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初夏与沈雁菱一样,都十分了解胡俊,见他郁郁寡欢,知道他定会因这事食不下咽、夜不成眠,于是道:“其实要刺杀离王也不是没有办法……”
“什么办法?”胡俊那郁郁脸色倏地一亮。
“筹钱。”她幽声道。
沈雁菱闻言,差点没往她脑袋瓜敲下去,“筹钱?上哪筹去?一百万两就是把我们几个都卖了也筹不出来!”
就是真筹出来,黄花菜都凉了,小皇帝如今还小,只有此时杀了离王,他们才有机会复国。
云初夏挑起那弧度优美雅致的弯眉,拿下自小便挂在颈上的玉葫芦,递给了胡俊,“不是说咱们云翔国的先帝藏了一笔钱财在嘀荩俊包br />
云翔国一共两百余年,皇帝换了几十个去,其中有昏君自然也有明君,而最出名的就数云建帝了。
据说云建帝深知富不过三代的道理,就算他再如何鞭策子孙,可对于曾孙、曾曾孙、曾曾曾孙,他那鞭再长,命也不够长,想管也管不了。
为此,他极有远见的藏了一笔金银,并留下祖训,只有在国破家亡之际才能取用那笔钱财。
至于开宝库的钥匙,正是那玉葫芦。
胡俊闻言非但没半点高兴的表情,看着手心中玉质上佳的玉葫芦,眼中的光亮暗了下去,“那笔宝藏不知是真是假,据太子殿下所言,几代先帝都快将嘀莞???戳耍?丛趺炊佳安蛔拧??包br />
要是有那笔钱财,他们早就成事了。
云初夏自然知道这事有难度,正是有难度她才会提。
她觉得胡俊就是闲得发慌,只要给他找些事做,他就不会动不动想去送命,于是她更加奋力的说服着,“胡叔,这是最快的方法了,其他人找不到,不代表你也找不到。只要找出这笔钱财,别说是离王了,就是小皇帝的脑袋,你都付得起!”
胡俊一双眉拧得死紧,“你说的很有道理,可……”可他怎么觉得有什么地方怪怪的?偏偏他说不上来。
沈雁菱就聪明多了,瞪了眼满脑袋都是鬼点子的云初夏,说:“这事不必你操心,我们自有想法,赶紧吃饭去!”
听见这话,云初夏便知有戏,忙应好,“今儿个煮了什么菜?我都快饿死了……”
她昨夜劳累的很,至今都还未吃进一粒米呢。
南琴正好探头出来,笑容可掬的道:“清炒萝卜干、三味甘薯、清阳白玉粥,还有你最爱吃的黄金芙蓉蛋。”
听着这一道道菜名,云初夏额角一抽。
取了这么个矫情的名儿,事实上就是萝卜干、烤地瓜、清粥还有那再普通不过的蒸蛋罢了。
云初夏忍不住悲愤,她可是正在发育的少女哪!这吃得比尼姑庵的尼姑们还清淡,是要她长成干扁四季豆?
她突然觉得,改行寻宝似乎也不是件坏事……
兴安城外的一座小村落,两旁田野里的小草争先恐后的露出绿绿的小脑袋,各式各样的野花都开了,红的白的粉的黄的,美丽的蝴蝶和蜜蜂忙碌的穿梭其中,汲取花蜜,柳枝迎风飘扬,好似一个翩翩起舞的小姑娘。
虽然是傍晚,外头的天色却是格外的好,那一轮落日此刻就停在河面的上方,将原本灰蒙蒙的河水照得波光粼粼,正应了那句“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
云初夏前世虽为杀手,懂的事情却是不少,毕竟要当一名职业杀手,该学的可不只是杀人的技巧,为了潜伏在各式各样的环境之中,她佯装过老师,乔装过医生,更当过舞娘,甚至是扮成男人,可以说十八般武艺皆懂。
而在这女子不得随意抛头露面的朝代,她最常干的便是女扮男装,原因无他,就是图方便。
就好似此时,日阳西落,寻常女子早早打道回府,除了一些生活困顿需要维持生计的妇人外,还在大街上游走的女子是少之又少,就是有,身旁也定有人陪伴着,没一个落单。
而云初夏独行惯了,就是南吉、南琴说了不下百次要跟,她都没让,总是偷偷一人溜出来,几次下来,沈雁菱见管不住,索性放弃,告诉她要去哪儿都行,只有一个条件,那就是平安归来。
这一点云初夏一直做得很好,加上自离王上位后,对他们的追捕几乎可以说是停摆,比以往安全的多,以至于现在她要出门,沈雁菱念归念、担心归担心,却不再像以往那般拼了命的阻止。
毕竟论起打架,就连当年的武状元胡俊都不是她的对手,她不欺人,人家便偷笑了,有谁敢欺到她头上?又不是找死。
总而言之,谁都可能有危险,就她不会。
可她没危险,却不代表那些糟心事不会自个儿撞上门。
“公子快!快跑!”
云初夏看着眼前狂奔的马车,以及那快要从马车上坠下的身影,忍不住摇头一叹。
现在的杀手素质还真不是一般差,这村落人烟虽少,可天都还没黑呢,就这么急着下手,难不成是看准了不会有人多管闲事?
确实,在这纯朴之地,周围都是些庄稼人家,这时候早已回家吃饭去了,谁还会在外头逗留?像她这样吃饱撑……不,她还没吃饱呢!该说像她这般闲来无事之人,整片田地也就这么一个,没了。
她本就不是爱多管闲事之人,此情此景,自是少惹事端,双腿一迈,轻巧的便要向一旁移去。
谁知那逃走之人竟是连前头有人都不知,她还来不急躲,就被他突然从马车上跳下来的身子给撞倒。
“有没有搞错……”对于这突如其来的变故,云初夏忍不住低骂。
这么大一块地,他哪儿不好跳,偏生跳到她身上,她这是什么运道?
男子也没料到自己会撞上人,他是怕发了狂的马车会将他给甩下,这才趁速度不快时跳下,谁知这么恰巧的跳到身下这名瘦弱的少年身上。
当他望进少年那双明亮得过分的眼眸时,先是一愣,随即拧起了眉,“赶紧走!”
说完这话,他缩在袖口之中的右手微微一动,就等着身后那名少年离开。
然而被压得骨头都快散了的云初夏却没走,反倒有些讶异。
她还以为这男人是来抓替死鬼的,如今听来,似乎真是无意撞上,眼看那刀都要朝他劈下来了,他不仅没跑,反倒是护在她身前,最重要的是,她方才观他跳下马车的模样便知道这人压根儿就不会武,这让她忍不住想,这家伙难不成是傻了?
“公子!”
远处与其他黑衣人纠缠的护卫见此脸色大变,拼了命的想来救人,然而那些刺客又不是吃素的,岂会放行?这一来一往,非但没人赶来,护卫反而因慌乱而受到牵制。
男子感觉到身后之人并未离开,脸色更沉,虽不想伤及无辜,但他若是再不动作,自己这条命恐就没了,正要扬手,却突然感觉到后领有股拉力。
云初夏虽不是好人,但也没狠心到会眼睁睁看着护在自己身前的人挨刀,于是伸手一拉,将眼前的男人给拉至一旁,“旁边站着。”
黑衣人见到手的鸭子飞了,目露凶光,反手又是一刀,谁知竟被云初夏一个扫腿,整个人倒了下来。
“该死,滚开!”
黑衣人还想起身,云初夏却一个转手夺了他的刀,手脚俐落的在他的手腕以及双脚四处划了几下,顿时一阵杀猪般的叫声传出。
其他人闻声看来,就见一名瘦弱的少年挡在他们今日的目标之前,而他脚下那发出惨叫之人正是他们的首领。
这一回脸色大变的对象换了边,黑衣人想去救人,护卫岂会相让?自然又是一场厮杀,其中只要来到云初夏身旁的,都是一样的下场,被挑去手脚筋。
空气之中弥漫着血腥味,纷争渐渐平息,黑衣人见救不回自家首领,且牺牲愈来愈多,牙一咬放弃了这一次的刺杀。
朱陆见此,立马派了一半的人马前去追赶,自己则带着剩下的人赶了过来,上上下下将男人给看了一遍,“公子你可有恙?”
“无事。”男子身上虽有些狼狈,却是半点伤痕也无,双眸微闪,他看向身旁瘦弱的身影,“敝姓楚,楚少伤,多谢这位小……公子救命。”
他没报出自己的本名楚离歌,而是报了自己的字。
云初夏这才抬眸看向眼前之人。
此时正是夕阳西下,眼前的楚离歌身材高大,身上衣袍雪白,即便经历一场意外仍是一尘不染。
因背着光,云初夏必须眯着双眸才能将眼前男子的五官看仔细。
他的头发墨黑,衬托出他发髻下珍珠白的颈项格外有光泽;他的背脊挺直,好似那白杨树一样,蕴含着巨大坚韧的力量;他的眼神清澈,就像天山之巅那神圣的池水……更不用说那浓淡适中的眉、长而微卷的睫、比女人还要细致光洁的肌肤,以及那分开来看细致、合起来瞧俊美的脸庞。
在嫣红晚霞的照映下,他就像从画中走出的谪仙一般,炫目得让人挪不开眼。
见了他,云初夏宛若看见一幅充满诗意的画,只觉赏心悦目。
“不客气。”她手一挽,将刀柄递给了他身旁的朱陆。
朱陆看着地上哀嚎不已的几人,眼中满是赞赏,“这位小公子真是身手了得,能否请问是何家的公子?”
方才他离得虽远,却没漏看云初夏那俐落的动作,他看不出她武功的门路,只知她下手就只有快狠准三个字能形容,只一会儿的功夫便挑去了对方的手脚筋,速度之快远超他生平所见,最重要的是,眼前的少年看着不过十五、六岁,这样的年纪能有这般了得的身手,让他起了心思。
“敞姓云,云初,是个孤儿。”云初夏也隐去了最末一个字。
云姓在前朝虽是国姓,如今却什么都不是,西襄帝就是再能杀也无法杀尽天下姓云之人,更何况他都死得不能再死了。
“姓云?”朱陆有些讶异,可见眼前少年目光清澈,丝毫不畏惧,暗骂自己太过小心,这世上又不是所有姓云之人都是前朝余孽,这才直言问道:“既是孤儿,再请问云兄弟家住何方?在哪高就?云兄弟救了我家公子,于我家公子有救命之恩,我们自然得好生报答,待日后上门道谢。”
他对云初夏的功夫十分有兴趣,想招她入府当楚离歌的贴身侍卫,然而该打听的还是得打听,先问得对方的住处、工作之处,若是来历没有问题,才能行下一步。
报答?云初夏双眸一闪,看向一旁的楚离歌,“道谢就不必了,我也不过是自救罢了,谈不上什么救命之恩。”
楚离歌接收到她的目光,显然有些尴尬,毕竟确实是他险些连累了她,“你救了我一条命是事实,报答是应该的,只要是我能力所及之事,定会极力满足你。”
闻言,云初夏看着他的眼神有些变了。
极力满足她?若她今日开口要个几座金山银山,他也肯?
看着眼前男人那真诚却深不见底的眼眸,云初夏下意识要拒绝,却在开口前改变了心意。
转了转黑白分明的双眸,她弯起了唇,“既然楚公子如此大方,那我就不客气了。”
虽不知眼前之人的来历,可她一向不做白工,再说了,买卖一向是银货两讫,恩情也是如此,若是拖拖拉拉何时才能完事?倒不如大方应下。
第二章 察觉女儿身(1)
楚离歌这人一向恩怨分明,人敬他一尺,他还人一丈,外头都以为他的脾气好,事实上正好相反,他一直秉持着一句名言——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礼让三分。
这句话大多数人都听过,却不知其实不仅只有这句,它的下一句才是经典之作——
人再犯我,我还以一针,人还犯我则斩草除根。
他的原则很简单,事不过三,这是他对任何人事物的底线,同样的事只要不犯到第三次,他通常都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也是为何众人都说他脾气好的缘故,至于那些犯过三次、越了底线之人……
也无法对外反驳他那看似温和的脾气,因为他们全死了。
“这一回又是谁出的手?”楚离歌没了平时的温和,总是如春风般和煦的表情不在,此时一脸冰冷,狭长的俊眸满是肃杀。
自从楚离歌被钦点为摄政王后,这些年来诸如此类的刺杀层出不穷,那些人只要一逮到机会,便如水蛭一般纠缠着不放。
今日他微服出城巡查农务一事,除了几个亲近之人外根本无人得知,可那些人却像是早料到他会来此,提前设下了埋伏。
虽说他有自保之法,可谁能保证他每回的动作都能比对方快?这一次要不是正巧遇见了帮手,他这条命恐怕早就交代了。
看来是他这阵子行事太过温和,才会让人给欺上了头。
朱陆沉声道:“和往常一样,不到半日便中毒而亡,不过属下要是没猜错,应该又是那一位……”
这话让楚离歌脸色更沉。
没人愿意时时刻刻提着脑袋过日子,可这样的日子他却整整过了快六年,他被刺杀的次数更远超三次。
底线一再被挑衅,要不是因为皇兄临终前特意托付,依他的个性,那人岂还有命上窜下跳?
朱陆见主子脸色不佳,犹豫了下,还是开了口,“王爷,要不将这事告诉皇帝吧?”他的想法很简单,既然那人除不得,那就只能另寻他法。
楚离歌虽是摄政王,但有些权力还是有所设限,例如先帝留给皇帝的绣衣卫。
绣衣卫乃西襄帝培养的密探,人数虽不多,但个个能耐了得,各有所长,能查出许多寻常人查不出之事,前朝的余孽有大半都是绣衣卫给挖出的。
只要绣衣卫出马,刺杀楚离歌之人定会有所忌惮,偏偏绣衣卫是西襄帝留给子孙的保障,除了皇帝之外,无人指使得了。
提到皇帝楚豫,楚离歌的脸色这才稍稍好转些,“不可,他如今要学习的事务正多,且他年纪尚小,绣衣卫得贴身保护他。”
“那你怎么办?”朱陆拧眉。
这几年来,楚离歌经历的暗杀不胜枚举,且这一年来更是频繁得可怕,王府里的侍卫除了从云州带来的之外,都是楚豫所给,然亲王的编制也不过才一千侍卫,就是加上他们外聘之人,统共也不过才一千五百多名。
这几年的暗杀不断,让他们的人手一一折损,死的死、残的残,而培养的人尚未成器,这青黄不接的状态让楚离歌正面临着无人可用的地步。
总归一句,就是西楚国的历史还不够长远,科举、武举也不过才举办过一届,加上战争才平息没几年,人才、钱财都还未恢复过来,才会有如今这尴尬的状况。
楚离歌没有说话,而是拧着眉。
朱陆提议,“我看那云兄弟的身手不错,若是身世清楚,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