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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福来临 第1页

作者:琳琅

琳琅的深夜呓语琳琅

传说中,有一个江湖组织叫作废序同盟。

我在看书的时候就对此组织心驰神往,总是幻想自己日后成为言情小说作者,加入此组织做个什么左右护法之类的人物。

可是每次新书要出版的时候,本来温柔可人的美丽编辑顿时化成勾魂催命小魔王,让我只有抱着电话暗自流泪的份。

原本那句,为什么一定要写序这样的话,我也没有勇气在电话中说出来。

只好乖乖开电脑,开始写序!

由于最近时常深夜赶稿,使得小女子脸越发苍白,走在路上经常摇摇晃晃。

再加上对于《圣魔之血》深切迷恋,决定把苍白的脸色做为对神父大人高度崇拜的标志保留下来。

嘿嘿嘿,下一本书就去写一个脸色苍白的家伙吧。

脸色苍白的美少年,小女子来了。(画外音:其实妳是美少年、美青年、美中年通通都会扑过去,抓起来放到故事情节中蹂躏一番吧。)

哟呵呵,作者本人羞愧难当地笑道:“被你看出来了啊。”

没有办法,我是一个陶醉在动漫中长大的人,对于任何美型男都没有抵抗力。

所以,我还是会把魔手(画外音:其实是爪吧。)伸向美型男,男主角不美型不行啊。

这一本《有福来临》其实还是延续了前两本的某些情节,只是这一次写了一个有点特殊却又是好多人用过的桥段。

是什么呢?请大家翻开书,慢慢往下看吧。

至于作者我呢,除了要写下一篇故事之外,还得先做另外一件事。

就是去谋杀那一位老在吐我槽的画外音。

嘿嘿,以下场面太血腥不适合现场转播,请大家直接看正文吧。

楔子

“大少爷,这是你的伴读。”老总管牵着一个小小,矮矮的人出现在他面前。

谢木栋从手中的《陆羽茶经》上抬起头来。那是初冬的早晨,昨晚绵绵细雨下了一夜,今早才终于停歇。

天光是荧荧的白色,映着满地的寒霜,照到哪里都是银白银白的。他不喜欢烤火,所以这样冷的天气,他只是抱了个暖暖的手炉坐在打开的窗下看书,不管从窗子外随着北风飘进屋内的寒意,只因为院子里有一株老梅正在吐蕊,空气里夹带着梅树淡雅的香味。

“总管伯伯,木宛和清华他们呢?”

“清华少爷有一个书僮,宛小姐得了一个小丫鬟。”

“那就好,我怕就我有伴读,他们没有。”

“大少爷就是心肠好,难怪老爷夫人天天夸。”总管说着便将身后的小人儿拖了出来,“小埃,叫少爷好。”

“大少爷好。”带着女乃气的童声,一听就让人心生怜惜。

谢木栋看着这个小人儿冻得一抽一抽的鼻子、红通通的小脸,手缩在袖子中,露出来的时候还隐约看到冻疮。

他想了想,起身将窗子关了起来。

“关起来,就不冷了。”

“谢谢大少爷。”那个小人儿轻声地说道。

“你叫什么名字?”

“张来福,我是今年进府的,从前在外面铺子里打杂,总管说我会认字,就让我来伺候少爷。”

谢木栋看着这个细声细气说话的小男孩,这个人从此以后便是自己身边的人了呢。这可是他生平第一次有了专属于自己的下人,叫他怎么不兴奋。

而且这个人眉眼秀气,尖红红的小鼻子,有些许小麻子点缀其上,整个人就是小小的,衣服都快把他淹没了。

说话的时候,大概是怕生,所以总是低着头,他能看到他颈后雪白的皮肤露在乌色的发间。

这男孩长得有点好看呢!

谢木栋心想,就是太瘦小了,一看就很好欺负。不过,没关系,他可是堂堂谢家大少,从小就习武,现在是打遍华龙无敌手,就连陈子湛那个家伙也要让他三分。

“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人,有我罩着你,一切没问题。”他拍拍这个单薄的小家伙的肩膀,使得小男孩身体不住地摇晃。

“谢谢大少爷,我一定唯大少爷马首是瞻。”

谢木栋只看到这个小人儿纯纯可爱的笑容,没察觉到他心中正得意的狂笑。

此时的张来福正在为成功混进内院,向史上最成功的下人之路迈出决定性的一步,而得意万分呢。

命运的齿轮正在运转着,一条红线从这一个时空到那一个时空,把原来不相手的人牢牢地牵在一起……

第一章

艳阳高照的午后,将空调开到最冷的房子里,却传出了与此刻时间很不协调的话语。

“我想吃火腿蛋饼,薏仁浆,记得放辣椒酱。”一个有气无力的声音从床上隆起的被子中传出来。

“叶清灵大小姐,现在是下午时间一点钟,妳要吃的东西可能已经没有卖了。”叶清越答道。

她是一个身材普通、相貌清秀的小女生,皮肤白皙让她显得有几分美丽,鼻梁上的小雀斑又让她多了几分俏皮。

她正在镜子前检视自己那史上无敌深的黑眼圈。这是她昨天太贪玩,趁着当罗曼史小说作者的姊姊,赶稿赶到昏天暗地没空管她,偷偷玩电脑游戏玩到凌晨三点造成的后果。

对于只有十二岁的她来说,这样熬夜实在是太夸张了,难怪早上爬不起来。

好不容易睡到刚刚才醒来,发现有一个人比她更夸张,还赖在床上不肯起来,她这个姊姊根本不知道什么时候睡的。

“我不管,反正我就是想吃,如果妳不去帮我买,我就向爸妈揭发妳。”叶清灵恶狠狠地逼迫小妹外出跑腿。

完了,老姊一点也没有赶稿赶晕头,明显对她的罪状了若指掌。

“我马上去买!”叶清越气急败坏地回答,百般不愿、千般无奈地朝门外走去。

一出门,一阵阵热浪就朝她汹涌而来。天哪,从空调天堂到酷暑地狱,这种转变实在是太大了,简直叫人不能接受。

“原来,大家抢着要穿越时空到古代是有道理的,古时候空气清新、山明水秀、服装漂亮、讲话斯文,绝对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拥挤闷热!”做为她姊姊每月新书第一位读者,这番话是对叶清灵的新书《女律师的古代冒险生活》有感而发。“那个时候一定是凉风送爽的,否则那些古人身穿重重纱衣怎么忍受得了呢?”

唉,她打起伞,快步走在阳光下。

柏油马路被晒得冒热气,给人一种路面快融化的错觉。

脸上挂着口罩,手上套着长手套,头上还戴着遮阳帽,她比古时候的刺客遮得还要严密,不为别的,只为别把自己晒黑了,将来嫁不了有钱人。

早餐店在路口,太阳太大,路上行人极少,连车子都比往常少一半。

“我也要穿越时空!”她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哼,书上的美女们哪一个不是掉到古代就遇到了命中的白马王子,风度翮翩、英俊潇洒、用情专一不说,外加万贯家财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要是我也有这种真命天子,起码就不用再受叶清灵那个魔头的剥削与压榨。”

叶清越走到早餐店,万幸,早餐店还在营业。

点完餐,趁着老板娘在柜台后面忙碌的时候,她坐在椅子上继续胡思乱想。

“穿越时空好像不难,姊姊写的书里女主角出车祸之后就跑到古代去了,还有什么买了古董、前世姻缘或是阎王爷搞错了等等情节。为什么人家穿越时空如此容易,我已经活了十二年,却一点异象与征兆都没有啊?”叶清越一个人坐在角落碎碎念。

埋怨完了,她抬起头看着电视新闻--

今天午后大台北地区有强烈雷阵雨,气温骤降,请民众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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