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
或许,你很难相信——
人的身上有三盏无形的灯,头上一盏,左肩一盏,右肩一盏。
每当夜深人静,四周一片漆黑,你听着自己的脚步声,一个人走在狭窄的小巷里,或是长长的楼道间,这个时候,心中就会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有时会感觉到自己身后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悄悄尾随,可能是错觉,你不必理会。即使听到自己背后真的有奇怪的声音,也千万不要回头去看。
你一旦停下前行的脚步,回过头去,身上的三盏“灯”就会同时熄灭。黑暗中,一些不该被看到的东西就会赫然出现在你眼前,最不可能发生的事,也会在那瞬间发生——
第1章(1)
“马上结婚吧,臭小子!”
命令式的吼声回荡在四处散发着清洁球熏香的房间里。
扁洁发亮的瓷砖板壁旁,自动热能感应式水龙头一排排地陈列着。水槽对面是高档进口板材区隔开的一个个厢式小房间。透过一溜儿敞开的木门,可以清楚地看到每个小房间里都摆放着一个极其醒目的精瓷旋冲式——坐便器!
这里是男厕。
现在是“白色”情人节下午的十三点十三分又十三秒。
不恰当的地点,不恰当的时间,正在发生的也是一件极度荒唐的事件——
一位身穿黑色风衣、脸上架了一副夸张的大墨镜、个子矮矮胖胖,活月兑月兑是把《无间道》前传里那个黑帮老大的架势、派头copy下来的中年男子,怀抱一大捧蓝色妖姬,面向男厕里唯一一扇紧闭的小木门,正在冲门里入厕的一位男同胞展开着密集型的求婚攻势。
“臭小子,你耳朵聋了?我说了那么多句‘结婚结婚结婚结婚……你赶紧结婚吧’,为什么还不答应?”
紧闭的小木门里头的人静默了足足十分钟,终于隔着门板传出一句:“大叔,你到底是谁?我结不结婚干你屁事?”
只不过来厕所方便一下,居然就有一个莫名其妙的大叔急巴巴地追进来向他求婚,真够让人憋火的。
“臭小子,结婚虽然是爱情的坟墓,但是如果不结婚,爱情就死无葬身之地!这个道理,你明不明白?”
大叔的话构得上经典版本,不过,问题在于——
“大叔能帮我生小孩吗?”
这年头公鸡能下蛋,要是男人也能生孩子,那可真个活见鬼了!
一阵尴尬的沉默过后,“咚”的一声,黑帮大叔脚上那双昂贵的意大利进口皮鞋在门板上踹下了一枚粗鲁的鞋印。
“臭小子,不要搞错对象,想和你结婚的是我女儿!”
女儿想嫁人,老子来求婚,这年头在家当爸的不容易,既要孝敬老祖宗,又要顺从小祖宗,一刻也不得闲哪!
“你女儿?”门里的人沉吟着问,“是安琪?”
“不对。”
“娜娜?”
“不是。”
“艾倩?”
“错!”
“那么……凯瑟琳?”
“臭小子,连洋妞你也泡?”后生可畏!大叔的老腿是跟不上如今的国际化流行趋势了。
“听好咯,我女儿叫雪小禅。”
“禅?”那是什么玩意,“没印象。”
“怎么会没印象?我女儿是你同系的学妹,长得很漂亮的!毕子脸、樱桃小嘴……”
黑帮大叔赶紧从皮夹里掏出一张古典型长发美女的照片,往门缝底下塞。
照片很快被推了出来。
“大叔,我比较喜欢厚嘴唇,笑起来咧着满口白牙,看上去比较性感的女生。”
“臭小子,娶回家当老婆的女人当然要长得‘安全’一点,太性感了,万一老公罩不住,往后的日子会很辛苦的。”
老一辈的经验,年轻人可得好好琢磨琢磨。
“大叔是在清仓大甩卖吗?我还没有验货就得买单,这也太亏了吧?”
他什么都能吃,就是不能吃亏。
“臭小子,我女儿现在害了相思,整个人都瘦了!”当爸的那叫一个心疼,“昨天我翻了女儿的日记,才知道她在暗恋一个叫单艋的男生。我问你,你是不是叫单艋?”
“……是。”无奈的回答。
“那你就赶紧和我女儿结婚吧!”
从小到大,只要是女儿喜欢的东西,老爸都会千方百计满足女儿的需求,无一例外!
“大叔,暗恋我的人多得去了,依照次序,你女儿还得到后面排队去。”
这个叫单艋的男生口气“襥”得很。
“小子,只要你点个头,我马上给你一张面额一百万的支票,当作咱们翁婿的见面礼。”
瞧瞧,这就是文明社会人类的“进化论”,古时候的孝子那个珍稀程度都快赶上藏羚羊了,可是现如今,满大街都是孝子——奉上银子,孝顺子女,简称“孝子”。
“一百万?大叔是开银行的还是吹牛皮的?”
这小子,不给点饵料,还真不肯上钩。
黑帮大叔二话不说,立刻从上衣口袋掏出一本盖有某某私企印章的支票,拧开钢笔帽,刷刷刷,爽快地在一个阿拉伯数字后面画了六个零,举到门板顶端晃一晃,“小子,看清楚,这是货真价实的银行支票,一百万!接着!”
把昂贵的饵料往门里头一丢,就等着鱼儿主动跳到他手心里。
门里面的人又静默了几分钟,哗啦啦的冲水声响起,紧闭的小木门“砰”的一声被人从里头踹开了。
候在门外的大叔猝不及防被弹开的门板撞个正着,墨镜左右两块镜片“啪嗒”落到地上成了一堆碎渣,四四方方的镜框里顿时露出两只瞪圆了的眼睛,发直的目光忠诚地表达了主人惊愕的情绪——
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门里出来的是个正常人?
瞧瞧——
金灿灿的谷穗长到了后脑勺(大叔不知道那是贝克汉姆的发型);一张足以媲美《双节棍》中那个说唱派小子的年轻神气的脸上闪着点点光芒,耀花了人眼(大叔不知道那是钻石鼻钉);两片嘴唇“吧唧吧唧”地嚼动着(大叔知道那里面含了口香糖),唇角习惯性地歪挂着一分嘲弄人的坏笑。
再瞧瞧这小子的穿着打扮——
黑色皮质马甲“V”字形的领口露着性感的锁骨,马甲背面还印着一只竖起中指做了一个“SHIT”手势的手。七分长的黑色紧身皮裤,偏偏穿了十几个碍眼的小洞,上面挂着银质链式小饰品,窄臀上那蜂窝似的裤洞更是夸张,洞眼上连了一串串金属片,铛铛作响,本该系在裤腰上的银链皮带却被圈在了一只膝盖上。
一双锃亮的高统皮靴,夸张的靴帮把1米76的身高一下子拔高到了1米80,大叔不得不抬头仰望这个据说只有二十二岁的高等私立学府的超级酷男。
看清了准女婿的样貌,大叔心里那个郁闷哪——自家女儿是不是脑袋晕菜了?居然看上这么一个古里古怪的小子,活月兑月兑是个现代版的弗兰肯斯坦的怪人,摆在这里真是浪费了现实版的反面教材,倒不如摆到广场纪念碑下,让民众好好欣赏一下新新人类到底长啥模样。
“大叔,现在是什么年代了,你还学上海滩的老大穿什么风衣,土毙了!”新新人类抬高下巴,眼睛斜瞅下去,也在打量大叔,“大叔看起来似乎很有钱哦!”瞧瞧那“地中海”和“啤酒肚”,十之八九是私企老总。
大叔脑门上冒了一粒冷汗,这小子不但态度嚣张,洞察力也是惊人的,一猜一个准儿。
“拿来。”
新新人类把手一伸。
“干、干、干什么?”
大叔赶紧护住上衣口袋。
单艋伸长双臂往墙上一撑,把矮矮的大叔堵在墙角,“你女儿的手机号码,快拿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