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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以外的日子 第3页

作者:郭晏光

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若要用人类与生俱来的生理作为自己感情不忠实的借口是行不通的。人因为有爱怨憎恨,才有别于其它的生灵;也因为一生对感情的执着,才有别于动物单纯为繁衍后代的。如果说,爱情可以因为时移境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爱恋不同的对象,那我们谈什么天长地久?又凭什么高呼爱情的神圣与真情的不朽?”

说完,我坐了下来,全班静默无声。劳勃瑞福皱着眉,若有所思地盯着我瞧,一句话也不说。

我有点不安。钟声这时响了起来。

劳勃瑞福仍是一动也不动地保持着同样的姿态,全班开始交头接耳起来。好一会,大概五分钟吧!他才如梦初醒般,宣布下课。走出教室前,犹回头意味深长的看了我一眼。怪怪的!

他一离开教室,阿花就拥了上来:“哇噻!真不是盖的!唬得他一愣一愣的!”

小麦也回过身,兴奋得几乎是用叫的:“真精采!不过,没想到妳是这么个老古板,“真正的爱情只有一次”。我的天啊!”

我笑笑,不说话。任由她们怎么嘲笑、询问、央求,就是不说话。天知道我是怎么说出那一大篇话来的!当时想也没想就月兑口而出,现在倒有点后悔自己的莽撞。后悔也没用了,只是不知道劳勃瑞福心里会怎么想!

那一整天,拜“鸡婆”那票人所赐,高二各班都传颂我那篇“精采的名言”。她们是在等着看笑话,个个神情暧昧嘲弄。鸡婆那票人一向和我不和。其实彼此之间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过节,只是女孩子那股潜在的对于同性的反动,使得彼此相看不顺眼。她们既然不喜欢我,我自然不会无趣的自找麻烦。所以,和她们一向是楚河汉界,泾渭分明。

现在,她们有心拆我的台,好让我成为笑柄。我知道她们喜欢劳勃瑞福,大家都喜欢劳勃瑞福。阿花和小麦嘴里说讨厌,心里可不讨厌。就像银河里众所瞩目的大明星般,劳勃瑞福是女中千百双眼凝眸的灿星,女中上上下下的人,没有不为他着迷的。听说教护理的林丽梅老师,每次见到他都失了魂似的。即使现在米俊宽又冷又高贵的形象入主女中,也掩盖不了劳勃瑞福的光芒。

他们是不同典型的人。劳勃瑞福成熟、幽默,充满绅士的风度;米俊宽则冷漠、淡傲,一身闲适的冷淡。比较起来,劳勃瑞福更具成熟性感的魅力。

两人的身材、五官其实都不相上下,差别在那气质与态度而已。多数人,还是比较喜欢劳勃瑞福,包括我--我是说--欣赏。我不敢想太多,在我的直觉里,那样的男人容易令女人伤心--小说电影看太多了的后遗症就是如此了。

那么,这和她们扯我后腿又有什么关系?很简单,因为今天这番话,起码让劳勃瑞福平白注视了我五分钟。

劳勃瑞福是万人迷没错,可是他对每个人都淡淡的。他的淡,不同于米俊宽不近人情的冷淡,而是一种温柔婉转有礼的距离。难怪有多少被他笑容拒绝的人,就有多少愈为他痴迷的人。大家都在猜,他到底在挑剔什么?否则卅一岁的人了,成熟又有魅力,却连女朋友也不曾见他带过一个。

必于他的传说,众说纷纭。有的说他结婚又离婚了;有的说他有个小孩在乡下;有的说他以前曾被抛弃过,所以现在拒绝所有的女性;更荒谬的,说他正和某个明星同居在巢。说的绘声绘影,煞有其事,然而真象究竟如何,却是谁也不知。

至于米俊宽的传说就简单多了:廿八岁,未婚,刚从国外拿了学位回来,有个天仙般的未婚妻还在国外念书,之所以会在女中教书,完全是因为卖校长的面子暂时帮忙。据说两家交情匪浅,校长对他十分礼遇。

啧!这些传说,听得累死人了!

第六章

好不容易,连挤带扯的,才挤下这班绞肉酱似的公车。亏它还是Volvo制的,破铜烂铁一堆!冷气声、引擎声,收音机传出来的魔音声;汗味、发臭味、香精味--天啊!这是什么样的世界--一抬头,巷口处,张家母女可怕的身影正被夕阳曳得细细长长的。正盘算着该如何冲过重围时,来不及了,张妈妈高八度尖锐的嗓音正穿透空气刺进我的耳膜。

“阿欢啊!妳回来了!听我们小丽说--”

懊死!不等她说完,我飞快的跑过去,点个头,装作很急的样子,直奔回家。免不了还是碰上张亮丽似笑非笑,一点轻睨,又似是一点难堪的脸容。

张亮丽也真是可怜!有这样的母亲。大概有时也因为她母亲而觉得难堪吧?所以才会不要命的用功,反常的骄傲。我想,她对我没什么好感。我们常常上下学时在路口相遇,招呼也不打一个,各走各的路。

而我想,她也是少数几个不喜欢劳勃瑞福的人。有一回,班上同学谈论起劳勃瑞福时,我碰巧看到坐在不远处的她,露出一脸不屑的样子。往后几次上劳勃瑞福的历史课时,同学皆一副陶醉的模样,唯独她,冷冷傲傲的,笑也不笑。

张亮丽其实是清秀美丽的,但因为她的头脑好,所有的焦点都落在她的功课上,她的美丽也就给掩没了。妈咪有一次就说了:“张家两姊妹,姊姊看似健美亮丽,其实远不如妹妹优雅动人。”

妈咪以她独具的审美眼光透视一个人,绝对是错不了的。可惜那时我没有勇气问问妈咪对我的看法是怎样。我会是个美丽动人的女孩吗?

“九六、九七、九八……”数完了阶梯,正好爬到顶楼,到家了。妈咪真不该把房买在顶楼,那些楼梯老像噩梦似的,延伸至无边际的尽头。

我们是两年前才搬来这里的。在这之前,除了爹地刚死头几年,一直和外公外婆住在一起;妈咪受不了外婆一天到晚盯着她再找个“好人家”,就买了现在这个“家”,搬了过来。爷爷女乃女乃一直很疼爱妈咪这个媳妇,爹地死了,他们也只叹着爹地没那个福气,阵线倒是和外公外婆一致,老是偷偷问我,妈咪有没有什么比较“好”的“朋友”。我的回答总是很简单:不知道。

妈咪是一家规模宏大的服装公司经理,工作忙碌得常常比我还晚回家--应该说,夜色不墨透,绝对见不到她的归影。其实,爹地留给我们的,足够我们用好几辈子了。说起来,我们是有钱人家,爹地留的,还有爷爷那边的,可是妈咪硬是要外出工作,就像她硬是不肯再嫁一样。

难道妈咪心里还是那么恋眷着爹地吗?可是,她那些个一箩筐的男朋友--

我是不懂妈咪的。

门开了,妈咪在家,而且居然是在厨房里作饭。我闻到了饭菜香。

“妈咪!”我丢下书包,高声叫了一句。

妈咪正好端着菜从厨房走出来。我有点惊奇;是以,看见她端着菜时,并不迎上去。

等她在饭桌旁坐定了,我也坐下来,才问:“今天怎么那么早?”

妈咪微微一笑,不说话,帮我盛了一碗饭。

我的惊奇不是没有道理的。爹地死前,我记得家里有个阿姨帮忙做饭;住外公家时,也没见过妈咪进厨房一次,也不知道是谁在掌理家务的,反正肚子饿时便有饭吃就对了;搬到这里以后,我们家的伙食,九成九是外面各自解决,剩下的十分之一成是我做的。我很少、几乎从来不曾看见过妈咪做饭。而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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