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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洲国妖艳――川岛芳子 第23页

作者:李碧华

花季过去了。

夏天,日本开的是紫藤。

然后是漫山红叶,燃烧了好一阵,比什么花都好看。猴子有小病,放它山中跑,自己会得找草药吃。

终于天下着细雪。簌簌地飘落,大地轻染薄白,晚作“雪化妆”。

芳子全身赤果,浸浴在温泉中。

泉水烫人,雪花洒下,马上被吞噬了,犹顽强地不肯稍雾。

芳子低头望着自己不堪的。

她最近瘦了,骨头很明显,却没到戳出皮肤的地步。

皮肤仍然白哲,不过女人的双手骗不了人,更骗不了自己,手背上青色的脉络,看得分明。即使她双手染过鲜血,此刻也只余青白,就像漂过的花布。

三十六岁了。

半生过了,一生还未完。——还有很长日子吧?

微责的,在温泉的水面上露出一大半,有一条无形的线,刚好划过,上面浮着她那颗颠倒过众生的、妖艳的红痣。颜色没有变,还是一滴血色的眼泪。

血末枯,人便毁了?

她再也无大作为了?

如此地过完一生?

芳子在水面上,瞧见自己窝囊的表情,是一朵花吧,也得灿烂盛开到最后一刻,才甘心凋谢!

回到东京后,日夕躲在房间里,每天无所事事地活着。

春天上山去赏花,冬天乘火车到温泉区洗澡。——是这样无聊苦闷的日子,她没落了?后半生也敲起丧钟?肃亲王十四格格是茫茫人海中一个老百姓?

真不忿!

芳子突地一跃而起,全身赤果,水淋淋地飞奔而出。

猴子不知就里地,只望望她。

她就是那样,身无寸缕,一腔热血,急不及待地,打了一通电话。

对方是日本首相本条英机的夫人胜了。有一个时期,芳子跟她交往密切,攀上交情,几乎没喊她干娘。

她想,要就蛰伏下去,要就找一个硬硬朗朗的靠山,重出江湖。时为一九四三年了,太平洋战争也爆发了,日美的关系发展成这个样子,中国又水深火热,芳子的意向是怎样呢?——一两个都是“祖国”嘛。

只有停战,进行和平谈判,日本同中国结合……

,在她一时冲动之下,巴不得背插双翅,飞到中国,会见蒋介石,担任和平使者,—一她以为自己相当胜任呢。

电话几经转折,才接到股子那儿去。

芳子满怀希望地贡献自己:

“东条夫人?我是芳子呀.——你记得吧?——”

对方静默了一叫‘。

芳子心焦如焚:

“是芳子。—一投入没见面了啦——对!对了。——我希望回中国去,中日和谈需要人作桥梁,国民政府我很熟呢,我有信。——不,我没说过退休

对方可是敷衍地应付她,自信心澎湃的芳子一点也不觉察,逗自推销她最后的利用价值:

“——要开最后一朵花!——你跟东条先生说一下,派我——”

听筒墓地“呜呜”长鸣。

电话已被挂断。

“喂喂——夫人——”

没有人理睬芳子了。

没有人理睬芳子了。

陆军大将东条英机,即首相位以来,根本不打算和平谈判过,日本的野心,是先建大东亚共荣圈:中国、香港、新加坡、马来亚、退罗……整个亚洲——以至全世界。

川岛芳子是微不足道的一枚棋子。放她一条生路,就该老实点,真是给脸不要脸b

但心念一动,如平原跑马,易放难收。

芳子又任由自己的马月兑缰了。

也许是一种血缘上的召唤,一生纠缠的孽。她分明可以静静地度过余生,忘掉前尘,安分守己。——但,她月兑不了身。

挣不开,跑不了,忘不掉。

这么地纠缠,谁在招引她?

抑或是不甘心?

芳子乘船回中国去。

她穿旗袍,戴墨镜,围着围巾,任凭大风吹摆。

到她终于立定在一度的活动中心:天津东兴楼之前,楼已塌了。

“东兴楼”三个字的招牌已成破板,一片颓垣败瓦,血污残迹。东山再起已是空谈。

猴子初到陌生环境,蹲在她肩上,动也不敢动,只张目四看——如此苍凉的一个废墟!

芳子拎起行李箱子上路。

即使有阿福相伴,还是孤单的,上哪儿好呢?不若到北平吧。

一路地走,突地,有个粗暴的声音把她喝住:

“喂!见到皇军要鞠躬的!”

芳子背影一颤。

她倔强地站住——呀,英雄沦落!

徐徐地,徐徐地,拿下墨镜,正视那意气风发的宪兵。他很年青,是新兵,一代新人换旧人。芳子不语,只对峙着。

良久。僵局。他非要她鞠躬!

芳子终于坚定但辛酸,一字一字地问:

“你知道我是谁?”

第八章

——“你知道我是谁?”……

坚定但辛酸的声音,在法庭中回荡。

芳子的态度依然傲慢,高高在上,没把任何人放在限内——当然,在这时势,她已是一个落网受审讯的汉奸了,任何人也不把她放在限内。

她过去峰峰的岁月,一个女子,在两个国家之间,做过的一切,到头来都是“错”!要认“罪”?

芳子冷笑一声:

“嘿,跟我来往的都是大人物,什么时候轮到你们这些名不见经传的小法官来审问?真是啼笑皆非。连你们政府首长,甚至蒋介石,不也算是我的下属吗?”

法官讪讪地,但所言也属实。

她把下颌抬得高高的。

向工族挑战?

她心底还是非常顽固地,只觉王女身份是最大的本钱,与生俱来的皇牌。没觉察,时间是弄人的。

时间?

法官跟她算时间的帐。

他出示一大叠相片,一张一张展现在若干眼前。他读出名字:

“现在你认认这几个人……”

半生经历过的男人,原来那么厚!

她打断:

“不,法官大人,不必再让我看下去,我一个都不认识!”

法官又取饼一大叠文件:

“这些全是你当安国军总司令时的资料,在此之前,已有为数十名称为你部属的犯人作证,且有明文记载,你曾指挥几千名士兵,虐杀抗日志士,发动几次事变,令我国同胞死伤无数。”

芳子转念,忙问:

“当时是多少年?”

“民国二十年,即一九三一年起,整十年。”

芳子像听到一个大笑话一般,奸诈地失笑:

“哎,法官大人,我是大正五年在日本出生的,复正五年,等于民国五年,即是一九一六年,你会算吗?当时,哦一九三一年,我才不过是个可爱的少女,如何率领几千名部属在沙场上战斗?怎会卖国?”

法官一听,正色严厉地责问:

“被告怎可故意小报年龄,企图洗月兑罪名?”

目下是一九四六年,芳子看来也四十岁的中年妇人了,干瘦憔悴,皱纹无所遁形,若根据她的说法,无论如何是夸张而难以置信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见。

人人都看透这桩事儿,是她自个地认为巧妙。

不过穷途末路的川岛芳子,身陷囹圄.证据确凿,仍要极力抓住一线生机。

不放过万分之一的机会。

她也正色,死口咬定:

“你们把我审讯了一年,我始终顶得住,不肯随便认罪,不倒下来,是因为——你们把我年龄问题弄错了!’”

“你提出证据来。”

芳子一想,便道:

“有,我希望你们快点向我父亲川岛浪速处取我户籍证明文件,要他证明我在九一八事变时,不过十几岁,而且我是日本人。我现在穷途末路,又受你们冤枉,很为难。——他千万要记得芳子跟他的关系才好。”

芳子一顿,望定法官,胸有成竹:

“法官大人,当证明文件一到,我不是汉奸,大概可以得到自由了吧?”

——她把全盘希望寄托在此了。算了又算,也许“时间”可以救亡。一个十几岁的少女,又能在满洲干出什么大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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