摇头,她丑丑的皱起眉头。“哥,你在生气哦。”
“对,我在生气。”他以为她在美国,有母亲、有一群亲人照顾着,谁知道她还待在这里,而且把自己弄成流浪狗。
“不要对我生气,好不好?”她眯眼,几乎要掉泪。
他瞪她,瞪了超过十秒钟,吐气,牵起她的手、往外走。
他们走到医院隔壁的麦当劳,点一份劲辣鸡腿堡餐,加大可乐和薯条,走到楼梯转角处的位子,坐下。
“吃!他的口气很坏,虽然肚子里的火气已经消失,拿起餐巾纸,他帮她把眼角的湿润拭去,他看不得她伤心。
扮还是关心她的,对不?
“对不起,我应该去美国的,可是我不想离开哥太远,这样子会让我好害怕。
为什么我这么倒楣啊?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事,还是我的心眼太坏?举头三尺有神明,神明决定代替月亮处罚我……”
这样的温言软语,谁能对她发脾气?默恩叹了口气,把汉堡盒打开,薯条倒进盒盖里,他用餐巾纸小心翼翼地把汉堡包起来,送到她手上。
“你都没吃饭吗?”
说着,他捏捏她瘦巴巴的脸颊,才多久,她就把自己整治成这样,要是再晚两个月遇见她,她不就剩下一副骨架?
“对,我吃不下。”她咬了一口炸鸡。果然是哥的问题,他在,东西就变好吃了。
“为什么吃不下?”
“因为哥不在家。”她望住他,在他眼神的迫视下,她不得不低下头。
谁说他不在家,只是,不在她的家。
“所以你就什么事都不做?不上班、不工作、不出门、不吃饭,你知不知道这样很容易生病,生病……对了,你到医院去了,为什么?生病了对不对?你哪里不舒服?不,你下巴贴纱布……你又摔跤了?又是高跟鞋惹的祸。”
第四次,她第四次摔倒,而且每次都摔进医院,该死的高跟鞋。
她本来不想哭的,可是他一个两个三个问题,把她的眼泪催下。
“医生说,我的脑袋有问题。”说完,她又哭又笑。“不用他说啦,我也知道我的脑袋有问题啊,不然,我怎么会每一天、每一个小时、每一分、每一秒都在想哥。”
就是太想了,她才不吃不睡,把自己弄成骷髅人?早知道就不要把她赶出家门,早知道离开他,她就会活不下去,早知道他们是生命共同体,他怎么可以把她抛弃!
他皱起浓浓的眉。天主不应该用这种方式考验人,他以为只要把她推得够远,慢慢地,感情就会转变,从情人变成真正的兄妹,他以为只要一段时间不见,理智会跳出来做主人类的思维,存艾会慢慢了解,世界上不是只有爱情值得称颂。
“存艾,你不可以这样。”
话出口,默恩便知道自己错了,理智是他的特质,不是存艾的,没有他在身边勉强,怎能勉强得了她正常生活。
“我知道啊。”
她知道应该离得远远的,才不会拖累人,她明白自己是包袱,应该快点走开,她清楚自己的脑袋有病,而自己的出生根本是一个重大错误。
可是……可是她爱他啊,好爱,爱得刻骨、爱得心脏都碎成两半,还是停止不了爱情泛滥成灾。
一口口把汉堡咬下,没细嚼就吞进肚子,食物在她的胃里造反,她管不着。现在的她,只能管着胸口那颗还在跳动的心脏,它在抗议、在挣扎,它想找一条活路,可是每个路口都被堵住,害它逃不了、躲不掉,它被困住了。
“你必须工作、你必须找点事让自己分心,生命里有太多美好的事情,不是只有爱情而已。”
泪水沿着颊边淌下。“没有了,失去哥,我生命里只剩下坏事情。”
“不会的,你要相信我,生命到处都是奇迹,只要你睁大眼睛看,就会找到让自己快乐的事情。”
“我是认真的,我的生命已经没有奇迹了。”
她固执得让人咬牙切齿。
“你……你去环游世界吧,我给你开一个帐户,里面会有足够的钱,让你到各地旅游,你去见见世面,去做你最想要的冒险,只要记得给我写信就行。”她没办法因为爱情而快乐,那么,就让她因梦想成真快乐吧。
“要是哪一天,我玩累了,可不可以回来?”
“可以,等到那个时候,我们就会成为真正的兄妹,我还是疼你、宠你、爱你的大哥哥,你一样是崇拜我、敬爱我的小妹妹。”
听说,爱情会冷却,听说,爱情只是短暂的感觉,如果那些人说的不是欺骗,那么,他们会走到那一天,再聚首,亲情占了两人感觉的大部份。
“如果到时候,我对哥的感情还不是妹妹对哥哥呢?”
她在为难他,她很坏,可是她还能再坏多久?能再继续对一个男人任性,是多么奢侈的事情啊。
“那我只好……”只好赚更多的钱,把你送到外太空。”他试着幽默,却试出她满脸泪水,心疼了,他伸手触着她的脸,划过她的纱布,转移话题,“这个伤,怎么弄的?”
“高跟鞋又惹祸了。”
“明天,我带你去买球鞋。”
“不要,那个不能搭我的洋装、套装。”她嘟起嘴。
“有什么关系,搭得再怪,你都是最美的。”叹气,他握住她的手,问:“存艾……去环游世界好吗?”
在泪眼模糊间,她点头答应。是该离开,走得够远,直到她不会是他的负累,寄生虫早该离开了,让这株大树好好地活着。
“乖,第一站想去哪里?英国伦教,还是法国巴黎?”
“我想先回美国,看看妈咪。”
“好,先回美国,不过,在出发之前,先搬回来吧。”
第7章(2)
这封信,默恩整整拖了两个礼拜才回。
说到底,他是在意的,在意存艾生命里出现另一个男人,在意对方和她成为生命共同体,在意他还在这里等候,而那只高飞的风筝,已经遗忘回家的路。
这不是他要的吗?
他要她去追逐幸福,他要她把自己当成真正的哥哥,是他说生命里处处有奇迹的,他怎能回过头来,痛恨那个奇迹?
经过两个星期的沉淀,他逼自己用哥哥的身份,发出这封信。
妹,我快乐,因为你努力让自己快乐着。
那个澳洲听起来很不错,有机会的话,也许我可以去那里走走。
我很高兴,你的生命找到新出口,也很高兴有一个男人和你有了新交集,这份再大的力量都不能把你们分开的感情,要好好珍惜哦。
如果有机会穿上你在巴黎凡尔赛宫附近看到的那套婚纱。记得,邀我去参加你的婚礼,毕竟我是你的哥,是最疼爱你的男人之一,知否?
看到你信未写的那些话,我突然很想念你那些吃醋的表情、嫉妒的言语,知不知道,你扞卫爱情的样子有多可爱?是不是固为你身边有了人,也迫不及待想把我推销出去?
不必了,我知道自己要的方向,你不必为我担心。
最近,我回了大学一趟,碰到几个教授,他们还是和那个时候一样,精神奕奕地上着课,湖边的垂杨柳仍然招惹池中的鱼儿,图书馆里,仍然每张桌子都被人占走。
走在校园里,好像时光暂停了,一样的人、一样的空气、一样的旧景。好像下一秒,你就会从速远的对面向我奔来,挥着手,肆无忌惮地大声喊,“哥,我在这里。”
就是这样,全世界都知道你是我的妹妹,教授笑话我说:“你的妹妹看起来像十五岁的小女生,开朗又活泼,怎么你会那么深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