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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柔半两(上) 第7页

作者:黑洁明

“老伍,让大爷们到酒楼里歇歇,把这儿清干净。”

“是。”老伍点头,立刻笑着招呼起受惊的客人来。

他没留在现场,只转身离开。

这一回,没人再试图拦阻他。

他掀起帘子,踏上回廊,穿过小桥流水,走过假山造景,在众目睽睽之下,神色自若的上了楼。

回到房里,他月兑下了染血的衣冠,只着素白单衣,坐到窗边美人榻上,这才倚在小几上,看着远方的夜色。

有人轻轻敲了敲门,是那已连着数年夺得花魁的女人。

即便隔着门扉,他都可以嗅闻到她身上的香味。

“进来。”

他头也不回的说。

女人走了进来,轻移缓步而来。

“爷,您还好吗?”

他依然没有回头,只看着远方。

“好,当然好。”

他握住了挂在腰上的小银锁,用指月复摩抚着,淡淡反问。

“怎能不好?”

闻言,女人停下了脚步,不敢再进。

她停了下来,反倒让他笑了。

讽笑。

她怕他,他知道。

这城里的人都怕他,即便跟在他身边多年,这女人依然怕他。

怕得要命。

他是周庆,他要人生,人就得生,他要人死,人就得死。

只要有脑袋的,都知道应该要怕他。

女人识相的退了出去。

夜风又起,再次扬起了他漆黑的发。

他闭上了眼,握紧了掌中那小小的老银锁,感觉着风,感觉着手中那结实饱满的温热。

这城里,只有一个女人不怕他。

女人清澈的黑眸,浮现眼前。

他可以清楚看见,那黑眸隔着粼粼的波光看着他,隔着大街小巷看着他,隔着桃花青柳看着他。

这些年,那双清澈的眼,总无时不刻的看着他。

看着他为非作歹,看着他丧尽天良……

即便事隔多年,周庆依然清楚记得第一次看见她时,她生女敕的模样。

虽然穿了男装,可她那白女敕的脸皮,吹弹可破的肌肤,粉女敕的指尖,乌黑柔滑的长发,娇小的身段,还有那一丝不可错认的体香,在在都说明了她是位姑娘。

女扮男装的姑娘。

她被抢了,连喊都不知要喊。

他坐在楼上,一眼就瞧见了她。

她还没进门,他就知道她会被抢,她的衣料太好,鞋帽太新,身形太小,秀气的十指太漂亮,走路的模样太娇气,拎在手里的钱袋太沉重,从头到脚怎么看就是只肥羊。

小肥羊。

他本不想理会她,换个时候,或许就不管这事了,但那天才一早,她是那天铺子里的第一位客人。

那贼太不长眼,她又太过坚持,死也不肯放手。

而那日,他的心情,刚巧不太好。

看了就烦。

待回神,书册已经月兑手。

走近了,才发现她原本模样应该长得不错,可惜脸被打肿了。

是个姑娘,他知道。

他从小在脂粉堆里长大。

但她胆子很大,一直看着他,虽然在他靠近时退了一步,屏住了气息,神态却异常镇定,还和他道了谢。

等回转上楼,忍不住又朝她看去,那女人抬手整理长发,戴好小帽,长长的袖子滑到了细瘦苍白的臂膀上。

他注意到她的手在抖,举步前还深吸了好几口气,模了模胸口,确认钱袋还在身上,这才走出巷子。

他挪回视线,看着手中书册,不一会儿,却察觉到下方投射而来的视线。

是她。

他抬眼看去,她没有移开视线,只在街上抬眼瞧着他,对他颔首点头。

这女人胆子很大。

他想着,却没将她放心上。

他对大家闺秀没兴趣,也没想多揽麻烦。

可大街上少见女子,如她这般胆大妄为,穿了男装到处走的,就更少了,他几年也没见一个。

很难不注意她。

每当瞅见,总会多看一眼。

第2章(2)

他不知她是哪家的姑娘,哪户的小姐,却总看见她在街市里穿梭。

一开始,是在采买纺织机车,二手的,不是挺好,却一买数辆;然后是棉花,一次买了十多斤,却是分次来领,一次数斤,她也自个儿扛。

用那小小的身子,细瘦的手来提,来扛。

一次骑马出门,在城外看见她,在田野之中,同农妇说话。

那一回,她穿了女装,脸也因为在外奔波黑了些,但他瞅见了那被人搬下车的二手织机。

驴车上,还有一架织机,等着要送往另一户人家。

秋风传来她说话的声音,穿着那样好衣裳的姑娘,说话一般不会这么大声,他转头看去,才发现那女人是她。

他骑在马上,让马儿缓步前行,隔着老远,看了一会儿。

她在纵横阡陌之中,追着那农妇说话,农妇下了田,她也不怕上好的绣鞋衣裙会沾上水田里的泥,竟就这样也跟到了水田里,吓傻了那名农妇。

是位小姐,才不担忧鞋会脏、会坏。

她家以前必定极富,才对身外之物这般不上心,可就因为如此,她穿鞋下田的行径更显怪异。

一般有钱人家的小姐,甭说下田了,见只虫子都要大惊小敝,就连迎春阁里的姑娘,绣鞋沾了雨水都要哀叫半天,哪个人如她这般?

再后来,又月余,他就看见她穿回男装,提拉着个包袱,穿街过巷,一间一间铺子的试,一位老板一位老板的问,问人要不要买她的货。

不是特别注意她,却很难不去注意她。

家道中落的小姐,多半都会听天由命,选择嫁人,她却没有这么做。

她想做买卖,当了玉珠子来换钱做生意,而且她还真找到了一个会赚钱的买卖。

只除了,她不懂做买卖还得有门道。

他让跟在身边的墨离跟着她,看她住哪儿,是哪户人家。

墨离回报的消息,让他微楞。

他以为她家已经没落,谁知没有,她爹是城中富户,家财万贯,她是大小姐,却住在城外小院,身边只跟着几个老病残穷的老仆。

“三月前,她身边是谁病了?”

“从小将她带大的丁翠曾病了一阵。”

听闻这,他忍不住挑眉。

墨离又简单说了她不住大宅的因由,连她去找了那后娘请大夫,却被打回票的事,都查得一清二楚。墨离这人做事向来仔细,他相信就算他问这家伙她祖宗十八代的事,他都有办法回答得出来。

因为他问了,因为他问过,这女人让墨离也上了心。

教那墨离,总在瞅见那女人时,会多事的朝她多看一眼。

因为如此,瞧见她的机会更多了。

他在酒楼里能看见她在街上,在当铺上也能瞅见她,就连走在街上,也能不小心遇着。

她被人赶了出来,摔趴在地,一身狼狈不堪。

回神时,他已走到她跟前。

她抬眼,清澈的黑眼,透着窘迫。

那张先前被小贼打肿的小脸早就消了,但经过这些日子的折腾,她早不如初见时那般十指纤纤、肤白似雪,可那双眼,却依然清澈且坚定。

虽然羞窘,却还是透着坚定。

这阵子,她被赶出了数十家铺子,光是他见着的,就有七八回。

即便一再被拒,她却没有放弃,不打算放弃。

她匆匆将那些布匹如同宝贝一般捡拾起来。

到底为什么?

他想问。

可到头来,只开口告诉她得去买平安符。

她去了,他知道。

那夜,墨离多事的提了一回,后来他也在楼上,见着她在城西商街里,顺利做起了买卖。

那年冬,他又在街上遇见她几回。

每回见着他,她总会和他颔首示意。

每一回,看见他时,那双清澈的眼底,总不自觉透出欢欣。

她从没主动找他说话,可她挺乐意看见他。

他知道,能感觉得到,他应该要她别再这么做,至少别理会她。

这女人迟早会知道,他不是什么良善公子,她每月买的平安符,缴交的辛苦钱,最终都会来到他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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