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穿越之后怎么活?
以前曾经看过有人讨论过如果穿越了会怎么做,大家发言踊跃,而我看了一秒想的就是去死一死。
卫生环境、医疗饮食,还有语言,是一定要面对的难题,再者还有身分差异,穿越了绝大机会是平民,万一是奴隶就是等死的命,至于成为高官显贵甚至皇家子弟,根本要是气运之子吧,这我想都不敢想。
寄秋新书《南境之后》的女主角穿成亲王之女、皇家郡主,就是气运之子,她大可享受父母宠爱,嚣张跋扈任意妄为的过一生,但她没有——她很清楚在幸福的表象之下潜藏着怎样的危机。
无论穿成什么身分,每个人都有要承担的责任,甚至或许穿成金字塔顶端的人群,承受的压力又比寻常人还要多。
封建时代里,皇权的威胁无所不在。
女主角是嚣张,可她的嚣张背后是因为她文武双全,绝对能扛起藩地重任,而她锻链出这样的能耐,是为了替父母分担重任,是出自于爱。
女主角是反抗皇权,拒绝赐婚,可这是因为她看出了皇上疑心病过重,单纯的退让只会让他得寸进尺,她不愿意自己和家人继续委屈,赔上一生。
她的坚毅和用心,让她能够走得比愚蠢自私的太子还要远。
在看女主角大杀四方、大呼爽快之时,我也看见了她对于自己羽翼下众人的爱,更看见男主角和她父王那身后的爱情以及亲情。
冷冷的寒冬里,最适合来一本这样爽快愉悦的故事!
第一章 救下美少年(1)
哒哒哒……
是马蹄声,由远而近,数骑。
接着是马车声,或者说马拉车较为妥当,一匹看似歪脖子的棕色老马拉着一辆两轮的小拖车,上面坐着个放荡不羁的疯和尚。
他脚上一双露趾草鞋,穿着灰扑扑僧衣,乍看之下不怎么起眼,就是一个和尚,年纪嘛,当真看不出来,介于三十到五十岁之间,眉宇清秀带煞气。
最重要的他不吃斋念佛,对菩萨颇为不敬,右手提着一坛酒,左手是啃了一半的烧鸡,神色惬意的哼着花街柳巷盛行的十八模,一脚横跨车辕上,快乐似神仙。
不过他也不是这行人的首领,只是个比牛马高一等的随从,在他面前身披丁香色绣凤凰展翅图样披风,骑马走在前的女子才是他该供着的菩萨,她一句话就能要了他的老命。
“和尚,你可不可以别吃了,太难看了,一路上就看你吃个没完,活似饿死鬼一般。”在穿着丁香色披风女子身旁,侍女打扮的小姑娘忍不住开口,她看起来约十五、六岁的样子,身着红色劲装,有着武功底子。
“素太久了,不吃补不回来,小夭月,你不觉得和尚我瘦了很多吗?全身皮包骨,缺少油水。”一副骨头架子,连他自己都瞧不起自己,身子轻得风一吹就飘走了。
其实他挺有肉的,就是离他的标准差了些,君子不重则不威,他朝弥勒佛看齐。
“不许叫我小夭月,从你口中一喊都像青楼里的小桃红,还有,你分明长膘了,把你月兑光了往猪舍里一扔,哪分得清是人还是猪,宰了剔肉也上百斤。”那一身横肉着实可耻,就没见到瘦的。
“啧啧啧!还调戏起和尚,是人是猪还不是得喂食,有劳小夭月了,和尚就靠你吃喝了。”大言不惭的和尚啃起鸡脖子,那牙口好得连鸡骨头都能嚼碎,不见吐骨。
“想得美,自个儿找食。”夭月啐了一口。
“和尚化缘,阿弥陀佛,施主施舍三口活命饭。”他双手合掌,做出佛门弟子的虔诚样。
“我呸,你吃的是饭吗?给你一头老虎都能啃得只剩下皮。”他胡吃海吃,什么都吃,唯一不吃青菜豆腐。
“那你打头老虎让和尚大饱口福,我估计还能吞下半头鹿。”他拍拍微凸的肚皮,表示海纳百川,再多也不嫌弃。
“不要脸的和尚,你的脸皮也太厚了……”夭月都想打和尚了,被他气得不轻。
“好了、好了,你们闹够了没,打出岭南一路上斗嘴斗到现在,也不怕吵了郡主。”一名黑衣男子冷峻沉目。
十二龙铁卫之首龙一开口,其他两人讪然闭嘴,一个继续喝酒,一个横目瞪和尚。
另一名男子一张脸像泡在水里的千年老木,阴沉沉,硬邦邦,从他脸上看不到任何表情,无七情六欲,他冷然道:“看天边的云有点沉了,八成快下雨了,要么淋雨赶路,天黑前看能不能找到借宿的民家,否则就紮营吧!”乌云从东边飘了过来,黑鸦鸦的一片,一旦下雨,雨势不小。
“你让我淋雨?”丁香色披风的女子终于开口,绵软的女声像乳燕娇啼。
冷面男子神色依然未变,“这是不得不的考量,请郡主体谅。”他能力有限,没法弄出一间遮风蔽雨的屋子。
艳如牡丹的女子一扬弯弯柳眉,“风沐功,你看本郡主是个能吃苦耐劳的人吗?若让本郡主受了风寒,你十颗脑袋也不够我父王砍,他这人脾气暴戾。”
说自己亲爹暴戾真的好吗?这闺女是亲的吧!不是前世的仇人?众人为岭南王默哀。
轩辕胜天是当今皇上唯一同母所出的兄弟,亦是当代令人闻风丧胆的战神,战马所到之处,敌人掷了武器跪地求饶,战功彪炳,攻无不克,一把红缨枪能连挑敌军十七名将领。
当年他与皇上还是默默无闻的两名皇子,一文一武,不受重视的掩在太子和三皇子的光芒之下,先帝有十七子,他们是最不受注目的,被人当垫脚石踩在脚底下。
谁知有一日异军突起,当有能力争位的皇子自相残杀、两败俱伤时,被人以为只能当个小郡王的两皇子忽地展露峥嵘,一个善于谋略、运筹帷幄、收拢大半朝臣;一个精于排阵带兵、能征善战、赢得军民之心。
两兄弟在无敌手的情况下,兄长轩辕赢天登基为登,弟弟轩辕胜天为一字并肩王。
不过手足再亲也怕“功高震主”,在帮助皇上夺位并顺利成为一国之主后,为免日后兄弟互生猜忌,祸起萧墙,轩辕胜天花了数年时间为皇上平乱,稳固他匆忙坐上的皇位,而后请辞一字并肩王的封号,自请至当时最兵荒马乱、蛮夷林立的岭南镇守,为天子守国门。
那时他是皇上最信重的人,也不曾有一丝疑心,对他自愿带着妻小前往蛮荒,皇上是既不舍又愤怒,认为亲弟弟怎么可以不信任自己,轩辕胜天不该去蛮人的地方受苦,他这个当兄长的还能容得下一位超品亲王。
但轩辕胜天执意前往,还和皇上彻夜长谈,和他分析了日后朝廷的走向,然而皇家兄弟似乎谈崩了,皇上还是不太高兴亲弟弟的离京,觉得弟弟对他不够信任,心有不快,故而两人长达七年未再联系,被封为岭南王的轩辕胜天似被流放,京中众人也不敢再提起他的名讳,怕犯了忌讳。
事实上轩辕胜天的做法是对的。虽然两兄弟表面看似不和,可实际上打断骨头连着筋的兄弟情依然深厚,并未生嫌隙,然而日渐成长的皇子们有了异动,各有各的母家支持,开始暗地争夺龙椅,轩辕胜天当年如果没走,必然要卷入风波,届时兄弟反目不是不可能。
而轩辕胜天在岭南也没有外人看来的凄惨,花了十几年功夫经营,岭南可说是他坚实的地盘,他在此处备受敬重爱戴。
“郡主,出门在外不比在王府,一切从简,下官离成神还有一段距离,望请郡主海涵。”风沐功面不改色地把她的话堵回去。
“得了,你这块木头还能说笑,真不容易,饶了你吧!我怕把你逼急了连本朝律典都搬出来背给本郡主听。好了,下马,安营紮寨。”轩辕青痕翻过马背,身形优美。
轩辕青痕封号为南岭郡主,简单而粗暴,一听便知是何人,当初皇上想封的是琳琅郡主,可轩辕胜天一口回绝了,他说他是杀人无数的武夫,女儿用不上太文诌诌的封号,听得懂的就好。
“是。”
众人一见郡主下了马也纷纷从马上落地,找了个背风的空旷地开始砍草、搭帐篷,在方圆两尺内洒下防蚊虫、蛇鼠的药粉,砍下树木枝干当桌椅,又在头顶撑起一个能够遮雨的棚子,等等用饭烤火都在此处。
有些人入林子寻找猎物、摘果子和野菜,有些人则去附近拾柴,准备升火,以免有不明人士靠近,危及主子,云层越来越低了,似有大雨倾盆之势。
“烤烤火,不要受冻了。”火一升起,风沐功便让出靠火的位置,调整火势的大小。
“颇有贤夫良父的架势,风沐功,你不嫁人真是可惜了。”轩辕青痕遗憾的咂咂嘴。
“噗!”
“噗哧!”
嫁人?他那昂然身躯?
众人笑不可遏,唯有风沐功不动如山,连抽抽嘴角的反应都无,平静如湖,波涛不兴。
“承郡主厚爱,下官读圣贤书,不敢数典忘祖。”他声音平仄一致,不起高低。
“呿!无趣。”一板一眼的人生有什么乐趣,他这般活着不累吗?她都要为他长叹一声了。
风沐功是岭南一带的官员,不隶属于朝廷所管,他直接听令于岭南王,其他地方官员无权指使他。
“郡主呀!别理会那根木头桩子,来找和尚玩儿,和尚刚学会一首莲花落,唱给你听……”他对地方小曲特别感兴趣,尤其是那首“胭脂胡同胭脂泪”,唱得他乐呵呵……
胭脂胡同指的是秦淮河畔的一条暗巷,里面住的是出卖皮肉的花娘,也有不少富商乡绅在此包养外室,固然有人为求荣华富贵栖身于此,也有人是无可奈何走上此路,待到年老色衰无处安身,或是错付真心遭人抛弃,日日都有悲欢离合上演。
这如何不苦?但人生苦难皆来自贪嗔痴,还不如都来学学和尚他,能混口饱饭便万事足,日日笑容满面,阿弥陀佛。
“你改行当乞丐了?”
夭月往和尚一踢,他脚一抬,侧了侧身,小姑娘的玉腿落了个空。
“非也、非也,世道艰难,当和尚的也要学几样本事,混口饭吃。”一说完,他自得其乐的敲起手板,哼唱着莲花落。
“世道有多艰难,瞧你吃得脑满肠肥,可见多丰衣足食。”瞧他从僧衣中又取出一个肉包子,夭月一脸嫌弃。
和尚笑呵呵的一模光头,“要是世道不艰难,咱们养尊处优的郡主何必千山万水,跋山涉水的待在小草棚里……”
一滴、两滴、三滴,淅沥哗啦的雨水来了。
哎哟,遭罪的金枝玉叶。
轩辕青痕美目一睨,“四戒师父,我听出你的冷嘲热讽了,当和尚的不修口德,小心佛祖在你的光头上多烫几个戒疤。”当她愿意餐风露宿不成,她也有她的苦衷,难以言简意赅地说明。
“哈!哈哈……郡主,和尚我戒贪、嗔、痴、怨,可佛祖没让我戒落井下石,你自找的累得和尚还得跟你奔波……”他就是酒肉和尚,最喜享福作乐。
“郡主,喝茶。”另一位貌美如花的侍女初雪送上一杯热茶,茶里加了生姜,微凉的天气喝了暖身。
“嗯!”接过茶杯啜饮,轩辕青痕看看从棚子边缘滑落的雨水。“雨会下多久?”
“起码到黄昏,最迟到子时。”和尚若无其事的跷脚,无忧无虑的烤起龙铁卫捉来的大蛇,这蛇有五尺长、手臂粗,可以吃一顿饱饭。
在场没人露出怕蛇或拒吃的表情,在岭南一带常见这种长虫,他们见怪不怪,蛇肉、蛇羹是岭南的一道佳肴。
“夭月,打张床吧!”她可不要席地而眠。尽管帐篷底部架高,不会碰到地面,可是身娇肉贵的轩辕青痕还是不喜欢地上湿漉漉的感觉。
“是的,郡主。”
夭月取出包袱中的一物,往下一甩,三尺见方的手提匣子忽地拉高变长,竟是能容一人躺卧的架子床,床褥一铺便可躺人,床的一头可拉高,类似躺椅,又似睡榻,夭月和初雪把架子床抬进了轩辕青痕睡的帐篷里。
“啧啧,这东西挺好用的。”四戒看得眼热。
轩辕青痕哼了声,“上仙篁山庄去要。”别打她东西的主意。
“郡主,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做人太小气会引发天怒人怨的惨剧,尤其在雷电交加之际,容易天打雷劈。
“听不懂。”她喝着野鸡汤,神色怡然。
“听不懂和尚跟你解释解释……”人呐!当大度,居上位者应有悲天悯人的胸怀。
“不用。”轩辕青痕眼微闭,不听任何狗吠声。
四戒感慨,“郡主,你家小舅舅也未免对你太好了,把你宠得快成废物了。”唉!他也想有个像谢五郎这样的小舅舅。
仙篁山庄是闻名遐迩的机关世家,先祖拜师鬼谷子门下,精通奇门遁甲和机关术,学成出谷后创立以打造机关为主的仙篁山庄,历代皇陵的机关也由山庄能人出手,历经数百年声名不坠,传世至今。
家族排行第五的谢五郎便是第六十五代传人,手艺为族人之最,现在为仙篁山庄庄主。
轩辕青痕的娘平民出身,原本与轩辕胜天是云泥之别,但因是仙篁山庄三小姐缘故,这才勉强上了玉牒成了皇家媳。
谢三娘和谢五郎是一母同出的亲姊弟,也是嫡出,年岁上相差了十岁,两人感情很好,凶名在外的谢三娘十分疼爱幼弟,当弟弟的相当敬畏……呃!听话,姊姊说的话莫敢不从。
爱屋及乌,谢五郎对唯一的外甥女可是呵护有加,甚至是宠上天了,他以机关术高明着称,每每外甥女一开口要什么,他总会想尽办法做出来,让她展颜欢笑。
轩辕青痕所用的帐篷也都是谢五郎所做的机关,本来也装在匣子里,按下开关,一下子展开,无须人力搭建,一盏六角宫灯从帐幕中间垂落,做为夜里照明用。
“挺酸的,你还俗吧!认我小舅舅当干爹,也许他能把传家宝送你两样。”
面对轩辕青痕的话,四戒呵呵笑着,仰头倒了一口酒。
她转向风沐功问道:“风沐功,你追的方向没错吧?我们都连追了大半个月了。”每次只闻风声不见人,他们刚到,人就又溜了。
“三天前在杨柳镇也发生一模一样的命案,我的人赶过去时被害女子已经失血过多而死,同样的手法,同样的死状,应该是他们没错。”一提到此事,身为提刑官的风沐功脸色非常难看。
数月以来,前后死了九名年方十六的妙龄女子,而凶手至今仍逍遥法外——母子双魔连环杀人惨案,他们便是为此而来,一桩悬而未破的案子。
凶案发生以来,各地官府收集证词,发现死者身边皆有一对母子出现的踪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