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跑。”那个声音听起来好像在喊抓贼一般。
于是我跑得更快。
“不要跑。”
我回头一看,那人只是喊著,完全没有追来的意思。
第二天的报纸综艺版的头条,斗大的字写著:“疯狂Fans偷走马茵茵海报”。
完全没有人提及大哥一事。
原来人是如此健忘。
我活著,活著便是一切。
这竟是我胜过哥的唯一一件事。大哥走了后的一个月,清清突然对我说了这么一句话:“陪我喝杯酒吧!”
我们在酒馆里,两个人默默地各自饮著酒,怀著同样的悲伤。
我望著清清,极力地想把她从悲伤拯救出来。
可是我只感到自己的无能为力。
我甚至幻想死的人是我,清清的悲伤也是我。
如果不是因为死亡才拉进我们之间的距离,那该是多么美好的一件事。
在浓浓的酒精、与浓浓的哀伤当中,我竟然记起了一个酒的广告。
酒的广告内容,在我脑海中渲开:
一个男人坐在吧台边的高脚椅上,旁边坐著一个穿套装的女人,男人手中拿著一瓶白色的瓶装酒,瓶上红色的字标著酒名。
男人喝了一口酒,醉眼迷蒙得看著身旁的女人,女人挑逗地看了他一眼,月兑下了她的外套,男人露出了兴奋又窃喜的眼神,又喝了一口酒,女人月兑下了贴身的洋装,男人更开心了,又喝了一大口酒,透过他的七分醉的双眼,女人的手正把黑色性感衬衣的肩带往下滑。
“啪”响亮的一个耳光。
“我知道你在幻想什么。”依然穿著套装,一件未月兑的的女人气呼呼地说。原来一切都是男人的幻想。
欧洲某个国家,好想是德国,又好像是比利时,不记得是那个国家,我总是不记得任何事情,不管重要还是不重要。总之,那个国家的汽车杂志做了一项调查,塞车的时候男人都在想些什么?结果第一名是性。
男人连塞车时都能想著性,所以我在酒吧里,面对一个伤心对我吐漏心事的女人,和自己痛失亲人的压力之下,作著逃避事实的幻想,也应该没什么不对。
我专心地想著解开清清衬衫上的钮扣,第一个钮扣、第二个钮扣、第三个钮扣。
可是我想到了死去的哥,他的身体变成灰紫色,眼睛炯炯有神地看著我。
此刻我并不想悼念大哥,我把他从我脑袋里抹去。
我从新专心想著解开衬衫上的钮扣。
扁线是刚刚好的昏暗,昏暗的足以引起人的遐思,又不至于有抱错人的窘境。
清清新月般水灵的眼睛,忽然变成了美晴狮子狗般呆呆可爱的眼睛。
昏暗下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如果那天我问美晴她喜不喜欢我,她的回答不知道会是什么?
我从洗手间回来之后,看见一个西装笔挺的男人正在跟清清搭讪。
最后清清抛下悲痛的我,随著那个男人离开。
后来的我一直在想:
那天在酒吧,当她靠在我肩膀上痛哭的时候,我应该抱住她的。
傍她男性的拥抱,然后我们会造爱。
或许这就是她找我来酒吧的目的。
可是我却没有,我什么也没有做。她一定是失望的吧?所以才跟那男人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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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在事情结束之后,才失望的搞清楚真相。
而比较好的情况是:事情结束了之后,还搞不清楚。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要搞清楚些什么?
其实,我好像从来没有了解过清清。
而且我怀疑我早就爱上了她。
不过对于任何人,那一点也不重要。
◎看清事实的真相,有时候不会使世界变得更美好,只不过是使自己更清醒一点而已。
而我也常常怀疑,我是不是真的看清过事实的真相。
第三个男人一夜
1美雪
我很清楚在左左右右摆荡不定的爱情游戏中,跑得快的人,通常能全身而退。
女人要的实在很多,而男人能给却真真有限。这不是推托之词,更非不负责任。我必须郑重声明,如果我能在有限的激情中,放送欢爱,又何须天长地久。
殊不知东西放久了会腐败,爱情放久了,想当然尔也会变味。况且女人常高估爱情的保存期限。
为了避免被腐味渗透,我必须跑得很快。
幸好我跑得快,不然那个…那个叫做…嗯!她到底叫什么名字?美玲?美珍?美惠?还是……美雯?名字那么普通,难怪我记不得。总而言之,当时如果跑的不够快,那个叫美什么的女人,大约已经用绳子栓著我的脖子,胜利地咆哮。
她,细细丹凤的眼,小巧的鼻子,小巧的嘴,配上大饼脸,绝非典型的美女,但这样的五官凑在一起却也一点也不难看。倒是十足的“东方”。
“你知道吗?我这种脸,是外国人的最爱?”她笑著说。声音很淡,却掩藏不住的得意语调。
她笑著。
她爱笑。
很少见女人这么爱笑的。
连娇喘时,都妖冶绚丽地笑著。
“呦,宝贝,我真喜欢听你的声音。”
“什么宝贝不宝贝的。”她发嗔眯著眼,钩成了两道弯弯的弧:“我叫Michelle。”
啊!Michelle,米雪儿。想起来了,美雪,她叫美雪。
美雪眯著眼抬著下巴的样子特别性感。不同于一般的女人。
台湾女生惯性地爱装可爱,不论几岁。好似愈幼稚,愈能得到宠爱。
法国女人则喜欢装成熟,沙宾娜说那是因为法国女人相信成熟性感的女人才能吸引住男人。那时我的头埋藏沙宾娜浅棕色的卷发和枕头之间,乍然听见卷舌音浓重的法式英语,听来也很吃力,不过大意是如此应该没错。
但美雪并不装可爱,她成熟性感的风韵,像沙宾娜。呢哝略带沙哑的声音,令人想身陷其中。虽然初见她时并不以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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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承认初见面时递名片给美雪,完全是个错误。
如果在递名片与和她上床之间,一定有一个错误的话,肯定递名片是个错。
罢开始时,并没有打算和她有任何的瓜葛。
你知道在那种场合,就是喜宴的那种场合,是催婚圣地,绝非挑情之处。
女人挨著坐在男友地身旁,嗲声地说著新娘子今天多美,多幸福。言外之意是:“你什么时候才要娶我?让我也幸福。”
至于调情,那就免了。放眼望去,不是男方亲友,就是女方亲友。除非想“一举成名”,否则谁会受得了流言缠身。
所以我便这么不设防地和她交换名片。
只是后来不知是她真的酒量太差,还是她自己把自己灌醉。
眼神迷蒙,似醉未醉。
“我头有点晕,好像喝醉了,不能开车,你载我一程?”她说。
“啊,我可能不顺路,这样吧,我送你去做计程车。”
“你还没问我住哪里?就说不顺路。”
是啊,这样表态还不明显吗?“那么你住哪里?”我也只好一问。
“我住木栅。”
“那真的不顺路,我住芦洲。”我说的是实话。
她似乎没站稳地全身贴在我身上。我可以感受到她的酥软的胸部随著呼吸在我的胸膛起伏。
喝醉酒的女人有撒野任性的权利,但她没有喝醉。
“顺路啊!”她的嘴靠近我的耳边,呼出咕浓的几个字:“绕一圈就顺了。”
我拉了一拉衬衫的衣领,拉松了领带。大约是酒精,一定是酒精。热气呼在我的耳根,欲火烧在心底,不,不,不在心底,比心底还要再低些,更低些,在两股之间窜烧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