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叫做开玩笑。”默思维护周玛葳,是因为他渐渐把她当成好朋友、渐渐认同她的能力。
“呵,我不跟你争辩!等以后,我们再来看看,是你对还是我对?”存艾别开脸。
“好啊,来打赌?”
“嗯。如果她为你终生不嫁,你输;如果她嫁给别人,我输。”
他笑得很无奈,她未免太有自信,谁说,璃葳的下场不是没嫁他就是嫁给别的男人,她怎么没想过,到最后玛葳赢得胜利、抱得帅哥归?
不过,怪谁呢?是他让她的自信过度膨胀,是他让她坚信,他的心已经栽在她手里。
他们开始聊起学校新鲜事、聊人生规划,聊寒假一起到花东三日游,聊一堆有的没的事。
然后,一手啤酒还没喝完,存艾已经醉了一大半,她睁着迷蒙醉眼、靠在他肩上,毫无预警地,泪水滴滴答答流下。
“怎么了?”他扶正她,让她靠在自己怀里。
“哥……你说,我妈妈是不是好女人啊?”她迟疑地问。
“她是。”
他见过储阿姨几次,她很体贴,也对存艾充份信任,她不担心女儿交男朋友,她相信女儿知道尺度在哪里,而且,几次交谈后,她对他有充足信心。
“如果她是好女人,那她为什么不肯继续等待爸爸回家,为什么要嫁给别的男人?”她一直一直在等爸爸回来,每天都等,没有放弃过。
事实上,存艾的母亲从未结过婚。
年轻时,她爱上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是她的上司、是个有妇之夫,明知道这样做不对,可她就是无法扼止想要接近对方的。
于是,他们发生婚外情,她和男人都有深深的罪恶感,但他们阻止不了自己,直到男人的妻子发现这段感情,伤心欲绝地找上存艾的母亲,希望存艾的母亲能退出成全她的家庭圆满。
她同意了,不管是为谁,她都该这么做,男人并非不爱自己的妻子,只是爱情来得又猛又烈,让他乱了阵脚。
于是,她黯然离开,却在离开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
凭着一股冲动,她生下了存艾,以为这辈子有过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已经足够,往后她只想和存艾相依相恃一辈子。
没想到,存艾高二时,她又认识一个男人,他是中美混血儿,也是公司的客户,他已经与前妻离婚,儿子也上了大学,她到台湾洽商时,公司派她去接待,几次接触之后,两人慢慢发展出感情。
为了怕影响存艾的心情,她等到存艾考完大学,才把这件事告诉女儿。
他们决定结婚,如果存艾不愿意,可以留在台湾继续念书,如果存艾肯,她自然希望女儿能够一起到美国生活。
结果存艾选择了前者。
为了这事,她找过默恩,她觉得很对不起女儿,请求他继续照顾存艾,她说自己很自私,但多年的孤独让她醒悟,将来,存艾会有自己的生活,她不可能一路跟随,而她年纪越长,就越害怕一个人死亡。
“储阿姨是好人。”他斩钉截铁说。
若不是够好,她可以选择不生下存艾,选择抛弃存艾,她不必一个人辛苦熬过多年,她有权利得到一个好男人,至于存艾的父亲……既然给不了她幸福,再多等待都是空谈。
“那我爸怎么办?”
“他有另一个家庭,根本无力照顾你们母女。”
“可是我想他啊。”存艾抗议。
他无语,因为他知道存艾有多热爱想像中的父亲。
经过很久,他问:“存艾,UnclePeter对你好吗?”
她不愿意说谎,可也不甘心这么轻易松口,承认继父对自己很好。
“Unc!ePeter真心把你当成一家人吗?”
咬紧下唇,很久很久,她才勉强点了下头。
“你觉得,UnclePeter有没有办法带给储阿姨幸福?”
好讨厌,哥怎么老爱勉强人?
不能说谎,可是实话真的很讨厌,她明明知道UnclePeter看妈妈的眼光和哥看她的一样,如果不是有很多的爱,没有人能有那样的眷恋目光。
挤眉弄眼,存艾又逼自己点了一次头。
“那就够了,储阿姨值得好男人疼爱,她不需要再浪费时间去等待一个不会回头的男人。你爱储阿姨,就要从她的角度去设想,总有一天,你会长大、你会展翅高飞,你会忙得没有时间频频回顾,而储阿姨她会老得无法和你并肩,那时,她需要的是一个不忙、可以坐下来陪她说话谈心,在她身边一起和她走生命旅程后半段的人。”
“所以我爱她,只要确定她能得到幸福就够了?”
“对,真正的爱,你该顾虑的不是自己的想法,而是对方的感受,真正的爱,是对方幸福、你就会快乐,否则那不叫爱,只是占有。”
存艾听懂了,点头又点头,哽咽道:“哥,我不要占有,我要放手,要妈妈幸福,要她快乐。”
然后,她委屈得在他怀里放声大哭,哭得很凄惨,他却笑开怀,因为他明白,她学会了真正的爱。
“这样才乖。”他拍拍她的背,亲亲她的额头,话没说出口,但他在心底对自己说,以后,储存艾的幸福和快乐,由他一手负责。
再开一瓶啤酒,她仰头咕噜咕噜喝光光,她喝挂在地上,幸好天气够热,而蚊子飞不上顶楼。因此他没勉强她,任由她睡在地上,他仰头看星星,想着未来和命运,他总是理性地计划着,几岁几岁要做什么事,几岁几岁他的成就要到达哪里。
他低头看看睡趴的存艾,早先,他就把她一起算在自己的计划里了。俯,他亲亲她柔软的嘴唇,他爱她,不必用言语去证明。
躺在她身边,把她抱进怀里,他让她听着自己的心跳声,今夜希望她无梦,一觉到天明。
几天后,存艾穿着一袭粉红色的小礼服来找他,她的眼睛红肿,鼻头也红通通,他知道她刚参加完母亲和UnclePeter的婚礼,知道她刚送了他们上飞机,他知道她需要什么,伸手,他一把将她揽进怀里。
他抱住她,轻轻摇晃身体,他知道摇篮能够让婴儿心安,末来他要成为她的摇篮,为她摇出幸福,摇出快乐和心安。
他爱她,亲爱的妹。
第3章(1)
算算时间,存艾给他写的信快到了,这几天,他的心情特别好,偶尔在不知不觉间还哼起歌,就像现在。
他不知道自己在哼什么曲调,就是感到幸福愉快,存艾说对了,粉红色信封代表爱情,他光想到那个粉红色,整颗心就会跟着飞扬。
存艾离开台湾十九个月,加上最近即将收到的,他会有十九个粉红色信封,等到凑足九十九个,他们的爱情就会亘古永恒。很有趣吧,生在2012、地球将要毁灭的人类,居然会要求“亘古永恒”,他和她到底凭恃着什么,敢要求亘古永恒?
“你在高兴什么?笑成那样,很碍眼耶,你不知道我的官司打输了吗?”
突如其来一句话,让默恩愣了愣,回头一看,是穿着一身蓝色窄裙套装的周玛葳,她端着空杯子,半靠在门边,神情有几分疲惫。
“如果太累,就休几天假吧,把处理不完的案子,移到我桌上。”
“你是想帮我的忙,还是想远远赢我一大段?”
周玛葳错了,尽避默恩去当兵、出社会的时间比她晚,但他成名的时间却比她早得多,那时他接下一个没有人敢碰的案子,小虾米对上大鲸鱼,所有人都不看好他,没想到他硬是把那个当了好几任立法委员的大老给拉下台,这让他名噪一时,垫定下成功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