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校门口,拉拉书包背带,她往教室方向走,爬楼梯、上二楼。咦?地上为什么铺着红地毯?
向晚晚看着大大的红地毯一路铺到他们教室前面。今天……有督学来视察弦乐班吗?可就算有督学视察,也没必要把场面搞得这么大吧!
才想着,带着淡淡香气的玫瑰花瓣当前她的头撒了下来,她一惊,不知道什么时候,同学竟对着她夹道欢迎,有人递给她一枝长茎玫瑰,有人对她撒花瓣,还有人把满满一篮金莎巧克力送到她手上。
向晚晚满脸惊愕,不晓得发生什么事。有阴谋正在暗中进行吗?
她战战兢兢地看着同学们的笑脸,缓缓走进教室。天呐!教室成了玫瑰花海,红的、粉的、黄的……每个角落都有。
是爸爸给她的惊喜?哦,不对,当她看见黑板上面的漫画时,马上理解是谁的杰作。
黑板上的图既明白又清楚,她一眼就看懂,三幅图画的是她和流氓先生的初遇、他穿西装到教室找她、他送她果汁饮料,图画得维妙维肖,画工好得不得了。
但她半点都不稀奇,毕竟他有的是钱,能让人铺红毯、撒玫瑰,几幅可以和画家作品相媲美的图算什么?
不过,这下她总算知道他的名字了。方英雄,一个和他的人一样俗气的名字。
他不在场,但那满满的心、满满的爱情、满满的表示,让她的额头浮出了三条黑线。
这算什么?她又不想当他的朋友,他干么一次两次来招惹她?她讨厌流、讨厌爱情、讨厌和方英雄有关的所有东西!
转头,一个女同学用微酸的口吻道:“向晚晚,台客哥哥对你很好嘛。”
“对啊,要不要直接宣布你们已经在一起了?”
有个更可恶的男生,居然唱起他们之前发表会演奏过的中国民谣。“背起小女圭女圭,回呀嘛回娘家,娘家就在,山呀嘛山脚下……”
全班一阵哄堂大笑,向晚晚喘着怒气,心跳加快、血压飙升。她、一、定、会、被、活、活、气、死!天呐,哪里有洞,可以让她钻进去?
这天,她从早自修站到升旗完毕,一动也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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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初,月考开始,她的学科成绩一向不大好,为了学测,她每个晚上都在熬夜,这个时候,她特别想念那碗热腾腾的烧仙草。
烧仙草是方英雄买的,自从十二月天气转凉,他塞在她包包里的饮料也变成烧仙草,不知道他是哪家买的,味道特别棒,冷冷的天、热热的杯子,捧在掌中,也暖了心。
半年多了,她不知道现在是什么情形,他每天都送东西给她,然后在她尚未开口之前溜之大吉,好像她身上有什么脏东西。
她不懂他,就像不懂自己,仿佛她对他的出现已经习惯成自然,不再时不时额顶冒黑线,即使他偶尔还是会做那种让她暴跳如雷的傻事。
比方上次月考,老师还没发下考卷,一串大气球先浮上教室,下面一条长长的布条印着——向晚晚加油,祝你考试顺利。
全班同学挤到窗边,他就站在下面。那天,幸好他穿着一身黑色皮衣和牛仔裤,而不是花衬衫和短裤,夹脚拖也换帅帅的马靴,在阳光底下闪闪发亮。
当时,他圈起嘴巴大声说:“向晚晚,我喜欢你,请你当我的朋友好吗?”
第二个幸好,他没用台湾国语。
那次她考得奇差无比,就把火气出在他身上,连续三天,都把烧仙草摔在他的车窗。
走进教室、坐在位置上,她争取考前十分钟,想把不熟的英文单字记熟,但却根本没办法专心,像小偷似地时不时瞄向窗外,很害怕他又做上次的蠢事,要是她再考坏,一定要转学,再也不容忍这些。
第一堂、第二堂……第二天、第三天……考试在平安中度过。
太好了!他没出现,没送花、没搞大气球,她专心考完所有学科,并且考运出奇的顺,对答案时,她越对越兴奋,说不定,这次她会挤进十名内。
向晚晚一面开心,一面把抽屉里面的东西收拾整齐,把参考书拿出来叠好。国文、数学、英文……咦?这是什么?
她打开浅蓝色信封、抽出信,一个御守掉出来。
亲爱的晚晚:
你考得好吗?希望你的考运比上次好!马上要考高中了,希望你可以上理想的高中,我也希望自己可以考上理想的高中,最好我们考上同一所理想的高中,然后当同班同学,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光明正大做朋友。
假设这是基测的作文考题——“给好朋友的一封信”,她相信,这篇文章顶多能拿到一级分,如果他的程度只有这样,如果她真的跟他考上同一所学校……她一定会跳楼自杀。
不过,至少在知道他的名字叫做方英雄、他的钱多到让人嫌之后,她又知道整天无所事事的他正在准备重考,换句话说,他顶多和她差一两岁?而他没事把自己打扮得像英国王子,是因为生活太无聊?
耸耸肩,无所谓。
知道多一点、少一点都没差,反正上高中后,他们就不会再见面。
不再……见面?奇怪,怎么想起这四个字,心底忽然卡的,难道她想要和他再见面?
不!没有!她郑重否认!她一定是发疯,哦,对了,她念书念到头脑混沌,搞不清楚自己在想什么,她没有心底卡卡、没有想要和他出现后续发展,她最想最想的事是——赶快离开国中生活、离开流氓台客!
第3章(1)
六月中。
距离高中大考剩下二十五天,所有国三生都进入紧锣密鼓的非常时期,方英雄也是,本来没打算继续念书的他,为了考上理想高中,为了和向晚晚当同班同学,他立定学习新目标,卯足劲地念书。
六姨高兴到天天给他炖鸡汤、煮补药,还买好多莫札特的音乐给他一边念一边听,听说可以刺激脑神经,让念书的小孩变聪明,反正就死马当活马医吧。
今天,向晚晚学校举办毕业典礼。
他刻意打扮过,还是英国学院风,KnizhtsBronze的衬衫背心、牛仔裤、Timbedand格纹反折靴,让他看起来比英国王子更像王子。
方英雄手里捧着一束纯白海芋走在校园里,醒目、张扬,不管是男同学、女同学都向他投去注目眼光。
他在校园绕了两圈,向晚晚不在礼堂里面,也不在教室……可是据可靠线报,她确实有到校参加毕业典礼。“再找一次好了,认真点儿。”他拿着手机,对大目仔下达命令。
同时间,一群穿着很“好学生”的兄弟在校园每个角落再次开始寻人活动。
不多久,手机响起,找到向晚晚了,她待在篮球场边。
敝,这时候她不是该待在礼堂唱毕业离歌?没关系,反正他就是喜欢她的怪。
加快脚步,他跑到篮球场,举目四望,终于看见缩成一团的她。
发生了什么事?方英雄放轻脚步走近,坐在她身旁,什么话都没说,光是静静陪她坐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她始终没抬头。
直到同学纷纷从礼堂走回教室,向晚晚才扬起脸,哭红的眼睛迎上他写满笑意的脸。讨厌,没有同情心的男生!
她不理他,走回教室。她还得去领毕业证书。
方英雄一样保持安静、一样跟在她身边,然后待在教室外面。等班上老师交代完大考要注意的事项、各科要点,发完毕业证书和准考证后,全班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