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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有娇医 第36页

作者:寄秋

“我知道,真要中了埋伏,我让人把我绑在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上,载着我的尸体回京。”他的归处只有她,无论如何他都要见到她最后一面,否则死也不瞑目。

“啐!说什么丧气话,大丈夫顶天立地,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尚未建功立业前都不许言死,你看我打了多少年仗,还不是好生生的回来,还找着妻子儿女,一家团聚。”沈万里原本以为要孤老终身呢!投怀送抱的女人他没一个瞧得上眼,原来他的阿湖等着他,不畏流言,不惧辛劳地守着他们的家,拉拔大一双子女,这世上哪找得到这么可敬可倔又有点小泼辣的女人,而且还是他的娘子,简直是老天赐的福气。

一想到个性偏硬的妻子,百炼钢化为绕指柔,沈万里冷硬的脸庞变得柔和,眼中多了一丝爱妻爱家的柔软。

他的记忆中断在十五岁那年,又在二十二岁时接续,中间的一段完全空白,他不记得如何为辛老头家人所救,更不知怎么和妻子相识、相知,最后结成连理,生儿育女。

可是那份残留的感觉骗不了人,见到她,他的心就活过来了,好像渴了多年的人忽然喝到水,入口的甘甜顿时令枯木逢春,涸湖成泽,漫漫荒漠绿意成洲。

不过他还是更喜欢她全无遮掩的脾气,想说什么就说什么,直来直往的坦率,如果夫妻间还不能坦然相对,整天猜来猜去的疑神疑鬼,那还能是夫妻吗?

妻子的直截了当十分合他的胃口,不论他想不想得起他们的过往,他都认定她了,愿生而同寝死同椁,一生不分离。

“是,岳父大人说的是,小婿谨记在心……啊!怎么又动手?”故意没闪过的凌丹云抚着后脑杓,他是真疼,大将军的手劲没几人招架得住,一拳能打死百来斤的山猪。

“叫师父。”沈万里从鼻间重重哼了一口气。

“师父,早喊晚喊也要喊,你就别憋着,看你项颈的紫筋都要爆开了。”师父、岳父只差一个字,无碍。

“住口,臭小子,给你三分颜色就开起染房了,我家蒙蒙要留着招赘,你没事滚远些,少去招惹她。”哼,越看越不顺眼,男人长得太好看都是负心汉,见一个爱一个。

“我可以。”凌丹云厚脸皮的道。

沈万里冷哼道:“你确定你可以吗?立宁王世子当上门女婿,你是想让人笑话皇室无能,还是要害我将军府被百姓唾沫淹没?堂堂的未来亲王沦为赘婿,你敢见人,我还不敢走出将军府大门。”

他脸没那么大,胆敢触犯皇家威仪。

“师父,我还算宁王世子吗?”丹云突地神色一凝。

眉头一皱的沈万里不发一语,宁王府的隐私他不清楚,但宁王和宁王妃的相处的确不太对劲。

“我的武功是大内侍卫教的,父皇从不曾指点一二,我们父子俩一年说的话,还没有我一天和你说得多……”他的眼神仿佛黑沉的死水,得犹如死人。

“宁王以前不是这个样子,我记得他是个意气风发、快意恩仇的侠客,一度想仗剑走天涯,带上他的心爱女子…”他回想起少年时期的宁王,因为先皇的驾崩而不得不收起满怀的雄心壮志,进入朝廷拥立幼主。

“父王有心爱女子?”难道两人是被迫分离?

“不就是你母妃,当初两人爱得轰轰烈烈,宁王为了迎娶你母妃摆出大阵仗,让文武百官前去迎接,我也是其中一个帮抬聘礼的人,不过……”怪就怪在新婚之后。

“不过什么?”为何两人会从相爱到彼此相憎?

喝了一口酒,沈万里不禁想起宁王心如死灰的神情。“你母妃刚过门的第二日,宁王忽地面色铁青的冲出宁王府,手持长剑快马加鞭,那匹马是他最喜欢的爱驹,差点被他活活打死了,一人一马不经通报的闯进杨国公府。

“杨国公府?”凌丹云提着酒壶为岳父大人斟酒,满脸不解。

“是,杨国公府上下都被他狠打了一顿,你三舅脸上那道疤就是他留下的,从那天之后两府就少有往来,宁王和宁王妃感情决裂。”当时每个人都觉得很可惜,爱侣变怨侣。

“我听说母妃还有一个孪生姊姊。”凌丹云经过多方打探才得知这一点秘辛,但也仅此而已。

沈万里想了一下,毕竟时间太久远了。“听过,但没人见过,那一位很年轻就香消玉殒了。”

“是吗?”竟没人知道杨家嫡长女,此事必不单纯。

“你这小子也别想太多,宁王妃生你时难产,还早产了两个多月,你娘在七个多月时动了胎气,大概因为生你差点丢了一条命,宁王妃心中有怨才对你冷漠了些。”杨家女心性高,不能容许一丝瑕疵。

凌丹云的神情异发严肃,不对,过世的女乃娘明明说他是足月出生,她从没见过那么壮实的孩子,一出生就重八斤八两,真是有福气。

到底是谁说错了,还是内有隐情?

为了自己的身世之迷,装丹云陷入死胡同,他越想厘清,思绪越混乱,如一团打结的麻线,怎么解也解不开。

此时他想起沈未尘,若她在的话,定能剥丝抽茧找出症结,答案十之八九将浮出水面。

他不禁低声轻喃,“蒙蒙……啊!师父,你怎么又动手?”以为他平静下来了,结果还是是非不分。

“臭小子,不该惦记的别惦记,你给老子牢牢记住,我家女儿是受不得委屈的,你们不相配。”其实他说反了,他认为宁王世子配不上他才智过人的女儿,世子爷是虚有其表的草包,和他乖女儿一比简直是一坨屎。

“岳父大人此言差矣,若说这世上有谁与蒙蒙最相配,非小婿莫属……呵!别急,听我说完,岳父大人莫是忘了明年是三年一选的选秀,举凡五品以上官员,家中十三到十七岁未有婚配的女子都得入宫候选。”明年是关键。

沈万里先是一怔,继而懊悔,他怎么忘了这回事?

两年前他女儿十一岁,不在候选名单上,因此他不以为意的略过,想着过几年为她挑选良夫佳婿,风风光光的把女儿嫁出去,他备齐十里红妆教人好生羡慕一番。

但他没想过皇上要充实后宫,将军府生男为多,女儿极少,又早早定了亲,所以沈家人没有一名嫔妃。

“岳父大人当知世上唯一敢和皇上抢人的人,大概只有小婿了。”他只要事先和皇上堂兄通通气,皇上不会不允。

听他口口声声的“小婿”,觉得异常刺耳的沈万里沉下脸。“我女儿要嫁人有何难,从我的部属中挑出十个八个任她选,赶在选秀前就把她嫁掉。”

“可他们护得住她吗?”凌丹云一用力,捏碎手中的酒杯。

“这……”他犹疑了。

真要为女儿择婿他是看每个都不中意,不是眼睛小,便是鼻子塌,要不嘴巴太大,连眉毛粗都能挑剔,一个个嫌弃到不行,看来看去居然只有眼前的小子长得还算人模人样。

“岳父大人再挑也挑不出比我出彩的,你就死心吧!有我这样的女婿不会丢你的脸,我用我的世子之位保证一辈子对她好。”凌丹云不遗余力的说服老丈人,先过这一关。

其实他是有几分糊弄意味,皇上选秀这事可大可小,并不是每个进宫的秀女都会被选上,经过层层筛选、淘汰,最后再由皇上或皇后亲自过目,再留下合眼的赐封位阶。

有他从中操弄,沈未尘初选就会被刷下来,择日送出宫,到时她便能另行择婿,再寻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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