼外面天气,依旧下着雨,看样子是一夜都没停,天色昏黄,不似早晨倒像下午。

再看一眼自己,因为失眠的原因面色不太好,所以她干脆找了身颜色鲜亮的衣服来穿,再看一眼镜子,发现精神果然看起来好很多,这才满意地出了门。

只是没想到到地方了却出了意外。

她素来没有方向感,到了地方只觉得车来车往的让人发慌,在站台前左右顾盼了半晌,按照自己选定的方向走过去,结果找了半天却根本没发现约她来面试的那家公司的踪影,当时看着时间慢慢流逝,她急到不行,只好打电话求助,最后甚至拦了辆出租车把她直接带到公司,绕了一圈之后才发现,她离那家公司也不过两百米的距离,真真无愧她“路痴”的称号。

下了车就看到接待她的人站在一棵光有枝没有叶的玉兰树下等她,她看着那人尴尬地笑,那人也跟着笑,“没关系的,我们公司的确很难找,好多人都会跑错地方,因为这个站有两个站台。”

原来如此,她恍然大悟,怪不得开始这人坚持要她坐什么什么车过来,结果她因为赶不上车便换了另一辆,这才造成这次的乌龙事件。

“快点进去吧,我们经理也在,”那人回头嘱咐她跟上来,“简历多带了一份没有?”

她点了点头,跟那人一起上了三楼。

现在她还记得那个时候公司开初是和电信合作的,所以里面很是安静,她小心翼翼地跟着那人朝会议室走,只觉得耳中不停地有什么东西在轰鸣,直到那人伸手推开了会议室的门,回过头来喊她:“进来吧。”

她的心突然一下子跳得无比猛烈,仿佛即将面对的是不可推测的未来,微微定了定神,她才慢慢走了进去。

会议室安静了半秒,当然不是因为她惊艳全场,只是因为有个冷冷淡淡的声音开口道:“怎么这么晚?”

她脸上猛地一热,随即微微抬眸看过去,神色像极仓皇的小兽,一有风吹草动,宁愿自伤也要逃开的样子。

那时候说话的便是齐东阳了。

眉目俊美,面色严整,带着三分咄咄的气势,让人不由自主地仰视。

她猝不及防,张口结舌地看着那坐在一堆人里依然出彩的男子,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话。

他微皱着眉,只略略扫了她一眼,目光就移了开去。

后来据他说,他那时皱眉倒不是因为她迟到,而是因为她那身衣服颜色太过刺眼。

但是她却不知道为何对他便起了一份畏惧的心思,好在后来混得熟了,才慢慢改了过来。

所以说起来,她那时候,亦是怕他的。

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她开始慢慢和他熟悉起来的呢?

齐东阳的朋友很多,三教九流什么都有,有很多时候见了面才知道,朋友的朋友亦是自己在另一个场所交到的朋友。

城市就那么大一点,人际关系兜来转去,总有产生交集的时候。

堡作总是很忙,总部催得又紧,白天见不到他人,到晚上下了班,朋友圈子里的人想起他来便喊一声,他有时间就会过去,没时间就算了,结果久了倒是给他惯出了下班之后泡吧的习惯,这习惯说好不好,说坏也不坏,好在他也只是随便喝两杯,到时间了就回家走人。

夜生活,他并不是特别喜欢。

泡吧,也只是排遣寂寞和压力的一种方式而已,不然常常失眠的他只好睁大眼睛在黑暗中折腾良久直到很晚才能入睡。

“白天总是训练,好累却没办法休息,不小心走神了就会摔跤,到了夜里,常常疼得睡不着觉。”很久很久以前,有个女孩跟他这样说。

那个时候他有多大,十五岁还是十六岁?

她更小,比他小了一岁多。

苍白的肤色,如画的眉眼,身材单薄瘦削,除了这些,他的记忆中她还有一双很美的手。

她那个时候练习花样滑冰。

双人滑。

所以那个时候他蛮羡慕她的“拉手”,也因此他总是在见她的时候拉着她的手,仿佛这样就可以弥补她的手需要给别人拉的遗憾。

她的手很干燥,微凉,握起来很舒服。

他那个时候不知道为什么会那么开心,看着她的时候,总是在笑。

第一次拉住她的手,她面色绯红,扭捏尴尬了半天,手在他的手中颤了好半天,他却佯做不知,和她没话找话说东拉西扯,直到她反握住他的手。

她的私人时间总是很少,所以那个时候他们都很珍惜那一段她从训练场回家的时光。

慢慢地走,尽可能地拖时间,尽可能地放慢脚程。

现在想起来,那种感觉依然会幸福地冲击着他的四肢,让他沉沦,至死方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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