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付诸行动,捧起她的脸堵住她的唇,让四片唇瓣火热地贴合,缱绻地摩挲,像是分开的两个半圆,好不容易终于找回另一半,两人只想吻得更深,更浓……
熙来攘往的人群中,一对爱侣不在乎旁人的视线紧紧拥抱,四周的景物好像都消失了,他们听不到人潮声和车辆呼啸而过的声音,因为彼此的拥抱就是最幸福的小宇宙,心韵和着心韵,以最甜蜜的气息诉说永恒爱意。
尾声
十个月后。
穿着深蓝色西装,器宇轩昂的杜洛崴回到家,扬声呼唤著。“老婆,我回来了,是不是该出门了?”
迎曦的声音由里面传出来。“啊,你到家了?那等我一下喔,马上好。”
更衣镜前,迎曦穿着一袭蓝色的及膝小礼服,小V领的设计露出一点性感的锁骨,金属材质打造的腰炼勾勒出她的盈盈柳腰,让身材比例更加秾纤合度。
她穿上同色系的高跟鞋,鞋侧点缀著有色宝石,非常华丽且耐看。配戴上一条项链,炼坠是简单的单颗美钻,在不同角度的折射下都有炫目光芒,这是上个月她过生日时杜洛崴送的礼物。
手腕依旧戴着和杜洛崴同款的情侣对表,虽然后来他又送给她许多美丽的饰品,甚至还有价格惊人的珠宝表,但迎曦最喜欢的还是两人定情的对表,这款美丽的表代表他们一起走过的爱情,历久弥新。
这时,杜洛崴微笑地推开主卧室的门,忍不住吹了口哨。“哇~~老婆,妳好正!”亮丽的蓝色让她的肌肤看起来更完美无瑕,闪烁青春光泽。
“真的好看吗?”迎曦笑盈盈地转身,嗯,这件新购入的洋装颜色好粉女敕,她好喜欢。
“当然好看,我已经不想放妳出门了!”
说著,他已一把抱住俏丽的老婆大人,热情地吻着她,不安分的手也在那曼妙的曲线上游走,喔,她好香……
美人儿却忙着推拒。“不可以……”
索吻一再被拒,杜洛崴挫败地低吼。“Oh!我们一定要出席吗?我想我们晚个半小时到应该没问题。”其实他的“实力”可是直逼一个小时,说半个小时还真是委屈自己了。
“真的不行啦!”迎曦嫣然一笑地推开他,赶紧跳到门边,免得欲火焚身的男人又扑上来。“今天可是宝贝干女儿的满月,如果我们敢迟到,沛瑄可不会轻饶,快快,出门喽!”
*
沈毅祥和丁沛瑄的爱情结晶──沉雅莘在一个月前呱呱坠地,白皙可爱的模样乐坏了这对夫妻还有祖父母和外公外婆,满月酒选择在一间五星级饭店设宴,邀请亲朋好友一同来分享他们的喜悦。
席间的气氛十分融洽,充满欢笑声。丁沛瑄喜气洋洋地抱着宝贝女儿偎在老公身边,开心地和每个宾客合照,笑容甜似蜜。
粉雕玉琢的小美人也很配合,虽然面对此起彼落的闪光灯,却毫不畏惧地一直啃著粉女敕女敕的胖手指,睁著乌溜溜的大眼睛东看西看,还不时露出甜甜一笑,迷倒众人。
沈毅祥的母亲喜孜孜地抱着宝贝孙女穿梭在亲友之间,笑得合不拢嘴。“好可爱喔!你们看我这个孙女多漂亮,瓜子脸,眼睛乌黑灵活,睫毛好长啊!还有标准的樱桃小嘴,皮肤女敕得像蜜桃一样,长大了必定是倾城倾国的大美人。而且还遗传我儿子的长手长脚,以后个子一定很高,是个窈窕淑女喔!”
“就是啊,妳看这双眼睛真像妈咪,鼻子好挺喔,活像是毅祥的翻版,沉妈妈,妳真是太好命了。”
“呵呵……”
沉母笑得眼睛都瞇起来了,缘分就是这么奇怪,虽然一开始她并不喜欢这个儿媳妇,还直嘀咕儿子为何要娶她?但打从孙女一出生后,她的心也立刻被收服了,爱这小丫头爱到心坎里。
今天莘莘一身粉红色的漂亮行头,包括超可爱的蕾丝小帽子和同色系的洋装、小袜子和小鞋子,全部是女乃女乃上百货公司精心挑选的,她还不时注意饭店的冷气会不会开得太强,深怕冷到她的心肝宝贝。
迎曦欣慰地看着这一幕——沛瑄结婚后和公婆的互动可谓苦尽甘来,由她发自内心的嘘寒问暖中,沉母逐渐发现她真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善良女孩。一般年轻女孩大都不喜欢和公婆有太多互动,沛瑄却恰恰相反。
自从结婚后,每回休假她都会催促沈毅祥开车回乡下陪伴两老,常带两老多多出门踏青,看看花展或尝尝新开的小馆子。知道婆婆关节不好,她三天两头就寄保健食品回乡下,叮嘱两老好好照顾身体。
时序还没入冬,沛瑄就为公婆买来两床顶级的羽绒被……总之,她的细心程度比儿子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且,沉母也发现到了,毅祥自从结婚后整个人神采奕奕,因为无后顾之忧,工作上更是充满干劲,一再获得上司提拔。
沉母心底雪亮,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沛瑄给予儿子最大的支持与安定,拥有这个秀外慧中的媳妇是沉家的福气,倘若她还不知足硬要鸡蛋里挑骨头,那真是自找麻烦。
因此,她发自内心地接纳沛瑄,婆媳之间一派和乐融融,雅莘出生后则是带来更强的凝聚力,沉家的欢笑声不绝于耳,每个人都被小丫头天真无邪的笑靥收服了。
迎曦欣慰地道:“真是太好了,沛瑄总算苦尽甘来,你瞧她笑得好美,容光焕发,我们的干女儿莘莘真的太cute了,难怪人见人爱。听沛瑄说,她好像还没帮莘莘准备宝宝专属用餐椅,待会儿我们去婴儿用品专卖店,挑选一款最好最安全的送她。”
“好,都听妳的。”杜洛崴笑着。“妳这个干妈真是比莘莘的亲妈买得还起劲,大肆挥霍,毫不手软。莘莘还没出生,妳就已经买好德国进口的梦幻公主婴儿床、儿童汽车安全座椅,上个礼拜又订了有避震功能的婴儿手推车。现在她才刚满月呢,连女乃瓶都还不会握,妳就已经想到好几个月后才需要的宝宝用餐椅了?呵呵,该不会明天妳就想送莘莘人生第一台上学要用的淑女脚踏车或者是整套的防晒基础保养品吧?”
“你很讨厌喔,就会贫嘴。”迎曦笑着打他。“我疼爱莘莘是天经地义的,因为她是我心爱的干女儿啊,当然要把最好的都送给她。而且我本来就很喜欢小孩,觉得每个宝贝都像天使一样可爱,让人看了就想亲亲抱抱。”
杜洛崴微微一笑,在她脸上亲了一下。“既然这么喜欢小孩,不如我们自己生一个来疼他?想想看……我们的宝贝一定超可爱,男的帅,女的美,完全遗传到我们两人的优点。”
迎曦笑问:“那要是全部遗传到缺点怎么办?”
“没关系,无论如何,他在我眼底都是宇宙无敌第一可爱的。如果是儿子,那就是我们家的小王子,是女儿那更好,就是我们家娇滴滴的小公主。很抱歉,女儿只能当小公主,因为在我们家最受宠也最重要的大公主,永远只有一个——那就是夏迎曦小姐!”
他在桌巾下紧紧握住迎曦的手,以诱惑的语气在她耳畔低喃。“好不好?我的公主,快点答应嫁给我吧!我也想跟妳建立一个完美的家,妳都不知道我有多羡慕沈毅祥。”
迎曦笑着推开他。“别闹了,今天可是莘莘的满月酒呢。”
其实在今天之前杜洛崴已经向她求婚过几次了,但她都笑着把话题带过。在她心底,她早就已经嫁给他了,这辈子只认定这个疼她的好男人!不过也许是还想再多当几年无忧无虑的小姐,所以尚未认真考虑婚事……
“那么,咱们的干女儿一定会站在我这边,把她的好运分给我!”
说著,杜洛崴突然站起来,推开自己的椅子,在所有宾客面前风度翩翩地单膝下跪,执起迎曦的手深情问著:“妳愿意嫁给我吗?”
同一时间,宴会厅的灯光瞬间变得朦胧梦幻,原本的轻音乐变成张清芳的歌曲〈出嫁〉。
红红的烛火在案头我的心也照得发烫
红红的双喜映眼中脸上却挂著泪两行
总会有这么一天天真的一切都得走远
我不知所措怎能不教我心慌
昨天的潇洒少年郎今天要变成大人样
掩不住嘴角的轻笑全都是期待和幻想
她长得什么模样有没有一卷长发
和一颗温暖包容的心房
对或错有谁知道能不能白头到老
有没有和我一样
我用一生一世的心等待一生一世的情
也许是宿命也许是注定
我真的希望能多点好运
我用一生一世的心换你一生一世的情
牵你的手Hmmm……
(词曲:詹兆源)
迎曦呆了,只见宴会厅内所有的人都笑咪咪地看着他们,每个人不但开心地跟着唱歌,还大声喊著:“嫁给他、嫁给他、嫁给他!”
丁沛瑄也抱着宝贝女儿在一旁起哄。“快快,宝宝快跟着唱歌,叫干妈嫁给干爹,然后快点生一个超级帅哥当妳的小男朋友,还可以指月复为婚喔!杜洛崴,记得要帮你儿子多存一点娶老婆的聘金啊,以后你的宝贝儿子还得恭恭敬敬地喊我一声『岳母大人』呢!哈哈哈!”
小琼和芝芝、如茵这几个姊妹淘更是笑得灿烂如花,频频喊著:“SayYes!SayYes!迎曦,这种极品好男人不要放过啊,快点把他套牢当老公,为妳做牛做马一辈子!”
迎曦羞得整张脸都红了,一直笑着想拉起他。“你好讨厌,居然串通大家来设计我,你先起来啦。”这男人真的好狡猾,居然在众人面前逼婚?真是坏坏坏,坏透了!
他深邃如海的黑眸射出强烈电流,深情款款地问著:“亲爱的,妳还没答复我,快说妳愿意。”
“我……”迎曦一直笑,一直笑,眼睛也在笑,心窝里开出一朵朵缤纷亮丽的小花……啊,她呼吸到的仿佛不是氧气,而是甜度百分百的幸福。
在众人的催促起哄中,女主角总算含羞带怯地说出:“我愿意!”旋即听到男主角的欢呼声,他从地上一跃而起,喜悦地抱住佳人,上演热呼呼、火辣辣的法式热吻。
“哇~~恭喜恭喜,好感人啊,今天一定是超级好日子,好事成双,新人送入洞房啦!”
最爱起哄的小琼笑道:“大家注意啦,明年这个时候我们再回到同一个地方喝杜家小宝贝的满月酒,不见不散!那个杜洛崴和夏迎曦啊,我们已经『下订单』了,你们要快点赶工,准时『交货』啊,晚一天扣一千块!”
嘻,这样一定可以逼得小俩口赶紧拼进度,增产报国啦!
有人笑着接腔。“别担心他们不能准时出货,瞧小俩口的恩爱状,我看还会提早交货呢,咱们的大红包快点准备好吧,哈哈哈!”
大伙儿好像还一直起哄什么,但沉醉在爱河中的小俩口是完全不受打扰的,吻得你侬我侬,无声胜有声。恋人的唇永远是那么香、那么甜、蕴藏着无穷无尽的魔力,浅浅一尝便要耽溺,心甘情愿迷恋一辈子。
馨香萦绕唇齿之间,热恋中的爱侣可是很忙、很忙滴……
全书完
后记
豪神,加油加油加油! 唐浣纱
从二月到现在,不只全美国疯狂,台湾更疯狂,几乎整个地球都热烈讨论的名字只有一个,就Linsanity!林书豪!
相信很多女生都和纱纱一样,原本不怎么迷篮球,但这阵子经由电视的强力播放,看到那些令人血脉贲张的比赛,我终于懂了一堆篮球术语──助攻、抄截、挡切战术和“双十──DoubleDouble”,原来比赛的场地还分为主场和客场。
纱纱本来不爱看运动竞赛节目,为了豪神,可以热血沸腾地守在电视机前拼到凌晨四点半,像疯子似地一个人在客厅鬼吼鬼叫。“给我进去!啊啊啊~~三分球!豪神,我爱死你了!!”、“喔,这球传得漂亮,猛~~”或是“该死,你居然把豪神撞到流鼻血,我要杀了你——”
看实况转播真的好精彩,尤其是第四节可谓步步惊心,分秒必争!双方的争夺真的是厮杀到天地变色,面目狰狞!进攻和防守之间都杀红了眼,刀刀见骨,招招命中要害!小纱纱不但看得目不转睛,大气都不敢乱喘,连去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深怕一转身就山河变色,错失最精彩的灌篮画面,那真的是会“怨叹一世郎”啊!
如果比赛是在台湾时间早上七点或八点,那纱纱中午一起床,第一件做的事不再是慵懒地打开床头音响,而是立刻跳下床找遥控器开电视,万分紧张地直攻新闻台,看看尼克队今天是赢还是输?Jeremy个人表现如何?是不是送出很多助攻或抢到篮板?哈哈,如果当初在学校唸书也有这么夙夜匪懈、专心热情就好啦!所以,看得出来纱纱是多么为Jeremy疯狂吧!(:P)
不过,自从尼克队开始在客场输球之后,很多毒舌派的媒体也开始以“昙花一现”或“十二点的灰姑娘”甚至更严苛的字眼来损他。说真的,纱纱很不喜欢这种言论,运动本来就有输有赢,当初林书豪传奇似地带领尼克队一路过关斩将,以板凳球员的身分连拼到七连胜,简直是天降神兵,传奇中的传奇。
但面对突来的暴红,林书豪并没有被冲昏了头,目中无人。他每次接受媒体访问都是一贯的谦虚有礼,不骄傲,不居功,一再强调胜利属于整个球队,让人大叹此人风度绝佳,教养一流。
输赢本是兵家常事,一整个球季下来有那么多场比赛,哪个球队可以每场皆赢,绝不吃败仗?媒体又何必这么恶毒地贬损他?
其实林书豪最令我激赏的,除了高明的球技之外,就是他永不放弃的精神。想想看,他之前都是少有上场机会的板凳球员,待在球队只能替大牌球星跑腿买饮料,很久很久才能轮到一次上场机会,还曾经在十五天之内被两个球队释出,也就是说——他在十五天之内连续被fire两次,这是多么大的打击!
但即使是在这么艰难的状况下,他还是坚持信念,永不放弃自己,不怀疑自己的梦想,一步又一步踏实筑梦。所以他才有机会从板凳球员一跃而起大翻身,变成全世界都疯狂的Linsanity!
有人说林书豪只是运气好,刚好遇到大牌球星受伤,他才能替补上场。但,有上场机会也要有真实力,才能创造这一连串的奇蹟。他只是NBA二年级生,初生之犊却能打败一大挂NBA经历十年以上、年薪千万美金的篮坛巨星,靠的绝对是之前苦练出来的真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