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雨倒抽口气,瞪她一眼,想也不想就要把钱抽回来。
弄弄连忙改口,“对不起、对不起,这不是遮羞费,是包养金,我说错了!”
包养金?!夏雨无语问苍天。他怎会贪恋上她的温暖?
他随口问:“你不想追海齐了?”
“当然追,我这种人一旦立定志向、确认步骤,就要按部就班,一步一步向前进,哼!就不信追不到他,追不到的话,宋予弄三个字就给它倒过来写。”
这是她的好处,没有完成步骤一,就不进行步骤二,追不到海齐,她绝不会越过他去追刖人。
这样很好,至少在追不到海齐之前,她眼里除了很重要、很重要的海齐,除了Hero外,不会再有别人。
而海齐他……他们谈过了,他绝不会让弄弄追到。
听了她的豪语,夏雨叹息问:“追到之后呢?”
“就把他从头玩到脚、再从脚玩到头,全身玩透透,然后把他抛弃。”
“不怕他伤心?”
“不会啦,男人的伤心都是假的,等碰上下一个美人,就会大唱明天就让它过去、未来可期。”
“这么确定?”
“当然确定。”她缓缓翻身,用不会让自己痛得龇牙咧嘴的方式翻一点、再一点,直接翻进他怀里靠着。
她啊,不需要好男人,只要她的Hero在,恋爱对她而言只是点缀品。
“Hero……”
“怎样?”
“我想买一部摩托车。”
“为什么?不喜欢搭捷运、挤公车?”他揣测。
“我不想自己的时间控制在别人的手上。”
“好吧,你想买怎样的摩托车?”
“像叶子叔叔那种。”
“重型机车?”女孩子骑那种车会不会太嚣张了?如果在半路上摔倒,能把车子给扶起来?
“对啊,戴上安全罩式安全帽,把油门催得乱七八糟,呼啸而过时,所有人都要回头看我两眼……你不觉得在一整排机车当中鹤立鸡群的感觉很爽?”光是想像那画面,她已经乐得快飞上天。
“你知不知道叶子叔叔那个车要多少钱?”他只淡然问一句。
“多少?”
“一百多万。”
“啥米?!”她眼睛暴张。一百万?她的银行存款只有一万三。“它会唱国歌吗?还是多养两年,就会生几个小机车宝宝?”
“它是机车不是鸡。”
“可是……它贵得没天良。”
“天良不是用来卖东西时用的。不要买摩托车,等过几年你大一点,我给你买四轮的,比较安全。”
“好吧。”
他总是担心她皮肉痛,殊不知她这个人天不怕地不怕,又怎么会怕区区的皮肉伤?以前她就对他说过,我又不是公主。你猜夏雨怎么回答?他说就算不是,我也要用公主的规格待你。
有人愿意用这样的规格对待她,她怎么舍得放开他的手呢?
于是,她握紧他的手,把脸靠进他的肩胛中,在他怀里唱歌,歌声仍是会让满天小鸟惊到乱飞互撞的那种,但夏雨不是海齐,他不会嘲笑她、讽刺她,只会认真欣赏,把她当成真正的公主。
有夏雨在,真好!
第4章(1)
这一年,家里连续传出两个好消息。
一个是优秀的海齐被国内某间医院的脑神经外科权威相中,要他加入自己的团队做研究,这种机会相当难得,尤其是对一个医学院才念到大三的孩子来说。
另一个好消息是大四的夏雨考上了国内研究所,也推甄上宾州大学的研究所,两间学校的排名都算顶尖,但对商学院的学生来说,通常出国是比较好的选择。
书房里,一棵黄绿色的阳光黄金葛攀在窗户边,迎着夕阳,长得郁郁青青。
那是弄弄高中时的设计作品,她用绿色铁丝在窗户上缠出一个中国式的复古花纹,然后在窗边种下两颗阳光黄金葛,黄金葛顺着铁丝慢慢往上长,一天一天,长出一个与众不同、绝无仅有的家饰。
许多室内装潢的朋友来家里,都对这个设计感到惊艳,由此可见,弄弄有足够天份接下萧书临的衣钵。
“真的想清楚了吗?”
问话的是萧书临,夏雨、闪闪口里的“大叔”,海齐、弄弄和小小的“老爸”,这家人的关系很乱,这点在夏雨进入这个家庭的第一天就知道了。
“是的。”
“我不是倚老卖老,你叶子叔叔是学商的,他很清楚,如果有机会能够出国念书,实在不应该轻易放弃。”
“我知道,叶子叔叔找我谈过。”
在他的股票从最初的十万,历经金融风暴到现在价值五百万,叶子叔叔不只说过一遍,说他是印钞机,非好好栽培不可。
“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肯出去念?”
夏雨想过片刻,才谨慎回答,“我从来不认为自己有机会上大学,现在可以上研究所,我已经感到很满足。”
这话摆明是敷衍,萧书临当然不接受。“告诉我真正的原因,跟钱有关系吗?”如果夏雨不肯动用股市里的钱,他可以赞助。
但夏雨不回答。
“我想你应该明白,从你加入我们家那刻起,就是这个家庭的一份子,我曾经对你、海齐和弄弄说过,这个家庭的每个孩子都有权利追逐自己的梦想,没有人应该因为金钱的缘故而停下向理想前进的脚步,”
夏雨握了握拳头,心底涨满感激,大叔永远给他这种感觉,他明白,大叔从不在付出当中期待回馈,但他真的无法接受得理所当然。
“倘若钱是唯一阻挠你出国念书的理由,那就出去念,为了你的未来着想。”
他停了片刻后,吐口气才道:“大叔对不起,我还是想留下。”
萧书临定定审视他半晌,问:“所以,钱不是唯一的原因?”
“对,不是唯一的原因。”
“好,我尊重你,不过我还是老话重提,男人想要独立固然是一件好事,但你要随时随地记住:家,永远是你最有力的后盾。”
他浅浅一笑。“大叔,我知道。”
萧书临看着他的脸庞,笑了,起身拍拍他宽阔的肩膀,语重心长问:“夏雨,记不记得你曾经问过我,为什么要收养你?”
“记得。大叔说,因为我是个好孩子。”
他喜欢和大叔聊天,喜欢他对待自己的态度像个父亲。没有父亲的他渴望父亲。
他笑笑,坐在桌沿上,面对夏雨说话。
“第一次看见你,我依稀看见小时候的海齐。我想,弄弄肯定告诉过你,海齐是我父亲和闪闪母亲生下的孩子,我的母亲心里有恨,她把满肚子的恨意都发泄在海齐的身上。
“一天两天、一年两年,他长成一头小野兽,他看人的目光里充满防备、怨恨,态度桀骛不驯,彷佛他与这个世界结下深仇大恨。”
“野兽?”
“是,野兽。当年你也有那样的一双眼睛。”
那个时候,连闪闪都不太敢和夏雨说话,只敢推着弄弄去招呼他,说也怪,初来乍到的他和谁都不亲,独独不拒绝弄弄的善意。
“大叔不怕把野兽引进家门,害佳人受灾殃?”
“我相信人性本善,你只是不幸被摆错地方。我深信给你一个健康的环境,你会长得很好,事实证明,我是对的,你和海齐都长得很好。孩子……”他冲着夏雨一笑,出言道:“你有那样的父母亲,不是你的错,你绝对有权和追求自己的幸福。”
他微微叹息。时间过得真快,十六岁的小夏雨已长成顶天立地的大男人,那年他暴戾愤怒的脸庞,在时光的淬链下,渐渐转变成一张温和的脸孔,那日看见他在安抚小小,他才发觉,他有了予人安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