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正是她还有些良心,老天爷才会给她再一次的机会,而她也十分珍惜。
上辈子她是个孤儿,从小便被抓进组织,被当成杀人机器培养,为了当一个全能杀手,她几乎学遍了所有杀人技巧,也读遍了所有用得上的知识,全然没有自我意识。
一直到她完美的做成了第一笔生意,然后是第二笔、第三笔……慢慢的崭露头角后,好不容易才有了自己的生活,然而就算如此,她仍得替组织卖命,直到她再也拿不住枪、使不了刀,或是在任务中丧命才有可能自由。
若非那场事故,她恐怕还是那令人闻风丧胆的红月堂第一杀手,麻木的数着杀人或是可能被杀的日子。
她一点也不想回到以往的日子,那里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有麻木。
来到这朝代是她两辈子加起来最快乐的时光,她感谢老天爷给她重活一世的机会,虽说这投胎的身分是个落魄的亡国公主,打一出生便过着躲躲藏藏的日子,却拥有了上辈子她不曾拥有的亲人。
撇开她那对短命的生父生母不提,这里有将她视为女儿的胡俊与沈雁菱,有陪着她一块长大、亲如兄姊的南吉及南琴,还有庄子里那些一口一个喊着她阿姊的天真孩童……
她觉得这样的生活才叫生活,她在这学会了哭、学会了笑,她不再是那毫无情绪波动的杀人机器,每日以杀戮为生。对她来说,穷不打紧,苦也无所谓,她只想好好护着这些给了她家的感觉的亲人。
于是云初夏开始积阴德,一来当是还老天爷给的恩情,二来就当为自己攒善行,想着下辈子能不能再投个好胎。
然而不知是不是她上辈子从不知什么叫做善事,她一腔热血总是打水漂,扳了扳手指算算,她惊觉自己这十多年来,成功办成的好事居然十根手指头数得出来,其余皆是往更严重的方向发展。
最终连她都不得不承认,她这人就是典型的好心办坏事。
感叹了下自己的心酸史,云初夏这才又问:“那小妮呢?现在怎么样了?”
一提到胡小妮,南琴的脸色又垮了下来,“撑是撑过去了,可是……小姐,咱们的银钱就剩下十两了……”
“十两?”云初夏拧起柳眉,“我半个月前不是才拿回一百两?”
那一百两正是她从庄浩卿那赚来的,想到庄浩卿,她又是一阵心痛。
在这个朝代上哪去找这么大方的老板?随随便便打个赏都是一两银子起跳,却因为她一时手贱给弄没了……
想到庄浩卿听见她要请辞时,为挽留她特意给她涨的五两工资,她的心又是一阵阵的抽疼,忍不住忿忿的想,她那一做好事就惹事的体质怎遇到楚离歌就失灵?若不然,她现在还能过着那好吃又好拿的好日子呢!
“给小妮看病便去了一半,还有这半个月来,一大家子吃吃喝喝的费用。哦!方才我还拿了三十两给胡叔他们当盘缠,东减西扣就剩这么多了……大夫说小妮这病要富养,之后可不能再只给她吃清粥配萝卜,得餐餐有鱼有肉,还有菜也不能落下,最好再熬些滋补的药膳……”想到每一道菜都得用上银子,南琴便忍不住叹气,“小姐,你说我们要上哪生钱?”
若是全力养胡小妮,勉强养得起,可其他人怎么办?那些行动不便的大娘和才刚学会走路的小女圭女圭们怎么办?
这事,就是上辈子没有自由,钱却多到能淹裤脚的云初夏也忍不住感叹。
果真是一文钱逼死一条好汉!她总算是知道胡俊为何这么着急了。
胡小妮这病,放在现代便是单纯的早产儿先天不足,加之后天营养不良,在那随随便便就营养过甚的年代,这病怎么也不致死,偏偏胡小妮投生在染个风寒都能死人的古代。
想到胡俊这些年为了胡小妮的病愁得白了不少头发,她那张小黑脸也愁得不行,思索了会儿,她道:“钱的事你别操心,我来想办法。”
这话让南琴一脸惭愧,“小姐,都怪南琴没——”
“打住!”云初夏抬起手堵住她的嘴,“你要再说下去,从明儿个开始,咱们便换一换,你去找工作,我来顾酒馆。”
他们口口声声说她是公主,不能做这等低下之事,犹记得她十岁那年偷偷跑去打杂工,一回来便看见南琴、南吉被打得浑身是伤,原因是看顾不利。
当时她十分生气,她从不认为自己是什么金枝玉叶,别人做得,她为何做不得?这国都亡了,还当什么公主?公主这头衔能让她吃饱饭,能让她过上安稳的生活,能让她像寻常的小姑娘般无忧无虑?
不能!
相反的,正因这该死的身分,她每天过着心惊胆跳的生活,没有一日吃饱。
他们以为只要不让她知道外头的事,她就能当作什么都没发生,却不知她什么都知道。
看着那些曾经疼她怜她的叔叔伯伯一个一个消失,看着他们留下的妻女哭着喊着,痛不欲生,她如何还能安心的当他们口中的“公主”?
既然她是他们的公主,是他们的领袖,难道不是该由她保护他们?不是她更应该以身作则?她有手有脚,为何不能为众人尽一份心力?就算她能做的不多,可至少让她觉得自己不仅仅只会拖累众人。
众人听完,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却依然坚持己见,毕竟他们这么多年来护着她,正因她是云翔国最后的一滴血脉,如何肯让她去抛头露面,这风险太大了。
她当时也是发狠了,直言若是不让她做自己想做的事,要么她自刎、要么她去自首,只要她死了,就不存在复国不复国的问题了。
这话让众人惊了,却无人认为她是在说笑,最后只能默许她以尊贵的公主之躯去外头打杂赚钱。
南琴听见这话,脑中立刻浮现那日的浓烟密布,忙将头摇得像拨浪鼓,“当我没说!当我没说!”
云初夏这才满意,然而一想到胡小妮的病,她一颗心又沉了沉。
难道……她又得重操旧业了?
第四章 青楼再遇揭身分(1)
数日前一场暴雷轰鸣的骤雨宣告夏日落幕,被疾雨打落的花朵还未散尽,初秋凉风就徐徐而至。
时光荏苒,彷佛昨日才刚过乞巧节,今日便已时至中秋。
月满中秋节,象征着团圆,因此也叫团圆节。而从时令上说,谷物到了秋天便是收获的季节,因此人们会在这个季节饮酒起舞,喜气洋洋地庆祝丰收。
时值中秋,兴安城里因要拜月神而举行了盛大的庙会,这几日皇城内多了许多远从外地前来的商客,街道上满是叫卖的小贩,从天未亮直至华灯初上,整座兴安城热闹非凡。
时人崇尚古朴大气之美,街道宽阔,最窄处也有二丈宽,两旁五十步就竖立着一人高的灯炬,以尺余铜盘盛满火油高高架起,点起熊熊烈火,把漆黑的夜晚映照得犹如白昼。
时至夜晚,拂来的秋风带着丝丝凉意,许多上街的小娘子都已换上新制的秋衣,看着赏目。
这几日,兴安城犹如不夜城,人潮不断,尤其是城南的抚行街。
这无行街其开头为抚,有女子抚媚之意,会取这样的名字,是因无行街上青楼妓院林立,是兴安城的销金窝,而其中最为出名的便是苡萱楼了。
苡萱楼乃一奇女子所开,那奇女子为前朝之人,姓花名元绮。
花元绮本是将门之后,因祖父与父亲被诬陷而获罪,家道中落,她因而被判进教坊司。教坊司不同于一般青楼,在这就像正常上班一样,忙完便可以出去,但是晚间必须回来住,且出门的时候必须穿上教坊司特定的衣饰,这样众人只要一看便知是教坊司出来的官妓,因此教坊司的女子轻易不出门,以免遭到外界的指指点点以及嘲笑。
然而花元绮却是个异类,她似乎不以自身官妓的身分为耻,只要一得空闲便往外跑。
一开始人们见她不是躲就是骂,没一个好脸,可花元绮毫不在意,甚至几次出手救了被恶霸欺侮的妇孺,让众人渐渐收起了轻视之心,将她当成寻常人那般对待。
有一回,新晋升的青锋将军赵翊伟立功返京,大街上满是前来迎接的百姓,却有一名小童在他骏马将至前不小心被挤得摔到了马蹄下,他脸色一变,正欲拉强绳,却有一抹娇小的身影动作比他还快,不顾己身冲上前,护住了那小童。
花元绮长相貌美,身姿矫健,且心地善良,让赵翊伟一见倾心,在得知她竟是自己从小景仰的花老将军的孙女时,对她更加怜惜。
而花元绮也对赵翊伟这般伟岸的男子动了芳心,两人既然互有好感,那么英雄美女终成眷属自是水到渠成。
后来,赵翊伟受完封赏后再次前去战线,便带上花元绮。花元绮一心向往与其父一样能上战场保家卫国,如今得偿所愿,自是珍惜。
自此她不离赵翊伟左右,随夫抗战,夫妻二人联手,一连打了无数胜仗,最终一战,一举平定了当时举兵叛变的魏忠,救出了当年的云业帝。
云业帝感念赵翊伟的救命之恩,赐他当镇国将军,官拜一品,掌管三军虎符,在当时可说是位高权重,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可在云业帝过世后,上位的新帝怕赵翊伟功高震主,想方设法掣肘,一点一点收回了兵权,最后寻了个不大不小的错处,贬了他的官,若非他曾救过先帝,新帝还想直接将人斩了。
赵翊伟生来便是上战场的料,他想过自己会死在战场上,却从未想到自己竟会落到这样的下场,最后他因郁结于心,没多久便郁郁而亡。
花元绮自始至终都陪在丈夫身旁,直到他断了气也不曾离开,打算伴着他的坟墓终老。
赵翊伟生前位高权重,没人敢对花元绮有半点埋怨,他死后便不一样了,族人不再忌讳,竟将她赶回教坊司。
那时花元绮已过了女子最是青春年华的时候,又因长年打仗,历经风霜,脸上、身上满是岁月之痕,如何还能待客?
花元绮又回到当初的孑然一身,只能自力更生,用着多年的积蓄开了一间青楼。
为何这么多生意不做,而是青楼?据花元绮所言,以色侍人也是业,世人皆看不起青楼女,却不知这些可怜的小娘子不过是父权时代的牺牲品。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这用来禁锢女子的三从四德,她体验过前两项,若不是无子,说不定还得再体验一回。
她的一生从未为自己作过主,荣辱尊卑全系在男人身上,而与她一样的女子何其多?
她已是良籍,不一定非要从回这下九流的行业,但她不忍见其他女子与她一样,终其一生都没有一个安稳之处,于是她开设了苡萱楼,让这些女子卖艺不卖身。
花元绮本就是名门之后,自幼习得花老将军真传,不仅武功高强,就是女子该学的琴棋书画她也一点都没落下,可说是文武全才。
有她细心的教导,那些进入一以萱楼的小娘子自是个个才艺双全、文武兼济,几年下来,苡萱楼成了青楼之中的一股清流,来往的多是喜爱吟诗作对的文人雅士,虽说不卖色,却还是一步一步成了兴安城第一青楼。
说起前朝,那可真是出了不少传奇女子,不仅有一个戏子皇后、有个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女丞相,还有花元绮这样曾是将门之女的教坊司官妓……可惜这足以让女子发光发热的国家仍逃不过改朝换代的命运。
苡萱楼一代代经营至今,已有数十年,却数十年如一日,依旧人满为患。
中秋之际二以萱楼来往的人潮都快将大门给踏破,嬉闹声不断。
三楼一间雅间内,里头摆饰奢华,就是放置的灯盏都是价值不菲的琉璃灯,十分晶莹剔透,每盏都点上灯火,便是艳若桃李的绚丽华彩。
此时那绚丽的光采正如外头舞台上舞动着身躯的舞娘般左右摇曳,映在一名俊美不凡的男子身上,定睛一瞧,竟是那从不涉足青楼妓院的楚离歌,而他面前则坐着一名同样俊逸出色,表情却略带轻佻的男子。
“你说要跟我谈事,却将我带至青楼?你这是打着办正事的旗号,挂羊头卖狗肉?”楚离歌目光沉沉,如无数暗刃扫向眼前之人。
看着面无表情的好友,霍子逾仍是一贯的嘻皮笑脸,“你说的是什么话,什么挂羊头卖狗肉,这说事在哪不能说?比起在寻常的酒楼茶馆一板一眼的谈事情,还不如选个温柔乡,有美人好酒相陪。再者,我可是瞧你这几日心情不佳,这才带你来散散心。苡萱楼与寻常青楼不同,里头的女子卖艺不卖身,你可别搞混了。”
楚离歌如何不知苡萱楼大名?他追究的是这家伙打着说要事的名头将他带来此地,明显就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然而与这家伙争辩只是白费口水,于是站起身,“看样子那几桩案子你自己能够处理了……”
霍子逾见他说走便走,忙换上一脸可怜样,将人给拉住,“别!少伤你就可怜可怜我吧,要是破不了案,我可就要被迫娶嘉成了。”
“你成日流连烟花之地,也就嘉成死心眼,因你儿时的一句戏言执着至今,非你不嫁,否则这皇城还有谁家的好姑娘肯嫁你?你倒好,不懂得珍惜也就罢了,居然成日惹她,活该被你老子打!”楚离歌说归说,却是坐回了原位。
霍子逾,忠远公府的世子,与楚离歌可以说是穿着同一条裤子长大的拜把兄弟,也是皇城中少数与楚离歌一样“大龄”未婚的男子,年已二十五、六岁,仍是光棍一枚,若不是他从十四岁便开始逛青楼,以两人的交情,恐怕楚离歌那龙阳之癖的另一名主角便是现成的了。
霍子逾撇了撇嘴,忍不住道:“少伤,你这是当皇帝的监管人当久了,训起话来和我老子简直一模一样,要不是我知道你的年岁,还以为是从哪儿来的糟老——”未竟之语让一道冷芒给扫得噤了声。
“你还有一次机会。”楚离歌做人一向宽容,机会一共给三次,而霍子逾这不着调的家伙已用了两次。
“我这就说!”霍子逾立马正危襟坐。
两人好友多年,他自是知道楚离歌的规矩,不敢再有废话,忙一字不漏的将请托之事说出。
霍子逾乃勋贵之后,只要不犯谋逆之罪,不做奸婬妇女之事,安安分分的等着,便能顺顺当当的袭爵,过着有俸禄可领、有门面可撑的逍遥日子,说白点,就是个含着金汤匙出生的米虫。
他从出生便十分有骨气,立志朝着这目标努力前进,打算成为米虫中的特等米虫,偏偏老子管得严,看不惯自家儿子这般放浪形骸、吊儿郎当,于是替儿子谋了个大理寺少卿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