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偷偷爱慕的人,变成了她好姊妹的男朋友,她不敢说出口的喜欢,最终变成了不能说的秘密。
第1章(1)
“CHARM”,是一本双月份发行,内容丰富五花八门,读者年龄层极广的杂志,时尚、休闲,不沾染半点八卦色彩,创刊不过短短三年,便在出版界杀出重围,发行版图从台湾延伸到香港、大陆、星马一带。
要制作一本精彩的杂志,编辑工作可不能马虎,就算有两个月的后制期,每到发印前,杂志社内依然总是兵荒马乱。
而发行这本杂志的负责人兼总监,正是不过三十岁、年轻又才华洋溢的宋祈。
平时待下属像朋友一样的宋总监,此刻脸上面无表情,金框眼镜底下的双眼锐利翻阅着下属送上来的样书,一丝不苟的表情让人望而生畏。
会议室里,背对着他的大片广告牌上,张贴着许多图片、照片、文章,但不少图片已被拿下。已是出刊在即,还要抽掉原本将要刊出的报导,这实在很令人伤脑筋。
会议室里一片沉寂,没有人敢发出半点声音。
就连路过会议室玻璃窗外的其他员工,也都能感觉到里头的紧绷氛围。
提着跟服装公司借来的衣物,奔波一天的杜宣良回到公司,正想直奔办公室坐下来喘口气休息时,经过会议室外头,正好看见了里头不太妙的状况。
“现在是什么情形?”她拦下一个经过的同事,询问发生了什么事,让大头目露出这种恐怖的表情。
“没办法顺利排版。”一个资历比较浅、没有被叫进会议室里的编缉,比给杜宣良一个杀头的手势。“老大对这次主题的照片不满意。”
“噢,那麻烦大了……”杜宣良闻言皱起脸,心想她得快点躲起来才行。
可惜,她躲得不够快,还很不幸的与会议室中转移视线的宋祈,对上眼。
原本冷凝着脸的宋祈,看见副编辑大包小包的回来,脸上阴郁的表情稍缓,对杜宣良挑高一边眉毛,看似兴味十足地上下打量甫回公司的她。
他朝她勾了勾手,她则惊讶的拚命摇头,他不死心,伸出另一手,食指和中指交迭,比了个叉的手势。
无奈杜宣良双手拿着重要的东西不能做手势,她只能用表情乞求他:别这样……
“宣良和Boss他们在干么?他们是情侣吗?”
“那是默契,宣良当过Boss快两年助理,最近才升上副编辑……嘘,小孩子不要乱讲话,Boss的女友,正得咧。”
看见杜宣良和宋祈你来我往的动作,员工好奇地耳语着,但其中的资深同仁对这两人的行径早已是见怪不怪。
抗拒无效,杜宣良挫败的对会议室里的那个人翻了个白眼—如此对上司不敬的行为,是她在这一年里迅速养成的,谁教宋祈不只是她的上司,还是她最好朋友的男友。
因此,两人的交集除了公事,还有私事。而宋祈嘛,偶尔会公私不分,尤其是在截稿前这一周。
她不是没有听见同事们在背后的耳语。她跟宋祈之间,的确有着不需要说话就能明白彼此意思的默契,但是,他们不是情侣。
她只是他亲手提拔上来的下属,他最深爱女友的好朋友。于公,她是他的员工,于私,她则是他的恋爱守护天使,如此而已。
“宣良,拜托。”眼见说服不了她,宋祈只好中断会议,走出会议室,讨好的对她道:“除了妳,真的没有人可以救我了。”他苦笑。
方才他在会议室里头,已烦闷的与众编缉们讨论,寻求补救的办法。
能怎么办呢?谁教他们下期杂志主题的一系列照片,竟然与昨天出刊的时尚杂志除了风格雷同之外,连照片的镜头运用相似度都高达八成!这样的东西如果出去,绝对完蛋。
偏偏不巧,今天是他跟女友交往一周年的纪念日。
为了今天,他还准备了一连串的惊喜,餐厅、浪漫饭店,以及亲自挑选的礼物。
但是,截稿日期迫在眉睫,他一定得在明天早上之前把样书完成送印,否则这期杂志的天窗开定了。
堡作和女友之间,他无奈的选择了工作。
明知道女友一定会生气他的临时变卦,但他却没有办法。
所以了,这时候只能找有力的帮手出马,而那个人不是别人,正是他倚重的得力助手,同时也是唯一能让女友转怒为喜的人—杜宣良是也。
“我、我今天也要加班!你看,我衣服借好了,摄影师和模特儿也在摄影棚等我,我今天一定要把这些事情做完才可以离开公司!”不能怪她推托,实在是……
她今天出门上班前,看见好友脸上喜不自胜的笑容,所以明白好友有多在乎今天,她不想看见好友失望的眼神,不想亲口粉碎她的期待。
“宣良……”宋祈对她露出让她无法说不的乞求神情。
不想看见好友失望,但她也不希望偷偷爱慕的男人难过。
应该没有一个女人会希望看见那种场景吧?喜欢的男人花费心思对另一个女人好,还要亲身感受到他是多么的认真、在乎那个女人,那种椎心的酸楚,一般人绝对难以忍受。
可是大概她有自虐的倾向,明明很难受,还是咬牙微笑面对这一切。
“好啦……”杜宣良终于投降,把跟厂商借来的衣服交给别人。
眼见她首肯,宋祈松了口气的同时也热情的拥抱她。
“谢谢,妳救了我一命。”
明知这是一个无关情感、只有感谢之意的拥抱,但那一瞬间,杜宣良仍然沉醉了,短短的数秒钟,让她幻想着自己是他所珍视的女人。
但只有几秒钟的幸福,很快的,在他松手后她又坠回了现实世界。
微笑在嘴角僵着,杜宣良看见透明玻璃反射出来的自己—不是美艳绝伦的大美女,而是一个穿着T恤、牛仔裤、帆布鞋,过肩长发随意起,颊边发丝因为一整天的奔波而散落,看起来一副累坏模样的可怜女人。
她不是那种会让宋祈眼睛一亮,继而热烈追求的女人,他喜欢的,是美丽自信,不论外貌、家世都能与他匹配的李晓瞳。
她最好的朋友,和她最喜欢的人,他们相爱着。
杜宣良告诉自己,这样很好,真的。她希望自己可以守护他们的爱情,希望这两个对她而言很重要的人,都能够幸福快乐。
所以她今天早早下班离开公司,带着宋祈亲自挑选、要送给李晓瞳的礼物,来到他们约定好的餐厅。
“唉—为什么现在看到妳来,我一点也不意外啊?”
盛装打扮过后的李晓瞳,艳光四射。
餐厅里摇曳的烛光晕黄,让她美丽的脸庞更添丰采。
杜宣良尴尬的笑,坐进好友面前—那个本属于今天男主角的位子。手上精美的手提袋,也送到好友面前。
“宋祈今天走不开,所以……”她傻笑面对着好友,瞳看见她这个表情,应该会息怒吧?
“所以派妳来当说客?老招了。”李晓瞳没有生气的感觉,她像是早有预料今天的约会会失败。
她接过手提袋,取出里头的蓝色绒布长盒打开,里面是一条精致的钻石手炼。
收到这么贵重的礼物,李晓瞳却没有惊喜的表情,出生富裕的她,很习惯穿戴名牌精品,加上本身好强又有魄力,女强人的她事业顺遂,像这种贵重的首饰,她珠宝盒里不知道有多少。
但这是男朋友送的,因为工作不能亲自送来给她,而委托了她最要好的朋友送来……算了,这也是他的一片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