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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清清的爱情位子 第17页

作者:长谷薰

清清的信变成了细细长长的纸片,和其他不重要的文件一起安静地躺在纸屑篓里。

我走出书房,妻正在客厅扫地。

我忽然之间不知道该对妻说些什么,然后定到厨房倒了杯水,又走回书房。

我知道接下来,妻会再用纸拖把将地上的毛发和灰尘擦一次,还有茶几柜子匠下的细缝,她也会用纸拖把,伸进去擦一次。然后再提著水桶,用湿抹布把地上抹干净,她说用拖把擦地板是擦不干净的。

但是地板擦那么干净做什么?家里一尘不染要做什么?

我在书房里踱步。我们难道要这样过一辈子吗?

我疟出书房,看见妻正跪在地上,用湿抹布擦著地板。

这个丰动地把地板擦干净的女人是我的妻。

我忽然觉得悲伤!我疟过去捉住妻的手,厉声地说:“不要再擦了。”

我有外遇了你知道吗?你还在擦什么地板?她今天走了,我决定回到你的身边,因为我知道我还是爱你的。结婚的那天,我说我会照顾你一辈子,那时的我是真心真意的想和你白头偕老,怎知道婚姻不过几年,却成了这个样子?

“我就快擦好了,你在干么?”她诧异地看著我,“怎么了,你刚才哭过?”

“你坐下。”

妻大概看见我的神色有异,顺从地在沙发上坐下,她平时是不会轻易地把做到一半的家事停下来的。

“我们很久没有聊一聊了。”

“你工作很忙。”

“而你总是在做家事。我有时候觉得你关心地板比关心我还多。”

妻的眼睛泛红,“你怎么这么想?这是我爱你的方式,我想给你一个舒适的家,我想尽一个妻子应尽的义务。”

“我希望有个可以陪我说话、听我说话的人,这此家里一尘下染还要重要。”

“我……”

“我们聊一聊,像从前一样,天南地北的聊,不谈工作,不谈孩子,就聊我们自己。”

“好。”

我们对望了一眼,却静默了好一会,不知从何开始。

“琴珊她……”

“不谈孩子。”

“对,不谈孩子。”

我们对望了一眼笑一笑,低下头来看著地板,许久。

因为太久没有开口,冷清变成了我们的语言,“我们以前有说不完的话。”妻忽然笑了。

“对,聊到半夜,还握著电话不放。”

“有一次你还聊到睡著。”

“因为很困了,可是又想听你的声音,舍不得挂掉电话,我自己什么时候睡著的,我都不知道。第二天醒来,手里还握著电话。”

妻看了我一眼,她的眼神像从前,我知道以后我们会不一样的。

我终于明白婚姻的路上,有好多事是要跌倒后才知道该怎么站起来,我们都在这条路上,莽莽撞撞地学习。

晚上妻讲著故事哄著琴珊和擎文入睡。

到了半夜,我依然翻来覆去睡下著,我走到小孩房,轻轻推开房门。

妻睡得正熟,琴珊的手还抱著她。

我轻轻移开琴珊的手,抱起了妻,她张开惺忪的眼。

“你在干么?先放我下来。”

她从我的怀抱中眺下来,把琴珊的手放进被子,又把擎文的棉被拉高了点。

这和我想像中的不一样,我本来打算抱起妻,悄悄地走回主卧房,把她放到床上,然后把她吻醒。

幻想和现实总是有一段差距。

“他们如果半夜醒了,看不到我会哭。”妻压低著声音。

“他们已经上幼稚园了。”

“幼稚园还很小,再过一段时问,等他们大一点。”

“他们有一天会长大,那时候我们已经老去。”

妻转过来看我,她的眼睛里忽然有了泪水。

“你不是要抱我吗?”

我忽然醒过来,幻想和现实是有一段差距,但又有什么关系!

我把她抱到了床上,钻进被窝里,两个人的棉被比一个人的温暖。

我们未来的路还很长,就从同床共眠开始。

我把心里的某个角落,留给曾经错爱的人。

从此我把我的一辈子,留在妻的身旁,即使在过程中有波折、无奈、误解,也不离不弃。

迈入可怕的新的一天。

今天是大日子,有三件重要的大事。

第一件大事:今天是期末考的最后一天。

第二件大事:芷婷留言说要跟我分手,约在下午。她真是贴,再怎样也应该等我考完期末考再告诉我,现在我哪有心情读书呢?

第三件大事:晚上,要和网友“白文鸟”见面。

通信半年的“白文鸟”要约我见面,居然在女朋友要跟我分手的同一天,当初要是知道芷婷今天要和我分手,就不会答应跟“白文鸟”在今天见面了。我一定要改时间!

“白文鸟”还是不在线上,她说她一向十二点就会上床睡觉,看来没希望另约时间了。

如果见面,不知道你会是什么样的人?那时她是这么说的。

好啊!那就见面吧!于是我就爽快地答应了。

我平时不是这么爽快的人。

芷婷应该还没睡,打电话给她,手机关机,电话没人接,她一定是把电话线拔掉,她老是这样,不想接我电话时就这样。

她怎么会想跟我分手呢?

我努力的回想,我最近没做什么事惹她下高兴,真是奇怪。

真的搞不清楚,会不会她只是闹脾气?

用冷水洗把脸,“行政法”还没看完,我痛恨“行政法”。用眼睛盯著它,希望眼睛可以变成扫瞄机,直接把法条扫瞄进大脑。

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二条第一项规定:法规命令之订定,除由行政机关自行草拟外,并得由人民或团体提议为之。

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二条第一项规定:应以书面叙明法规命令订定之目的、依据及理由。

行政程序法第一五三条规定……

手机忽然响起,是阿盛。

“你三更半夜打电话给我干么?”

“是你叫我四点半打电话给你的,你说你一定会睡著,要把你叫醒。”

“喔,我现在醒了。”我揉揉眼睛,我真的睡著了。“那谢谢了,我挂电话了。明天见,喔不,早上见。”

“喂,你晚上真的要和‘白文鸟’见面?”

“对啦!”

“她三十五岁耶,你和三十五岁的网友见面干什么?你是下是法条背太多,脑筋打结了?”

“你才脑筋打结呢!平时幼稚的小女生,遇到的还下够多吗?”说这

句话时,我忘记我自己也跟他们差不多幼稚,而芷婷也是。

“老不老没关系,重要的是不能太丑。我教你,你先躲在柱子后面,然后偷看她长什么样子,如果是‘恐龙’的话,就立刻‘落跑’。”

“回去看你自己的书啦!”

“别说我没教你喔!”

我挂完电话,才真正清醒。

“白文鸟”三十五岁,我二十一岁,这样听起来真的有些怪。女大男小,就是不太顺耳。

如果我三十五,她二十一岁,这样听起来就好多了。

其实谁三十五岁,谁二十一岁,并不非常重要。

重要的是她在交友网站上的名字叫“白文鸟”,而我喜欢这个名字。

我把课本阖起来,伸了个懒腰。

反正已经天亮了,也不必睡了。打开电脑,进入交友网站,Key上“白文鸟”的昵称。

心情留言有178篇,回覆指数:90%,我想她依然寂寞。

我把滑鼠栘到第89篇留言——

天气逐渐炎热起来,早晨一起床,推开窗户,深吸一口气:空气中有些许初夏的气味。

我看了放在窗口旁的鸟笼,“白白’横躺在鸟笼中,一动也不动,雪白的羽毛没有一丝光泽。

我看了许久后,明白它已经死了,却还不想承认这个事实。

“羽羽’似乎和我心情相同,它拍打著翅膀,用嘴啄著“白白”的身体,发出了几声怪叫,“白白’依然一动也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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