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是一颗球?”茵雅说。
“不相信吗?给我一点时间,让我证明给你看。”
时间……他们之间还剩多少时间?茵雅敛起笑容,与谨言互视一眼。
坜熙紧接着对文师父说:“当然,最重要的还有一点。掩人耳目!”
丙然,听见这个,他们立刻满意点头。
掩人耳目,是目前他们迫切需要做的事,几次对峙后,皇后与壅熙已不如之前那段日子般,无视于坜熙。
近日,他们又开始动作频频,尽避他们并没把这个千人军队放在眼底,但坜熙与众不同的训练法,迟早会传出去,届时,他们很可能猜出这支军队的真正用途。
目前大燕的军队有一半在陆明卫之子,陆因政、陆因启手中,另一半则掌握在韦氏手里。
可是陆家人所领之军队,皆驻守边境,而韦氏留在京城附近的军队,还有十余万左右,倘若京城发生大事,不管消息再灵通,远水救不了近火,陆家军的速度绝对赢不了韦家军。
坜熙虽然已经在暗地里安插人手进入军营,待韦氏造反日,取下韦氏众将军的项上人头,但安排时日尚短,他所布置的人,在军中还只是小角色,若有状况,怕无法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控全局。
届时,他手上这千员小兵就得扮演重要角色了。
在此之前,绝对不能让他们的任务曝光,因此让皇后他们以为坜熙训练军兵的目的,是为了发大财,不失为一种掩人耳目的好方法,文俱翔还想向坜熙追问细节时,坜熙目光一闪,转身望向远力。
“看,他们回来了!”
坜熙手指向东边,已经有负重的士兵跑回原地,他们拆上的沙袋,训练有素地奔到天堂路前方,月兑掉上衣,露出精壮的上半身,一声呼喝,重重趴在石头上面,接下来是翻滚、翻滚不断翻滚,他们的动作看得大家忍不住皱起眉头。
雅雅下意识握紧坜熙手心,颤声问:“他们……不痛吗?”
“很痛。”
“干么没事让士兵挨疼?”这根本不是训练,而是虐待人,那些士兵的爹娘看见自己的儿子被人这般整法,能不心痛?
“这种训练可以增加士兵的耐痛度,在出现状况时,不会因为疼痛而乱了思绪,做出错误判断。”
“从一开始的青蛙跳到负重跑,每种项目的训练都有其目的,青蛙跳可以在最短的时间里,增强他们下半身的力气;背着沙袋跑,可训练他们的肌肉耐力,他们在来回跑的这一路上,有平地、有起伏的坡地也有洼地,除体力训练外,还能够让他们在面对各种不同状况时,迅速分析出最有利于自己的应对方式。”
听到这里,公孙毅总算明白了,明白王爷口中独立作业的杀人机器是怎么回事。
不久,有人经过天堂路,爬上斜置的木板,再从木板的最高处往下奋力一跳、在沙地上滚圈,降低往下跳所带来的冲击力,接下来爬竿、匍匐前进……
第一批人到达终点后,迅速从腰间拿出小册子和削尖了的墨条,开始依序记录自己队里回到终点的人名。
除了在登记人名的小队长,回到终点的士兵,无不累得仰躺在地上喘息。
“为什么先跑回来的那些都是队长?”谨言难得地提出问题。
“你倒因为果了,应该说,能够第一个跑回来的,才能够当队长。”所以若是有队长在训练中连续三次拿第二的话,便会有新的小队长产生。
小队长的月俸比小兵整整多出二两银子,如此做法,可以激发队上士兵潜能,让他们以超越队长为目的而努力。
坜熙深信,这世界上没有人是因为想牺牲性命、或者为“爱国家”那种空泛口号而当兵的,多数人当兵,是为了糊口、为了让自己的家人不遭饥饿,因此坜熙坚持,他的一千名士兵虽然受训辛苦,但待遇得比别人的兵好,还得吃好、穿好、睡好,并且只要肯努力,人人都有升迁机会。
“你觉得怎样?”坜熙望向茵雅,像个急欲等待夸奖的小男孩。
茵雅柔柔一笑,回答:“他们这样辛苦,应该给他们合理的对待。”
“自然,他们的俸禄是别营的两倍,能当上队长的更不用说了,最近消息传出去,听说有不少人想加入我们。”
“那就好。”
扮哥们常说,最愚蠢的将军才会苛待士兵,曾有过两回,朝廷里的饷银来不及拨下,驻守在燕金边境的因政哥哥写家书,望父亲能在朝中想办法,当时朝廷实在拿不出银子,父亲只好变卖家产,为士兵们筹得军饷。
那次事件让哥哥赢得军心,也让几万名大军对陆家死心塌地,他们信任陆家,相信在哥哥的带领下,定有光明前途。
“这边看完了,带你去另一个地方。”
他又拉起雅雅的手,全然不介意身后侍卫和其他士兵的眼光,龙坜熙有断袖之癖……尽量传吧。“什么地方?”
“篮球场!”
这是个刺激的一天,在军队训练告一段落后,坜熙放分,坐在士兵当中和大家一起用餐,三菜一汤,满满的肉盛在钵盆里,几乎要溢出来。
他大声吆喝,鼓励了众人,也给大家画饼,让所有人对他充满信心。
士兵们呼喊着,要跟着坜熙出生入死,坜熙则笑着回答:“我不要你们入死,你们每一条命都是最重要的,你们得活,每个人都给我活成老妖精,这是军令。”
他说完,引来一阵狂笑鼓掌,他收拢人心的能力,比谁都强。
午后休息一个时辰,千人军队分两批,一半做篮球训练,一半带到山林里,学习攀爬和突袭。
没人可以想象他将会把这支千人军队变成怎样的队伍,但大家都存着高度期望,茵雅相信,坜熙会成功,不管是在练兵这件事情上头,抑或是……成为九五至尊。
回程,茵雅累得在马车上睡着,到家了,坜熙抱她下车、抱她进屋,为她净脸换衣服。
这个晚上,他没有回王府,他看着她的脸,直到入睡,梦里,他们回到二十一世纪,他们去帛琉潜水、去威尼斯坐燕尾船,他们到101、到雪梨塔、到艾菲尔铁塔,也攀上高高的金字塔,他们在最高处向天底下的人宣布:坜熙爱雅雅、慕华爱雅雅……
第二十一章偷天换日
寝宫内,鎏金香炉散发着淡淡的龙涎香,明黄色的布幔因窗外吹进来的风,微微摇摆,今日皇帝没招宫嫔侍寝,他还在批阅百官们呈上的奏折,他是个勤政的好皇帝。
一个身穿粉色宫装、纤细娇小的宫女走进寝宫,皇帝连头都没抬一下,他知道来人是谁,那是侍奉自己多年的宫女眉儿。
“皇上,御膳房呈上银耳羹。”在皇帝放下毛笔时,女子深黑色的双眸里闪过一丝凌厉,这是她第二十七次为皇帝送上消夜,并且……她不认为自己还需要再送太多次的消夜。
“嗯。”皇帝抬起头时,她迅速隐去眼底异光,垂下眼睑,换上柔和的表情。
放下手上的笔,皇上端过消夜,一口一口慢慢品尝,身旁的眉儿戒慎地审砚着他的表情,直到他放下空碗,她朝皇上嫣然一笑。
眉儿长相甜美可人,圆圆的颊边有两个深深的酒窝,笑起来的时候,像个不解人世忧愁的天真孩子,可爱得让人舍不得对她大声,只不过那双眼睛太精明锐利,偶尔透露出一丝教人不易看透的戾气。
平日里,皇上并不觉得眉儿美丽,只觉得她是个可爱天真,让人瞧着挺舒服的女子,后宫佳丽三千,再美的女子他都见识过,可不知为什么,她这般一笑,他竟觉得她宛如下凡神仙、美不胜收,忍不住,他再瞧她一眼,可这一眼过后,他再也移不开视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