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炎热的夏季,挥汗如雨的季节,湿漉漉的头发死粘着不断冒出汗水的颈项。烦躁一如闷热的天气予人的感觉,但楚侑安深深知道,这股烦躁不是由于天气的缘故,天气只不过加强了她的感觉。如果人有权可以“自动昏倒”,至少她就感觉不到心里那股强大的不安,免除了被头顶那个大火轮炙烤的酷刑。
虽然偶尔也会经过有行道树的地方,仍于事无补,因为行道树都自身难保。稀松的树荫根本遮挡不了毒辣的太阳,更何况侑安正行色匆匆,怎可能有多余的时间在微秃的树下乘凉。
宽大的马路上只见楚侑安那娇小的身影/
正午,大家都尽可能在冷气房中避暑。谁像她,如苦行僧似的顶着个大火球赶路。她也想待在冷气房中睡她的午觉,养足精神,无奈她无福消受,因为人命关天。
当然,指的不是她的命,而是唐莉蕾那条岌岌可危的性命--医生说她可能难产。
唉!是谁说过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那些不知感恩的小兔崽子,父母千心万苦抚养他们长大,他们竟可以自命潇洒的为了“爱情”这两个空洞虚渺的字眼轻易放弃生命。
在侑安的哲学里从来就否认爱情的存在,她才不相信爱情会有什么幸福之类的事情发生,有的只是悲剧。所以正确的说法应该是:爱情诚可贵,自由价更高。若为生命故,两者皆可抛。
这也不是什么奇言怪论,没有生命还谈什么爱情?享受到的自由,还有何意义?
莉蕾何苦为了爱情而轻易尝试禁果?现在还弄得连自己姓名都难保。
她一直无法理解爱情有什么魔力能使一个聪明的人,做一些说是一生无悔的蠢事,愚蠢的认为男人可以相信,可以依靠一生,更笨的跟他上了床、怀了孕,傻的在男人弃她于不顾后仍坚持生下孩子。
聪明一世,糊涂一时。
身边人潮往来,络绎不绝,偌大的机场大厅中,大家似乎像录影机快转放映一般,跑的跑,快步走的快步走,杂沓的脚步声,再加上嘈杂的谈话以及偶尔传来小孩嘻笑尖叫的声音,打散了沈毅云的专注。
沈毅云,一个年约三十,神色内敛,有着浓密黑发的男人。浓眉黑如墨,却有着一对有如希腊天空般湛蓝的眼睛。挺直的鼻梁,配上有点薄却又不失性感的嘴唇,使整体看起来不至于极端严肃。
他应该是悲伤的,但他并不。从他的眼神中所看到的,只有沉重的心情。他之所以心情沉重,不是因为他父亲的逝世,而是他父亲的遗嘱给他带来的压力。
人心是难以预测的。当你年轻时,可以为了追求自己所需,抛弃爱你的人,一心一意只为达到自己的目标,不管爱你的人是否心碎。直到老之将死,无人守成,才费尽心思,把亲人接回来送终,即使他不过是个人人唾弃的私生子。
克制住自己摇头叹息的冲动,他赶紧昂首阔步的迈向机场外等候多时的老王。
在他逗留台湾短短三年里,照顾他、关心他的,只有老王。就算是沈尚坤对他的关注,也绝不会超过老王对他的千分之一。
老王总是在他最需要帮助时,默默地伸出援手;在他最失意时,想尽办法使他振作起来。他比沈尚坤更像个父亲。
迎上老王引颈期盼的眼神,看到他那原本就微秃,而今业已花白的发丝,令他不禁想抱住他痛哭,更想抱住他大笑,大叫“我回来了”!
看出他眼中的激动,老王反而拘谨地朝他躬身行礼。
“少爷。”刚刚急于看到他的眼神马上被冷静的面具所掩盖。
老王的冷静提醒他,要表现他的思念也不必在众目睽睽之下,稍后有的是机会。但老王对他的称呼及态度令他颇不以为然,英挺的浓眉不自觉的微皱。
“老王,很高兴再和你一起生活,但如果你能收起那可笑的称呼,我会更加高兴。”
老王仅是笑而不答地为他打开黑色劳斯来斯的车门,比个“请进”的手势,为他关好车门,随后上了驾驶前座,并命司机老陈开车。
毅云少爷张大了。他以赞赏的眼光从后照镜里打量毅云。
是的,昔日被同伴取笑而与人打地浑身是伤,却也因此更加坚强的毅云长大了,不再是当年那个挂着两管鼻涕,跟前跟后的蓝眼小表。他壮硕挺健的体格,精练的眼神,成熟的举止,实实令他感到无限骄傲。
沈尚坤,毅云的父亲。年轻时去意大利出差,在偶然的机缘下,结识当地美、意混血儿玛莉安,因而谱出一段对她而言是无悔的爱,对他来说却是好聚好散的恋曲。
沈尚坤在意大利停留的期限已到,必须回台湾交差。玛莉安满怀希望欲于他一起回台,没想到他却要求分手。因为他和懂事长的千金--程煜瑛--已有婚约。
他也不是全然对她没有感情,但感情与事业对男人而言,终究事业还是比较重要。娶一个有财有势的老婆,可以让一个穷了大半辈子的男人少奋斗三十年,名利地位触手可及。
贪婪的人性使他放弃了爱他的女人,选择一份没有爱情的婚姻。
玛莉安非但对他没有丝毫的怨恨,甚至还勇敢的生下他的孩子独立抚养。
然而命运之神并没有为她伟大的爱情所感动。在毅云五岁那年,一场连环车祸夺走了她的性命。
顿失依靠的毅云被住在旧金山的外婆收养。祖孙二人感情浓厚。
直到沈尚坤再次到意大利分公司视察时,基于旧日情分,欲前去探视玛莉安的近况,才知道她以归于尘土多年,而她带有中国血统的儿子,被她母亲带走了。他知道玛莉安为他生了个儿子,心中对她更是愧疚万分。
在回程途中他转往美国去看他未曾见面的儿子,也因此毅云得以见到他的亲生父亲,那时他以八岁。
当时已是程氏企业总裁的沈尚坤并没有立即带毅云回台湾。一开始毅云不了解父亲为何不带他一起走,但由外婆指控的眼神中,他知道,一定不是很好的理由。
又过了三年,沈尚坤在得知程煜英没有生育能力的情况后,他蓦然了解,多年汲汲营取的一切将后继无人。他很失望。失望之余,他才想到他和玛莉安的孩子--毅云。
他请律师将毅云带回台湾。程煜英大怒,执意不肯收养毅云,但基于自己理亏,也只好让他住进煜园。
在学校,毅云因为语言不通,只能以英语与老师沟通,引来同学对他的嫉妒,所以他没有朋友。这是他童年中一段最艰困的日子。
沈尚坤一直很忙,忙得无暇照顾毅云;而美丽冷淡的程煜英,只会以不屑的眼神瞪视他。他不知道自己究竟哪里做错了,这么惹人讨厌。他很孤单,比跟外婆在美国时更要寂寞。
只有老王肯关心他。老王总是和蔼地对待他,默默地照顾他的需要。两人言语不通,常借着比手画脚及眼神来沟通,因此也常常误解对方的意思。
当初就是老王的提醒,沈尚坤才想到毅云不懂中国话,在求学上会造成困扰,才赶紧替他找来一位家庭教师。
毅云一直都很依赖老王,直到他外婆去世时,他才回到旧金山,从此独自在国外就读,长住旧金山。这些年来,他一直很想念老王,但这次如果不是沈尚坤的遗嘱,他也不会再回到台湾。
律师宣读遗嘱。沈尚坤名下的所有产业全归毅云所有,只除了他现在所站的地方--煜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