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阳光明媚的早晨,这篇文终于完成了。
其实这个故事情节什么的早就想好了,只等落实,打出字来,可是落在我这个不良作者的手里,生生推迟了这么一百八十多天。
历时近半年时间……原因无他,懒病发作。
最近,我在想要不要在床头上贴个懒字。
在好友Q群里,我成了这个字的代名词。某某人说忽然变懒了,就一定会再加上一句:被你传染的TT(哭)我们是物以类聚好不好,不要全推到我身上啊。
以前曾经写过元铮的两个好朋友,秦行云和宫泽逸,当时还以为会把他压箱底的。结果在个没预料的深夜,他忽然蹦了出来——就是你了。
做人要有始有终的,不是吗?
不管怎样,总算完成,给那三剑客一个交代了。
我最喜欢的元铮,会幸福的。
楔子
是谁说过,爱是突然来临的?
或许吧。
只是,经历的次数多了,再也没有初时的期待。
“……亲爱的,怎么还没到?我们不是约5点钟吗,现在已经4点50了,可我连你的影子还没看到呢。”电话那头传来令人鸡皮疙瘩掉落地的撒娇声。
怎么以前没发现她的声音这么腻人?
才认识两天就叫“亲爱的”?
元铮下意识地将手机移开看了一眼,不紧不慢地道:“我今天去不了了,你自己找节目吧。”
“为什么?!”
“我的耳朵……”忽然提高的尖叫令他的听觉消失了瞬间。
“生病了……亲爱的,改天再约你,拜。”
按下挂机键,元铮气馁地将手机扔到旁边的床上,然后起身第N次看了眼挂在斜对面墙上的穿衣镜——
原本令他引以为傲的帅脸上,那时常放着超伏特电压的左眼此时异常清晰地印着拳头大的一块青。
“这就是你泡太多妹妹的报应。”
如果让好友秦行云知道了,一定会用极为正常极为平淡极为漫不经心的口气说这句话,他想。
而此时,他大概应该为自己还能如此幽默而鼓掌。
不过,如果真的因为他抢了别人的女人而挨顿打也多少说得过去,他不过是问个路,就被那个花痴给缠住,因此和突然领了一帮人出来“抓奸”的小混混们大打了一场,连个解释奸夫不是他的机会都没有……虽然打得蛮爽的,可是,他的脸……
叹了口气,元铮重重地躺回床上,看来,今天要休息了。不只今天,三五天之内他是不可能出去见人了。
“死了都要爱,不淋漓尽致不痛快……”被秦行云嘲笑了一个星期的手机音乐又响了起来。
欧阳日光——看着手机上显示的名字,他愣住了。
这位校花大人不是在一个月前不明原因地和他分手了吗?这时候给他打电话?
“元铮?”声音还是那么温柔。
元铮也极尽温柔之能事,“是我,日光,有事找我?”
“我想见你。”
“……”
“不方便?”
元铮咧嘴,“也不是不方便。你叫我,我怎么都会去的……等我十分钟,我马上到,OK?”
“好。”
不到两分钟,元铮戴上超大的墨镜火速飞出房门,正换鞋的时间,客厅的门被推开,是位看上去三十来岁的美丽妇人,一身淡蓝色的职业装,乌黑的秀发在脑后绑成一个髻,高贵而优雅。
熬人怔了一下,“要出去?”
只是,她怔住的原因不是他要出去,而是这个时候他竟在家。
“晚上有约,不回来吃饭了,拜,老太婆!”
“喂!”来不及抓住飞跑出去的元铮,妇人气得叉腰,“说过多少次不许喊你妈老太婆,这死孩子,等你回来再跟你算账!”
手指扭得咔咔作响,“看来,我的教育的确出了问题。”
第1章(1)
“……所以,你就成了这副德性?”
就算是午餐也不忘捧着印有紧急文件埋首苦读的秦行云终于第一次将注意力全部集中在好友身上——黑漆的大墨镜,左手腕缠着厚厚的纱布,虽然看起来有些狼狈,对于女性来讲却又隐隐透着一股危险勿近的诱惑——从他们进入餐厅,就不断有关注的目光投过来可以看得出来。
“我早说过,滥交的你,迟早会有报应的。”只是,没想到这么快。
“拜托,我老早就说过了,好不好?”元铮几乎发狂,“我根本对那个花痴样的女人没兴趣,真的只是问路啊!谁知道她男友神经病似的,打完一架还不算完,居然在街上偶然遇到又勾来一帮小子接着打!”
谁能想到出去约个会也会遇到被人举刀追着砍的状况!只是,该死的,和欧阳日光的约会也因此泡了汤。
秦行云耸肩,斯文俊秀的脸上浮现淡淡的笑意。“原来这就是你消失了三天的原因。”
“如果可以,我还想再久一点才出来的。”元铮愤愤地吃进一口炒饭,大嚼特嚼,化悲愤为食欲。
这副样子要他怎么见人?手上的伤不说,总能找个借口遮过去的,但眼睛那么大一块的淤青被看到了,岂不是有损他英俊潇洒的形象?只是,原本要猫在家里一个星期的计划被突发性更年期症状的老妈的唠叨破坏,迫使他提早出关。
不过,究竟是什么使自认走在时代尖端的老妈忽然转性热衷起大谈教育问题,他还是百思不得其解。
“为祸人间。”
秦行云为他的复出下了评语,然后埋首在手上的文件里。
“什么为祸人间啊,你都不知道被十个臭男人围攻的我有多么的凄惨。”元铮欲哭无泪,“虽然把他们痛扁了一顿,可我也因此挂了彩啊。”说着,举起层层包袱,纱布上面还有美女护士留着电话号码的手臂,“因为这,昨天早就联系好的走秀都只能推掉,害我少赚了不少!”话说,这次的走秀是规模相对来讲比较大的,钱也很高,他的损失不小哩。
“还记得我跟你提过的那款新型摩托吗,真想马上骑回家……你听我讲话好不好?”
“我在听。”
“你连眼皮都没抬一下。”感觉他是一个人在唱独角戏。
“我听不听,和我的眼皮应该没关系。”
“……”
自从和校篮球队的主力队员夏滢恋爱,他似乎就成了准岳父的好劳力,公司大小事都经他手处理,“你那位呢?怎么不见?”这对双面胶很少见他们不是粘在一起的。
“欧阳日光要出国,夏滢最近都在陪她。”
元铮愣了一下,“她要出国?”
“嗯。”秦行云轻描淡写地应声,看也不看他一眼。
她要出国,那么那天的电话是想告诉他这件事吗?
心里突然一阵失落,“她真的要出国了……”
“似乎是真的。”秦行云终于抬起眼皮,“如果是真的喜欢她,就不要装作不在意了。”
他并不确定好友是不是真的对欧阳日光动了真心,但元铮对她与其他女生是明显的不一样,那不经意的温柔神情,是即使作为多年的好友也不常见的。
所以,他是动了真心吗?
……恐怕只有他自己知道,还是,连他本人也并未理清头绪?
“元铮?”
元铮将盘中剩下的炒饭满满地堆进口中,半天,才抬起被墨镜遮住的半张脸,含糊不清地说:“这家的炒饭……还真难吃。”
他应该去问候一声吧,不管怎么说,他们都曾经是一对恋人。
恋人,很美好的称呼。
交往过很多女生,可是能令他与这个词联想起来的,只有她一个。
他们是曾有过很美好的回忆,无论是夕阳下的散步,图书馆安静的相偕而坐,还是午夜载她与人赛车,在他来讲,都是愉快的回忆。只是,或许真的只是对他的愉快回忆,而她——她是怎么想的,他不知道。在当时,他以为她也与他有着相同的感觉,可是却在他们相处整一个月的那天,她提出了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