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版登入注册
夜间

单身公害 第39页

作者:琳茜·珊德斯

去找凯蒂的念头是一种强烈的诱惑。对血液的需求已经被满足了,路森发现别的渴望正困扰著他--其中最让他困扰的,就是凯蒂的存在。不知道为什么,有她作伴让他感到比较轻松、比较年轻,仿佛六百多年的岁月并没有让他对生命逐渐感到厌倦。这女人已经大肆蹂躏他的心灵。

在看了一部很难看的吸血鬼电影之后--天老爷,为什么吸血鬼总是坏蛋?--路森就离开克理去睡觉了。他今天很早就醒来,吸了一、两袋血液之后,在通往外面走廊和通往客厅的两道门上挂出请勿打扰的牌子,避免清洁人员发现冰箱里的血袋会吓得花容失色,然后就加入凯蒂和克理的行列,一起出去吃早餐。

他们三个人在主餐厅与其他几位圆屋出版社的作家一起用餐。路森没怎么说话,只是很感兴趣地聆听凯蒂、克理与别人谈话。直到那时候,路森才了解到他独占了凯蒂和克理多少时间。他们两个一直把他当小孩子一样照顾,让他感到很羞耻。

他的自尊心一向很强。当大家移往招待会会场后,路森坚持凯蒂四处走走,和她所负责的其他作家谈话,他告诉凯蒂他可以照顾自己。她看起来很不安,但由于她需要尽可能与更多作家相处,最后只好让步。她常常回头留意他,偶尔会过来确定他安好,不过,早上大部分的时间,她都在会场到处寒喧,说说笑笑,让作家安心,并且赞美她们。

克理也去忙他的工作,照顾他自己的作家,留下路森和刚才一起吃早餐的其他作家坐在一起。路森整个早上几乎都在聆听别人的话,只偶尔发表意见。这些女性作家人都很好,既有趣又富有创造力,而且她们毫无疑问的就让他加入她们的圈子。可是,她们也以非常保护的态度对他,协助他应付一波波涌过来的书迷。

路森很感激她们的协助,但他开始产生一种复杂的情绪;为什么每个人都认为他需要保护?她们的表现仿佛他很脆弱,而且很敏感--他光是想到这个形容词就会发抖。路森自认是个最不敏感的男人。哎,他在年轻的时候当过战士,只知提剑砍人。自从手枪发明,他经历过无数次的决斗,射杀对手之后,再骑马去俱乐部吃早餐。他可以照顾自己。可是凯蒂和其他人似乎不同意。凯蒂虽然没有在他身边,仍然用保护性的眼光留意他,像看著幼鸟摇摇晃晃进行第一次飞行的母鸟。他毫不怀疑一旦她认为他需要帮忙,就会立刻赶回他身边。

当他这么想的时候,凯蒂正好朝他的方向看过来,所以路森不悦地瞪著她,她居然这么小看他。

“凯蒂是个大美女,”韩裘蒂轻轻在路森的耳边说道。“她也非常体贴、乐于付出。如果有人伤害她,她所负责的许多作家会很生气,包括我。”

路森转头,讶异地看著这位作者。吃早餐的时候,裘蒂坐在他身边,抵达会场后,她的位子也在他旁边。韩裘蒂五十岁了,可是像年轻女性一样活力充沛,她是圆屋出版社的顶尖作家之一。她不是突然冒出来的,而是辛辛苦苦建立起自己的写作事业,一本书接著一本书,慢慢增加读者群,她已经达到最近出版的五本书都荣登《纽约时报》畅销排行榜的成绩。她是一个充满自信、非常有趣的女性。路森很快察觉到她另一个比较不明显的特质,那就是她非常仁慈--虽然此刻的她像是一只母熊,严重警告掠食者别靠近她的宝宝。路森喜欢这一点。终于有人不再把他当成无助的小孩,而是潜在的危险人物。即使只是情感方面。

“我绝对不会伤害凯蒂。”他向她担保。他很欣赏韩裘蒂;他喜欢聪明的女人。

裘蒂缓缓点头。“希望如此,殷路克,因为我欣赏你。”

“我其实不叫殷路克。本名是殷路森,”他告诉她。“殷路克是我的笔名。”

裘蒂再次点头,伸出一只手。“我的本名是朱莉莎。殷路森,很高兴认识你。”

“叫我路森就好。”他和她握手,感觉自己的嘴唇一扭,挤出一个类似露齿而笑的表情。“莉莎,我猜你是写历史罗曼史的小说家?”

“是的。而且我买了全套你写的历史教科书,当成写作资料来研究。你比我所想的更年轻,不过,我早该发现的。你的作品不像大部分枯燥无味的陈年古事,你把其他的时代也写活了。研究你的书是一种乐趣。”

路森觉得嘴唇再次弯曲变成愉快的笑容。这感觉真奇怪。他不太习惯微笑。自从凯蒂闯入他的生活之后,他才开始微笑。不过,他认为自己可以逐渐习惯。

路森发现招待会的书迷潮已经消退,感到稍微放松了些,开始和这位新认识的朋友讨论历史。很快的,所有圆屋的作家都加入他们的讨论。

“变得有些安静。”

克理走到凯蒂旁边,凯蒂对他点点头。今天早上很漫长,但是成效斐然。凯蒂确信自己和与会的每一位她所负责的作家都谈过话了。她准备要休息。

“午餐时间到了,”她指出。“可能大家都在用餐。待会儿又会开始嘈杂了。”

“也许我们应该去接路森,一起去吃午餐。”克理提议。

“好主意。”凯蒂转头寻找路森的身影,看到他和裘蒂聊得正愉快。

“他的身体好多了,也比较不拘谨了,”他们走过大厅的时候,克理低声说道。“他不像德允说的那么难相处。不然,就是你对他具有很大的影响力。”

凯蒂自嘲地大笑。“你们两个在第一晚享受的『男孩狂欢夜』是他放松的大原因。”

克理大笑。“我不敢相信他从来没看过电视。不过他像鸭子学游泳一样,很快就喜欢上电视了。在那古板的标准英语性格的遮掩下,他其实相当有幽默感。我喜欢他。”

“我也是。”凯蒂无意识的回答。她突然了解自己说的是真心话。她真的很喜欢路森。虽然不太明白原因,不过她的确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的吻,或者他在她的工作上扮有举足轻重的角色。她一直沉思自己为什么喜欢路森,直到他们来到那群正在争辩的作家旁边。

她第一次抵达路森家门口的时候,他非常无礼,而且脾气乖戾,但还不至于粗鲁到把她推出门口,要她滚回去。他绝对有权利这么做。他允许她拉著他出门采买,毫无怨言地跟著她逛遍整个超市,吃掉她做的食物。他的回信一直都让人觉得他很难以相处,但是凯蒂现在明白他不是故意的。

她忆起朗诵读者来信时,有读者问路森是否能把她变成吸血鬼,路森那声唐突的拒绝。她又想起有一位读者写信自称爱上亚堤,而路森的回答是:“他已名草有主。”在当时,她认为他是故意表现得很难相处,可是现在一切似乎都明朗了。她差一点大笑出声,虽然从前她曾经想对他尖叫。

路森是个诚实,而且遵守承诺的男人。他答应参加《浪漫时代》的活动,尽避他是被人误导以为这是一场访问,却仍然坚守诺言。她明白如果不是已经答应,地球上的任何事物都不可能把他拖来他现在置身其中的人群里。他也非常有爱心,很富骑士精神。当他急需血液的时候,仍然拒绝咬她,不愿造成她的痛苦。

当然,她开始怀疑在他那正经的外表与暴躁无礼的脾气之外,他有一种邪恶的幽默感。有时候她会捕捉到他眼中闪过一丝光芒--通常是在他表现得非常愚钝的时候--令她开始思考路森是不是故意惹她生气的。

上一页 回目录 下一页

单击键盘左右键(← →)可以上下翻页

加入书签|返回书页|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