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朋友在杂志社上班啊?”简以娉看到一个杂志社的招牌。
“他是老板。”苗皓钦应着,拉着她进入办公室。
“你们好,请问有什么事情吗?”一位小姐见客人人门来,便露出笑脸,礼貌十足的问候。
“我找丁子康,请问他在吗?”苗皓钦发问。
“丁先生在办公室里,不过他正好有客人,先生请问你贵姓大名?是不是我先跟他报告一下,你请稍待一会儿?”
“麻烦你告诉他我是苗皓钦。”
“是,苗先生,你请稍候。”小姐很有修养,不但笑头笑脸的,声音还甜美得令人陶醉。
“可以追她喔。人美又亲切,撒起娇来铁定让你麻酥酥!”简以娉在他耳边嘀咕着。
“你不要没当副董事长就连气质也一并放弃了。”苗皓钦嘲讽的说着。
“你很有意见喔?”简以娉狠睨他一眼。
“苗先生,这边请。”小姐透过电话报告完毕,立刻领他们进入丁子康的办公室。
丁子康是个清瘦的人,和苗皓钦的猛男外表成强烈对比,虽然脸蛋没有苗皓钦来的俊俏,可是气质胜过他几十倍。
两人一见面便是个热情的大拥抱,好像几世纪没见面了。
“什么风把你吹来?也不先打个电话?”有朋自远方来,丁子康十分开心。
“我可不是专程来找你的,只是顺道而已,别想太多。”
“是吗?顺道也没关系,凭我们的交情,顺道才觉得够朋友嘛。”丁子康眼光落在简以聘身上。“这位小姐是……”
简以娉视线未与丁子康接触,倒是望住了一个坐在泡茶桌旁的人发呆。
“这是我的好朋……”
简以娉闻言重扯了苗皓钦的衣袖一下,像大梦初醒般快声的说:“我是他的女朋友!”
苗皓钦正想纠正她的说法,可是在简以娉不断的朝他眨眼示意后,他看到了默默坐在那儿的全晔,匆匆跟着附和道:“她是我女朋友,简以娉。”
“女朋友?”苗皓钦不是有位交往多年、感情很稳定的女朋友吗?离上次见面不过半年,难道在这段时间,女友换人啦?那实在不像专情的苗皓钦会做的事。丁子康不禁瞪大了眼睛,心中存着疑问。
“是……我女朋友。”跟昨晚的优异表现比起来,现在的苗皓钦演技显然退步不少。
“皓钦,你很有眼光。”丁子康引他们两人前往长椭圆形泡茶桌,一面说:“简小姐你好。请这边坐。”
全晔往右边挪了一下,在女士优先的情况下,简以娉只好坐在他旁边,另一个位置就留给苗皓钦。
“全晔,这是我从当兵到现在的好朋友,苗……”丁子康坐下来泡茶,一面介绍着,但还没介绍完,就被全晔接下去说了。
“苗皓钦。”
“你们认识?”天下之大,朋友的朋友之间交叉认识本来就是极其自然的事,但丁子康还是非常惊喜,倒茶的动作不由得顿了一下。
“认识。不过……”全晔刻意将眼光定在简以娉微红的脸上。“我跟简小姐倒是比较熟。”
“啊?”情况似乎有点复杂。第六感告诉丁子康,在他眼前的两男一女,必定有着不可言喻的三角关系。
他还是少管闲事,专心泡茶比较妥当。
“也不是那么热啦!”简以娉呵呵的干笑一声。
“我们算是亲戚。”全晔又冷不防的说。
“真的?是亲戚呀!”丁子康这个百分之百局外人,一直在他们的每句话里获得问号跟惊叹号。
“是很远的姻亲,不亲啦。”简以娉赶紧解释。
“不亲吗?”全晔忽然转头对着她,一脸寒意,语气也很深沉。
“当……当然。”简以娉看着他,不知怎的,就觉得他的话有弦外之音,似乎在提醒她,他们曾有过一个吻。
那个吻虽然纯粹是意外,但总是令人羞赧,简以娉不能漠视,至今也无法淡忘。
只是她没想到,他好像也对那个吻很有……感觉和记忆?
“娉娉,喝茶。”苗皓钦总算“睡醒”了,记得演演戏。他将热腾腾冒着茶香的茶杯递到简以娉面前,并体贴的吹着气。“小心烫喔。”
此举苗皓钦做得好、做得巧,也做得对,可是简以娉竟有种想推开他的冲动……
全晔的眼睛正发出一种凶光,嘴角的弧度有阴险的味道。
那让她心生不安。
但她现在只能微微笑着,小口的饮下黄澄澄的热茶。
“很香对不对?”苗皓钦在她放下茶杯时,温柔的用食指指背替她抹了一下唇边的茶渍,且吮去自己指上的一滴液体。
这是个非常亲密的动作。
简以娉点点头,心里却已经将苗皓钦刮了几百刀。
这苗皓钦肉麻当有趣,演技简直好过了头!要是他平常敢这样对她,不被她槌死才怪!
“钉子,我有事先走了。”全晔忽然没预警的站起来,并且没等与他同坐一列的简以娉和苗皓钦让路,他就略嫌粗鲁的从他们脚边挤过去,直往外走。
“不多坐一会儿吗?既然大家都认识,一起吃晚饭吧!”丁子康跟在后头留他,并提议着。
“不用了。”全晔回头,又将冷厉的眼光射向简以娉。“我不习惯跟不亲的亲戚吃饭。”说完就走。
“皓钦,你们坐一下,我送送全晔。”丁子康一同走了出去。
“你忙、你忙。”苗皓钦应着,之后以一种奇也怪哉的表情问简以娉:“全晔不是对你很感冒吗?怎么对于你说你跟他不熟、不亲,他好像很不高兴的样子?而且我对你好,他也好像很不是滋味呢?为什么会这样?”
“我、我怎么知道啊?”
简以娉不但不知道全晔怎么想,连她自己内心在矛盾、迷惑个什么劲儿,她自己也模不着头绪哩!
她现在只能确定一点,那就是,事有蹊跷!
第七章
不该有这种感觉的。
那种酸酸的、见不得人好的感觉,简直就是吃醋嘛!自己是大器大方的男人,怎会无聊到去吃苗皓钦的醋呢?
而且还是因为简以娉!
简以娉不过是……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不懂礼貌又爱恶作剧,有着成熟年龄却行为幼稚的女人而已!
可是话说回来,他为了这“不过是点点点”的女人,竟然心神不宁到还得对自己三令五申来忘怀她?
全晔愈想愈不对,觉得自己必须好好调整一下心态了。
男女感情的事,从来就不在他生命中占重要位置,他向来随缘的。
简以娉或许是吸引了他,但他相信这是一种短暂的错觉!而且极可能只是因为之前那个吻引起的。
人是动物性的,肢体的接触往往会点燃一些火花,即使是相厌的两个人,也不可能会完全对那火花没感觉、没想法。
所以他为简以娉吃醋,看不顺眼她跟别的男人亲热,纯粹是生理现象衍生出来的心理病态,很快他就会恢复正常的。
等苗皓钦来买走月玦,他就不再有机会与她接触,届时不要说亲戚关系有多不亲,就是成为相见不相识的陌生人也是非常合理的事。
“全晔,你一个人在想什么?”
是封宝书的声音,全晔一转头,很意外的看见封至书也来了。
“表哥。”全晔打声招呼,同样在台北,他和封至书有时一年见不上一次面,因为他常到处乱跑,而封至书则是标准事业为重的人,但尽避如此,表兄弟的感情还是非常融洽的。
“听说你很久没出国了,所以来看看你。”封至书说是这样说,其实表情已说明了他无事不登三宝殿,另有他求来的。
“被奸人所陷害,走不了。”全晔摊手请他们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