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情迷幽境莫又凝
想必大家都知道我──暴爱帅哥的坏毛病吧?写这篇文之前,我在某个深山野岭中待了半个月。
能令我待上半个月不愿离开的原因不外乎有两个。一个是清幽绝美的自然风光、奇特惊险的地理环境和异乎寻常的民俗文化,另一个就是能歌善舞的帅哥们!大家注意了……帅哥后面有个﹁们﹂啊!
由于太过投入,回来后还念念不忘在那里的生活,所以便写下了这篇文。文里有许多真实的素材,难舍弃的一些回忆……也许因为这样,反而使这篇文不够浪漫了。不管怎样,写这篇文只是为了实现自己的一个小小心愿,至于好不好看……
看了再说!嘻嘻!
第一章
殷淇怔怔看着面前那张简单无比的地图。
简单,并不意味着当地地形简单;恰恰相反,那是一个极为复杂的地方。正因为复杂,去的人十分的少,能回来的更是少之又少,所以地图上的寥寥几笔已经是十分稀有且珍贵的资料了!
那是余梓非临走时留下的副本,殷淇仍然记得他当时是如何信誓旦旦的表明自己的决心,坚持要孤身深入摩拉族,取得第一手的宝贵资料。年少冲动的他,不顾任何人的反对,毅然奔上前往腊今古镇的火车。
那是一个边陲小山镇,是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的聚居地。本来是个默默无名的小镇,直到它和一个叫摩拉族的少数民族连在一起,从此成了神话。
“小非已经一周没有和我们联络了……”吴总编欲言又止,深深的忧虑盈满额头,从紧皱的眉间溢开,漫至微微苍白的脸上。一向意气风发的他最近总是恶梦不断,如果余梓非出了什么意外,报社一定会受到波及,他这个总编着实担不起这个责任。
“我去找他!”殷淇不容置疑地说道。
她想找到余梓非,并不仅仅是因为两人都是这家报社的记者,而是因为余梓非是她的男朋友。
吴总编一愣,月兑口而出:“可是警察已经去找他了!”
“等待是件很痛苦的事,尤其是无休止的等待,我宁可自己去找。”她不是不相信警察,只是在摩拉族中发生的事,并非是警察能够插手得了的。
“那……”吴总编像是忽然没了主意似的,在他的大脑里,仍在琢磨着殷淇此行的利与弊。
殷淇却不再与他废话,立刻拨起电话订了第二天的机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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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今是一个很美丽的地方,春有百花秋有月。”看着手中的资料,殷淇暗觉好笑,哪个地方不是春有百花秋有月?当然,南北极除外。
“由于地处边陲,交通不发达,所以基本上是自给自足。”估计也是十分淳朴吧!
后面这句话是殷淇自己加上去的,因为那是她衷心的期盼,她可不希望那是个野蛮的地方,更不希望听说摩拉族其实是以吃人肉为生。她模模自己的手臂,胖瘦适中,比一般的女孩还略显白净,由于年轻所以肤质细女敕,这恐怕是人肉中的最高标准了。
想到这里,殷淇的心里有些凉凉的。
“到了!”司机面无表情地提醒她。
此刻车上就只剩下她一个人,也难怪司机会不高兴,如果不是她要坐车到腊今来,司机今天就可以在家里睡大觉了。
真的到了吗?还没等殷淇反应过来,她和她的大背包就被残酷地扔下车。殷淇愣愣地站在路边,看着三三两两服装怪异的路人和一排又一排低矮破旧的楼房。这就是传说中胜似仙境的腊今古镇?不像呀……不是不像,简直就是天差地别!
她再看看自己身上粉红色、长至臀部的雪纺吊带衫,磨得发白的紧身低腰牛仔七分裤,果冻色夹趾拖鞋,和刷成粉红色的脚指甲。难怪会惹来一阵又一阵怪异的目光,想来是这副打扮太怪了。然后她又模了模一头黑色的垂肩直发,暗暗庆幸这头长发还算比较正常。
面前走过一位胡须又长又白的老人,衣着虽然普通,但步伐稳健、骨风清奇,颇有一副世外高人的味道。
殷淇暗喜,像这种经验丰富的老人,一定能够给予她需要的讯息。她忙追上前去,面带微笑地问道:“老爷爷,请问你知不知道怎样才能找到摩拉族的人?”
那老人上上下下地打量了她一遍,捋着胡须笑道:“欲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浅水村。”
“浅水村?是杏花村吧!”殷淇月兑口而出,然后不解地挠了挠头,这老头究竟在卖什么关子?是背错了诗句,抑或是故意将消息藏在诗句中?
“毫无慧根!”老头悻悻然地白了她一眼,甩手便走。
“我……”殷淇张大了嘴,指着自己的鼻子,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一个年轻人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她身旁,“美女,要货吗?”
殷淇被突如其来的声音吓了一跳,慌忙回身看向他。
哇!这种偏僻的地方竟然也有这么帅的男人?
小麦色的健康肌肤,深刻的五官,两只眼睛乌溜溜地转着,看起来颇为机伶,高挺的大鼻子,性感的双唇轻轻地抿着,及肩的长发在风中飞扬。他的穿著虽然极为普通,却因为他壮硕结实的身材而显得与众不同。一件黑色的无袖T恤,一件宽松的黑色休闲长裤,一双黑色登山靴。他的胸前还挂着一条长长的纯银链子,猛然看去竟有点像是哪个大明星在她面前。
看到帅哥,殷淇的眼睛有些发直,要不是她早已经有了男朋友,她一定不会放过这等上好货色……不过,刚才他说什么来着?
货?殷淇倒吸一口气,吃惊地看着他,脑子里百转千回。难道是毒品?这里是边境地带,的确很有可能!
不行,即使是奇货可居的帅哥,她的一世英名也不能在这里沦陷,得赶快离开,不能和他有任何接触──虽然她很想去模模他的脸,看看他小麦色的皮肤为什么会比一个女人还要细腻光滑。
正当她的脑子装满各种想法的时候,那年轻人左右瞄了一眼,不知从哪儿取出了一个古朴的木盒,打开来递到她面前。
“妳看,这是我的祖先在原始森林里挖到的千年人参,价值连城,包治百病,就算没病的吃了也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白发变黑发……”他的汉语虽然算不上十分纯正,但是发音得当,配上他略带磁性的声音,甚是好听。
千年人参,殷淇好奇地放下背包,拿起那所谓的千年人参看了一眼,却不禁暗暗好笑。“这就是传说中的千年人参呀?你要卖多少钱?”
那年轻人见她有兴趣,不禁来了兴致。“我看我们这么有缘,就便宜点卖给妳好了,三千!三千怎么样?我从来没给过这么低的价钱。我看妳长得这么美,如果一不小心长了什么皱纹、鱼尾纹,那就是人间的一大损失啊!所以这棵人参配妳是刚刚好啦!正所谓宝剑配英雄,人参就要配美女……如果妳有心想要,两千五!大不了我就少吃几顿饭好了,瘦一点没关系,能为美女做一点贡献是我天大的荣幸、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殷淇差点没被他滔滔不绝的口水淹没,幸好她在大帅哥的甜言蜜语之前还能保持理智,要不她怎么能连续三年被那个大报社评为办事干净俐落、行动敏捷、立场坚定的最佳女记者呢?呃……她是不容易沉醉在别人的赞美里啦,但是容易自我陶醉也不是她的错吧,谁教她真有这个本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