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很怀疑,他到底从什么地方学会这些技能,而他的朋友又都是从哪里冒出来的,三教九流、各行各业都有。
“昨晚帮一个在酒店工作的朋友代班,就是男公关,被一群贵妇围攻,喝了一点酒……”他说着说着,眼睛又闭起来了。
“什么?酒店?!”她放声大吼,再次把他吓醒。“你、你居然跑去做酒店男?你是很缺钱吗?干么平白去给人家吃豆腐!”
童凯天生细皮女敕肉的,无论在球场上、海边,太阳怎么毒辣,三天就可以白回来。
“你又不吃,放着也是浪费……”他一副无所谓的调调。“而且,只是说说笑话,喝点酒,其实也没什么。”
“没什么?让一堆女人在你身上胡模乱抓,这叫没什么?你到底有没有一点是非判断、道德观念跟羞耻心?以后不准再代这种班!”她莫名其妙地生气了,这个人根本不会分辨事情的好坏,只要觉得好玩,什么事都想凑一脚。
男公关?那是什么鬼地方,会不会哪天黑帮大火并他还去帮人“代砍”?
她是恨不得把一切麻烦往外推,他却总喜欢自找麻烦。
奇怪的是,她明明就很想跟他划清界线,却又老是不自觉地变成了个管家婆,担心他又为了图新鲜干什么蠢事。
“舍不得啦?想留着自己吃?”他漾出一个笑容,转身躺成大字形。“来吧!还剩很多,别客气,最重要的地方,我还特别为你保留喔!”
“客气你个头啦!”她又补一脚在他肚子上。“我要去上班了,睡饱就给我滚回去。”
因为他比她小两岁,她总是摆出一副长辈的架势,又为了要让他早早对她失去兴趣,真是什么泼辣形象都使出来了,总之,就是不能让他得寸进尺。
反正,她本来就很中性,要她摆出大家闺秀的样子才是一种折磨。
童凯笑了笑,唐小琦果然“很硬”,他花了六年的时间,不管怎么死缠烂打,色诱利诱始终没有追到她。
她虽嫌他烦,也从没给过他好脸色,但是,她那明明很关心却又装作不耐烦的表情,不知怎的就让他感觉很温暖。
他是个对什么都感兴趣,但新鲜感又很快消逝的人,唯独她,历久不衰,让他极力想挖出她不愿承认的温柔。
“对了……壁虎……”他温吞地开口。
“壁虎——”唐小琦大叫一声,用惊人的速度跳回床上去,缩到童凯身边直发抖。“在哪?求求你帮我把它赶走,快点——”
她的胆子是用“斤”算的,天不怕、地不怕,就怕壁虎跟地震。
他一直等到抱足了瘾,才接着说:“昨晚我在客厅帮你赶走了一只壁虎,你是不是应该万分感激,来个以身相许?”
他说着说着,脸就凑过去,嘟起嘴来,等待她的酬谢。
啪!五指印贴到他正脸上。
“死小孩,一句话中间不要换气换那么久。”唐小琦痛扁了他一顿泄愤,才没好气地再度离开床铺,从衣橱里拿出上班要穿的制服。
“还叫我死小孩?”他眉尾一挑,调侃地说:“很多地方,我可比你早熟喔!”
她当然知道他指什么,张嘴无言以对。
好啦!她的恋爱史一片空白,无性经验,唯一一次接吻的纪录就是被这个死小孩给夺走。
“……那正表示你幼稚、年轻气盛,才会用那种事来衡量成熟度。”她咂咂嘴,硬拗。
“小琦……”
“又要干么啦!”她已经懒得纠正他的叫法。
大学他没喊过她社长,就连“学姐”也没叫过一次。小琦小琦,都被叫小了,明明她就比他大两岁,老被他随便叫着玩。
“你换工作了?怎么穿这样的制服上班?”
“不是换工作,是从行政处换到秘书室。”
“所以每天都要穿制服?”
“不然要怎样?果奔吗?”
“我还是喜欢你在学校的样子,又叛逆又帅气。”他总被她荤素不忌的用词逗得哈哈大笑。
“我已经不是学生,大学疯四年就够了,现在我是个上班族,上班族就是这样,而大人的定义呢,就是不能随心所欲,懂了吧?这就是我跟你的差别。”
她立刻对他谆谆教诲,硬是要将两人划分为大人和孩子。
其实,她也很讨厌穿这种阻碍活动的套装制服,女生更麻烦,还要穿高跟鞋,每天光从捷运站走到公司,她就好几次冲动地想月兑下来拔掉鞋跟。
“我还是觉得你不适合穿窄裙。”
“死小孩!”她又一掌往他手臂上巴下去。“你这是在夸我还是在损我?”
“绝对是夸奖。”他丝毫没感觉手臂的疼痛,经过她多年来铁沙掌的训练,差不多已经刀枪不入了。
“是吗……还真看不出来。”她哼一声,这家伙老是疯疯癫癫的,是真是假鬼才知道。
“唉……”他叹口气,抱紧棉被。“想当年我们在学校的时候,每天两小无猜地腻在一起……”
“是你缠着我。”她立刻纠正他。
“意思是一样的。现在我们分隔两地,聚少离多,人生顿时失去许多乐趣。”
“你的意思是说……我的存在完全是为了让你的人生得到乐趣?”
童凯抿着嘴笑。
唐小琦美眸一眯,伸出恐怖的大拇指和食指,龇牙咧嘴假装用力地往他大腿一掐,他也很配合地将脸皱成一团。
“知道错了没?”她威胁地问。
“好怀念……”他突然冒出一句。
只要对象是唐小琦,不管多么幼稚加白痴的游戏,童凯都很有玩兴。
“你这个死变态小孩。”她松开手,因为他的一句话,害她也莫名其妙地感伤起来,只是嘴硬。
毕业后,踏入职场,身边少了童凯这个阴魂不散的背后灵,其实,日子真的变得乏味许多。
原本开心终于可以摆月兑他,后来才发现,是他,让她在大学的最后两年,过得热闹又充实。
“以后不准再这样三更半夜来按我家门铃,不然,我就要跟你收住宿费,我现在可是奉行小气上班族守则,能省就省,能捞就捞。”
“那我预付十年的房租,搬过来跟你住。”
“不行!”
“为什么不行,反正你有一间空房间。”
“你不是都住在你们公司帮你找的工作室?”她去过一次,工作室里的生活空间比这里舒适一百倍,应有尽有。
“我不喜欢生活跟工作混在一起,你想想喔……我可以陪你一起吃早餐,分担清洁工作、义务帮你赶壁虎,对了,我还可以改造你这间媲美难民营的老房子。”
“等等……”她阻止他再继续洗她的脑,其实……想想还满有道理的……
这栋房子是她超级天兵的爷爷女乃女乃加外公外婆,在她出生的那一年合买来做她的“嫁妆”,等到她正式搬进来住,已经成了屋龄十八年的老房子了。
而她的天兵爸妈则是奉行什么鬼美式教育,自她满十八岁隔天,就被踢出家门,除了学费,其它一切生活自理,害得她大学四年又要忙社团又要忙打工,幸好住处离学校才十分钟路程,省了不少交通费。
她不是没想过分租,只是——懒。
大学时热音社的社员经常在她家鬼混,怕吵到房客,毕业后,接触到更多不同性格的同事,知道人际之间的相处要能契合融洽是件多么耗人心力的事,所以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童凯的建议让她颇心动……
以他三不五时赖在她家,赶也赶不走的情形,倒不如……嘿嘿,这还可以加快她存钱的速度。
反正这家伙,除了嘴巴上爱占她便宜,认识快六年,倒是没有出现过什么不轨的举动,一起住的话,还算是个让人安心的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