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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拾起了我的舞鞋 第14页

作者:何田田

哼!当然是找我的!打到我桌上来的电话还有找她的份吗?

我接过电话说:“你好,我是白蔷薇。”

电话那头一阵沉默,随即发出一个轻笑声。我开始产生警觉心,“请问找哪位?”圆圆不是说找我的吗?

好一阵,才从话筒的另一端传来一句,“灰姑娘吗?”

这个声音我熟悉至极,顿时我的声音,显得无力,大脑也不听使唤。

“你打错了。”我虚弱地说。

“躲在桌子下好玩吗?”原来我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呢!没想到该知道的人没一个注意,但是不该知道的人竟是惟一注意到的人。什么世界啊!

我清清喉咙提高声音,对着话筒说:“你打错电话了。火警请拨一一九。”

我不等他回答就挂断电话,提起包包冲出公司大门。不管别人有什么反应,横竖他们也都还在发愣,没暇管我。

我还是躲回家的好,公司可不是我的避风港,曲多年已经找上我来了,我完了完了完了。

才推开公司楼下的大门,我惊见一个男人横在我面前,身着深蓝色马球衫与卡其裤,带着一个足以让世界沉沦的微笑。还有谁?就是曲多年,这个我命中的煞星。

不知何时他的座车又转了回头开回公司大门口。

他一手拿着一个行动电话,另一只手拿着那只我不小心遗落在他家的银色低跟系带鞋,笑吟吟地看住我。“我捡到一只舞鞋,鞋的主人据说住在这里。”

我有气无力地说:“那你真找对人了,我就是变成随从的那只老鼠。灰姑娘在里面扫厕所。”

曲多年哈哈大笑起来,他捂着肚子笑得直不起腰,还流下眼泪。

“笑、笑、笑!笑死你算了。”我没好气地说。

曲多年好不容易停止狂笑,擦擦眼泪说,“我真没想到我爱上的竟然不是灰姑娘而是一只老鼠。”

“那是因为你也是一个鼠辈!懂了吧!”什么爱?八字都没一撇!他可是已经把我对他仅有的一点好印象吓得一干二净。这人八成是以吓人为乐的那种类型。

“说得好,说得好,我已经好久没有这样痛快过了。”曲多年像一个食髓知味的人,对我放肆的言行竟乐在其中。

我被他这一搅和反而无所适从,不知怎样接下去才好。

“你、你、你……你简直是无赖!我有事先走了。”我撇下一句话,转身想逃。

“别别别!难道你这人除了逃之外不懂得其他招数吗?别又来这招,否则我又不知到哪儿才能找到你。”曲多年一把抓住我的手臂,一只有力的手像手铐一样牢牢地嵌住我。

“我不相信你这个人是铜墙铁壁!碑加法拿你没辙,但我可不是那样容易认输的。”曲多年说。

听他这一说,我更是怒从心中起,恶向胆边生!这两个人拿我当什么?一个打赌比赛的奖品吗?巩加法没将我驯服成功就换曲多年上阵?这哥俩好也太好了吧!

我用一种恶狠狠的眼光盯着曲多年,我想如果眼光可以杀人我早就杀他千百次了。

“你当然不用认输,因为你连参赛的资格都没有!”我冷冷地说。

曲多年没料到我会这样说,只见他一愣,将抓住我的手松开,我一逮到机会连忙转身就走,留下曲多年这个不知人间愁滋味的王子和他的马车。

以为每个人都巴不得当他的灰姑娘吗?哼!早睡早起身体好!

第八章

自从在公司大门口被我羞辱一番之后,曲多年像阵烟般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为了什么,这下子反而是我变得阴阳怪气的。难道,我真如曲多年所说的,是一个不诚实的孩子?即使对自己我依然不敢坦白?我嘴里虽说着不要他接近我,但是心里却想着相反的讯息?

我白蔷薇岂是这种人?又岂能当这种人?

但是,若不是这样,那我此刻的不安又从何而来?

这天巩加法奉命来到公司与彭祥商讨新案子,两个人在办公室里嘀嘀咕咕地不知说些什么,把办公室门关上,也不要倒茶水也不要闲杂人等进去捣蛋。

圆圆一面假装无心地翻着档案夹,一面不安分地对我说:“蔷薇,你的旧情人来了,竟然直扑彭祥办公室没有来跟你打招呼!可见你真是失宠了!啧啧啧,真是好景不常在啊!男人真是坏!”

她这人嘴里说得像是为我抱不平,事实上是早就把我身上的皮刮下三层有余。

我盯着我面前的公文看,头也不抬地回她,“彼此彼此,我看彭祥把办公室的门关得那么紧,可见他可能也早就不爱你了……还是根本没爱过?唉!你说得真没错,男人真是坏透了。”

“谢谢你的关心。我只是好奇他们在办公室里说什么罢了!不听也没关系,哪那么严重还牵扯到爱不爱的。真的!”圆圆虽早已气得冒烟,但是也还保有风度,她还能以一种不在乎的口吻这样回我话。

碑加法和彭祥足足在办公室里讲了快一个小时。我和圆圆也就这样在办公室外不安了快一个小时。

一出彭祥办公室,巩加法朝我走来。

见着他走来,老实说,我心底舒了一口气。我还是好强的吧,哪里能甘心让人忽视呢。这不是正中圆圆下怀吗?

可不是,圆圆一见巩加法走出彭祥办公室,也立即起身往彭祥办公室扑去,显而易见是要去问个分明。

“去喝杯咖啡,有话和你说。”巩加法一反平日的从容潇洒,看来还挺严肃的。

不等我回应,他已经一把将我从椅子上连根拔起,半架出公司的门。等我得以收回我人身自由的时候,我已经又被塞进一家小茶店的椅子里。

“我有很重要的事要告诉你。”他说。

“什么重要事?比赚钱重要?”我讽刺他。

不料这人倒是照单全收。

“当然比赚钱重要,因为这件事是要赚大钱,”巩加法故意把“大”字讲得夸张。

“哦。大钱?这也轮得到我啊?”我说。

“不但有关,你还是关键人物呢!”巩加法一脸兴奋,“听着,曲多年和他手下的董事会昨日作了一个大决定,曲氏决定在台北都会区盖一个全省最大的购物中心。地点已经选好,你猜在哪?”

“在我家阳台上?”我说,如果不是和我有关,我管他盖在哪里!

“白痴!还想不到吗?还有地方比你手上那个都市更新案更好的地方吗?”

他说的是与燕老家相连的一带,原本公司是想将邻近几户一并买下一起开发成豪华住宅区的。那一带连着燕老家的平房在内,是市区里仅存的几户矮房,也可以说是仅存的几块建地罢了。其余的土地都已经被密密麻麻地盖成高楼大厦了。

“但是那一区虽然紧邻大马路,土地使用分区是被划为住宅区,这可以开发为购物中心吗?”

“那有什么问题?曲氏已经着手和都市发展局进行协商,盖个购物中心是促进都市繁荣,政府单位理应支持的。”巩加法得意地说,“这些都是多亏你给曲氏的点子,否则曲氏集团还不会有勇气横跨百货业。”巩加法说。“不过,因为这件事兹事体大,所以只准成功不许失败。那地主同意书的取得就交给你去办了。”

这个案子当初喊停就是因为燕老不肯签同意书。但是,现在燕老的土地所有权人已经变成我的名字,那这个案子的关键不就是我肯不肯了吗?

这一想,我不禁犹豫起来。那是一栋充满燕老回忆的地方,我有权将它卖给曲氏去盖购物中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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